2023年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范本五篇(2023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范本五篇(2022年),供大家参考。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巡视巡察内容,推动《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五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篇一@党员干部 心系群众担当有为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
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民所思,努力实现人民生活欣欣向荣。
把“为民所忧”放在心里。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为民所忧就要求党员干部要时刻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的“忧”放在心里,了解群众愁什么、盼什么、想什么、缺什么,把“民声”变成“民生”。年轻党员干部应当把基层工作作为成长的历练、为民服务的机遇、展示自我的舞台,扎得牢根、沉得下心、扑得下身,保持谦恭和学习的态度,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到群众中走一走、看一看,面对面沟通、心与心交流,带着烟火气,让群众找得到人、办得了事、解得了难,交得了心。
把“为民所为”放在心里。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找准为民方向后,说一千,道一万,不如撸起袖子干。党员干部在干事上要动真功夫,切忌口号喊得震天响,落实起来轻飘飘。为民所为就要到群众最困难、最迫切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最多、呼声最大的地方去,“问诊”病灶在哪里,“把脉”当下怎么干,对症下药,补齐“短板”、加固“底板”,在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实打实的就业、教育、社保、住房、医疗等民生项目方面,迎难而上,绝不“绕道而行”。只有担起责任,甩开膀子,化压力为动力,以奔跑的姿态苦干实干,才能在真刀真枪的工作中磨砺本领、开阔视野、增长才干、锤炼作风,才能迎来自己的精彩和群众的欣赏。
把“为民所思”放在心里。中医有句话叫:“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此之谓也。”如果说“治已病”是在解决群众当前的问题,重在当下,贵在效率,那么“治未病”重在观察,贵在用心,要求党员干部在面对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时,能够着眼长远,不断适应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处在新时代,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人民的新需求为坐标,摒除过去的老思维、老办法,为民所思、为民所想,思考自己如何顺应时代新特点、人民新需要,促进自我观念转变、作风转变、方式转变,以创新实干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通过打出优化民生、服务群众的“组合拳”,一诺千金做好民生工作,锲而不舍推进惠民政策落实,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民心所向,政之所在。党员干部要在为民服务工作中知民情、顺民意、解民需,让“民生”跟着“民声”走,从“民心”中看到“民欣”,争做心系群众、担当有为、让人民满意的“螺丝钉”。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篇二@党员干部 抓好三项辩证统一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在第一章第一条中就写到:为了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权利,是法律所赋予公民的实现利益的一种力量。而与权利相对而生的,就是义务。但权利与义务从来就不是水火不容的关系,相反,这两者就像是一枚硬币的正反面,是缺一不可的关系。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作为一名党员,要抓好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党员权利是服务人民的工具,不是获取个人私利、贪图个人享受的手段。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只有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才能充分享有党员权利;只有党员的权利得到保证,才能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党员要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首要的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思想文化水平。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学习业务方面的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其次是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共产党员要讲奉献,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民情,听取最基层的声音,才能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再次是要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党员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保证,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党内法规,并严格遵守执行,坚决不逾越红线,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坦坦荡荡做事。
作为一名党员,要抓好责任与担当的辩证统一。“事不避难,义不逃责。”能不能尽责、敢不敢担当,既是对党员的党性考验,也是衡量党员是否能作为、是否有大作为的标尺。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作为新时代的党员,要坚持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当前,我们既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跑好“最后一公里”,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打赢三大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每一项工作,都需要每名党员必须勇字为先、敢字当头,把该担的担子担起来,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不断把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做,用敢于担当的实际行动,书写“十四五”规划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作为一名党员,要抓好行使权力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永葆为民初心,就要坚持权为民所用。心中装着人民,就会自然而然地把权力看作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天职。早在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就强调过:“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了党员的八项义务,也约束了我们的权力。我们党员干部也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接受党纪约束,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在工作中坚持把自己的行为置身于纪律和规矩之下,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纪律规矩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习惯和自然。同时在生活中也要严格自律,警惕潜移默化的腐蚀作用,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把住小节、守住底线,做信仰坚定、守规遵纪的明白人。让党纪法规成为悬在每个干部职工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篇三党员干部的三把“真”火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军队政治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会议强调,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
倾听群众呼声,为履行义务加把“真诚”火。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同时也享有八项权利。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互相联系,相辅相成的。履行党员义务不是“小事一桩”,而是“大事一件”。它是每一位党员应尽的责任和终生的课题,检验的是党性,折射的是忠诚。党员干部要时刻以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对党和人民负责,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以入党誓词为“定盘星”,以党章规定为“压舱石”,沉下心来入基层,俯下身来听呼声。常去田间地头走一走,常往群众家中坐一坐。和群众交流时不说“官话空话”,只说“真话土话”,用“真诚之火”打开群众的“话匣子”,在谈天说地中了解群众最朴素的愿望,让“面对面”真正转化为“心贴心”。
反映群众愿望,为担当责任添把“真实”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党员干部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党员干部要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时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做到能尽责、尽全责。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吹捧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不追求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将抓落实的出发点放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所谋之策皆为群众所盼,所行之事皆为群众所想,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对歪风邪气能亮剑而出,敢抓敢管;面对问题挑战能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在危急时刻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在紧要关头站得住脚,立得住身。
关心群众疾苦,为遵守纪律添把“真情”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员干部要深刻意识到,所有的违法违纪行为都建立在损害群众利益的基础上。只有真情待民,关心群众疾苦,把“百姓事”当成“我家事”,才能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才能更好地“讲政治、守规矩”。要正确看待手中权力,切实解决好“为谁服务、为什么当干部”这个根本问题。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头脑清醒,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遵纪守法,时刻以党纪国法为标尺,在一言一行上体现纪律要求,从一点一滴中强化规矩意识。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篇四@党员干部:站稳“人民”立场 为民奋力奔跑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其作为广大党员干部工作、学习、生活的基本准则,明确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了党员的行为与纪律,强化了党员责任与担当。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当以《条例》为根本遵循,忠实履行使命,强化责任担当,站稳“人民立场”,为人民奋力奔跑!
站稳人民立场,利为民所谋,鞠躬尽瘁为百姓“谋幸福”。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党员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当以人民利益为基准。作为党员干部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做到“利为民所谋”。要始终明确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终身课题,牢记共产党员身份,在服务群众中勤于“亮身份”,当面对困难时勇于“站出来”。一切工作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人民“叫好”为追求。心系人民,鞠躬尽瘁,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到民忧则己忧,民乐则己悦,以为民、亲民、爱民的实际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站稳人民立场,责为民所担,尽心竭力为乡村“谋振兴”。“十三五”收官在即,“十四五”即将顺利开篇。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繁重任务,面对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青年党员干部,要明确“心为民所系,责为民所担”的工作方向,以“舍我其谁”的责任与担当,铆足“干劲”瞄准方向,孜孜不倦地耕耘;铆足“闯劲”面对困难,一往无前地拼搏;铆足“韧劲”面对挫折,百折不挠地奋进。以“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执着信念,在战脱贫、谋发展、惠民生、促振兴的征程中,勇挑“担子”敢拔“钉子”善谋“路子”,用汗水、勇气和智慧为人民酿生活“美酒”,为发展绘美好蓝图。
站稳人民立场,权为民所用,克己奉公为民族“谋复兴”。“以法治权权生威,以德修心心养廉。”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党员干部要永远铭记“权为民所用”的公仆情怀,面对“鲜花”与“掌声”、围猎和诱惑,始终坚守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人生信条,坚守克己奉公、人民至上的纯真信念。认清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加强党章党规学习,锤炼党性素质,增强从政底色,做到“吾日三省吾身”。不断强化自警、自省、自重、自律意识,做到慎独、慎微、慎言、慎行。以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立足岗位,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做为人民谋幸福、为乡村谋发展、为民族谋复兴的时代“奔跑者”!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篇五@党员干部 请找准自身定位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番话凸显了党员干部的重要性,保障了党员的权利,同时也为党员干部的权力,划定了前提条件。党员干部要在党组织的权利保障下、在习近平总书记的深情勉励和严厉要求中准确定位,找准方向。
信念坚定、牢记使命,准确定位自己应该想什么。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让中华民族树立起了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光辉旗帜,新冠疫情、洪涝灾害……每一次的磨难,都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是风雨来袭时中国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因此,作为党员干部,首先要有坚定的信心和信念,坚持党的领导,増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刻苦学习、增强素质、提高能力,努力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业务上的内行人、群众的贴心人,在每一个组织需要的地方用本领发挥骨干作用,撬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杠杆”,让党旗在祖国大地高高飘扬。
敢于担当,用于斗争,准确定位自己能干什么。米兰·昆德拉说:“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就越真切实在。”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同一切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行为作斗争。当前,中国人民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的深刻复杂变化,党员干部当应敢斗争、会斗争、能斗争。然而,斗争不是一句口号,要把斗争精神体现在勇于担当中,,“天地生人,有一人当有一人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没有干部的担当作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法落到实处,“为人民服务”也只能成为一句空话,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党员干部要把斗争精神发挥在实干苦干中迎难而上,在服务群众、推动改革、国家前进中敢作为、能作为、有作为。
遵守纪律,廉洁奉公,准确定位自己不该干什么。“廉洁乃为政之魂,勤政乃公仆之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党员开展民主监督,旗帜鲜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勤政廉洁是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基本政治素养,党员干部应对纪律心存敬畏,警钟长鸣,戒线常拉,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守好廉洁底线,恪守法纪底线,遵守初心防线,不触纪律红线,做干净清白的好干部;“勿以恶小而为之”,党员干部要自觉在廉洁自律上对自己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对自己严要求,在提升自律意识上不松懈,努力做到小事不糊涂、小节不失范,做两袖清风的表率人;用理论武装头脑,“防止人民公仆变为人民主人”,做到自觉加强政治历练,增强政治自制力,做时刻维护群众利益的“老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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