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六五普法心得体会(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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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心得体会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有人说教师是园丁, 有人说教师是红烛, 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 她神圣、 伟大、 高尚, 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当我是学生的时候, 我学习了《守则》 《规范》 ; 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 学习了《教师法》 , 《 普法》 ……长期以来关于教育的法律虽然存在着, 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 例如殴打、辱骂、 诽谤教师、 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 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 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 这说明教师只知法、 守法是不够的, 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 学好、 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通过学习教师法、 义务教育法, 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 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 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 因为, 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 “平等” 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 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五五普法》 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 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 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 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 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 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五五普法》 后, 让我更明
确,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 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让学生满意, 家长放心, 社会认可, 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不讽刺, 挖苦, 威胁、责难家长。
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 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 。
对于后进生, 不拔苗助长, 不讽刺挖苦, 要耐心教育。
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 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 移植的过程, 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 和教育主体(教师, 包括环境) 交互作用的过程。
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 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
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 我意识到:
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 “一桶水”与 “一杯水” 的陈旧观念, 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 筛滤旧有, 活化新知, 积淀学养。
有句话说的好:
“一个教师, 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 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
” 用心教、 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 使我感悟到:
教师的人生, 还应该有创新精神。
年年春草绿, 年年草不同。
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 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 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 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主动性, 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 活泼地发展。
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 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 在教育过程中, 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 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 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
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
呵护。
用《教师法》 、 《义务教育法》 和《五五普法》 来规范和鞭策自己, 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 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在品德、 智力、 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六五普法心得体会
冯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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