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民心得体会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李志民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个人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李志民)中央下发《中国共产党党员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 以下简称《廉政准则》 , 它的 8 个“禁止” 和 52 个“不准” , 涵盖了 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 领导干部私自 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 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 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 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有了 明确规定。
这表明, 中央正全力构建结构合理、 配置科学、 程序严密、 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致力封堵权力滥用的漏洞、 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 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将反腐倡廉建设推向纵深的决心。
我作为一名 村干部, 更需认真学好《廉政准则》 , 严格遵守《廉政准则》 , 当一个合格的干部。
按照学习安排, 我认真学习了 《廉政准则》 。
下面谈一下个人学习心得:一、
提高认真, 加强学习的自学性我认为反腐倡廉是任何一个执政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
反腐倡廉如同其他工作一样, 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
《廉政准则》 是党内规范党员 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它的颁布实施, 对于保证党员 领导干部廉洁从业, 形成用制度规范从业行为、 按制度办事、 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 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 切实解决党员 领导干部党性、 党
风、 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廉政准则》 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高度, 严禁党员 干部弄虚作假、 好大喜功的恶习, 把过去的“作风不实”上升为“法规不准” 。
《廉政准则》 规定了 领导干部八个方面“禁止” 、 52 种“不准” 的具体行为, 既是对近年来腐败现象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概括, 更是对党员 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约束。
以当前的现状来看, 我们党的党纪党规、 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可谓不全, 问题的关键是党纪党规、 法律法规出台后, 能否自 觉的遵守和严格的执行。
《廉政准则》 的贯彻实施, 要围绕安全生产、 经营管理中的重点领域、 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 形成廉洁风险防控的“机制链” ; 把制度贯穿于教育、 监督、 预防、 惩治等环节, 使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能做到用制度管事、 管人, 形成规范有序的“制度链” ; 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为核心的集体决策制度、 权力制衡制度、 信息公开制度等, 形成权力行使的闭环式“制约链” ; 注重制度的有效性, 堵住权力滥用的漏洞, 减少执行制度过程中的自 由裁量空间, 形成制度执行的“铁锁链” 。
二、 明确目标, 加强学习的实效性( 一)
作为村干部, 我们与基层群众关系密切, 代表着党在基层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我虽然不能做到像那些先进人物一样形象高大、 业绩突出, 但我可以在平凡的岗位上将我
最真实的一面呈现在大家面前, 与大家一起同甘共苦, 共谋发展大计, 共同克难奋进, 用自 己的人格魅力感染周围的人。一个合格的村干部要做到:
一要在政治上和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把党的纪律和规章放在首位; 二要在经济上保持纯粹廉洁, 把程序和规范放在首位; 在工作上保持务实高效, 把效益和效能放在首位; 三要在生活上保持健康向上, 把公道和正派放在首位。
( 二)
我们要认真学好《廉政准则》 , 珍惜党和人民给予我们的信任, 率先垂范, 当一个合格的村干部。
要严格按照《廉政准则》 中的 8 个方面“禁止” 和 52 个“不准” 落实到行动上, 时时刻刻严格要求、 率先垂范, 才能当一个合格党员 干部, 取信于民。
作为党员 干部, 虽然岗位不同、 权有大小, 但廉洁从政、 秉公办事的要求是一致的。
我们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 一定要正确行使权力, 廉洁自 律、 率先垂范, 做到对事业负责, 不碌碌无为; 对组织负责, 不辜负培养; 对家庭负责, 不自 酿苦酒; 对自 己负责, 不抱憾终身。( 三)
我们要做到扎扎实实地工作, 脚踏实地地做人。《廉政准则》 要求全体党员 干部要“弘扬党的优良作风, 求真务实, 艰苦奋斗, 密切联系群众” , 这对于我们村干部来说, 也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
作为一名 村干部, 不沽名 钓誉、哗众取宠, 不搞花架子, 不搞形势主义, 把“人民群众无小事” 当着自 己工作的行动准则, 才会得到群众的信任; 作为
一名 村干部, 在生活上保持健康向上的作风, 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 并以这种积极的生活态度影响周围的人, 让基层员工觉得与自 己一起工作是一种幸福、 一种安慰、 一种享受,这才是一个村干部所追求的生活境界, 才称得上一名 合格的共产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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