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市“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全市“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工作要求,自 2021年 7 月至 2023 年 5 月在全市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以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为主线,以保障农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完善工作机制,整合服务资源,创新便民举措,持续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基层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切实做到“两个明显五个进一步”: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明显增强;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增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乡村智能法律服务进一步快速发展;乡村群众获得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精准便捷;乡村自治法治德治进一步融合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地区的满意度进一步有效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 .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融平台建设。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要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档升级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服务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三大平台,加强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规范化建设。
2. 拓展乡村公共法律服务路径。在省厅统一领导下,加 快推动我市 12348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 12345 热线归并整合,各区要加大智能法律服务终端、互联网无人律所等设备部署,加强村(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智能化建设。
(二)着力推进乡村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 3. 实施“ 法援惠民生· 拓展工程” 。把工作方向定位到 市局确定的“在全省高质量考核中继续走在前列”的目标上来,放宽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经济困难标准,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控,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各区常住人口受援率稳定在万分之十以上,全市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在 1 万件以上,促进法律援助的覆盖度、满意度、贡献度、保障度的进一步提升。
4. 推动乡村地区“ 智慧法援” 建设。关注乡村地区外来人口、流动人口和留守人员的法律帮扶,强化与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民政保障人群系统对接,通过定向联系、分类推送等方式,加强法律援助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五
进”,探索建立“三农”案件依法维权绿色通道。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增设法律援助律师远程阅卷、公证员远程视频办证功能,推行全业务、全时空服务,最大限度方便法律援助律师和来访群众,推进公益法律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着力推进乡村法律服务多元发展 5. 实施村( 社区)法律顾问巩固提升工程。认真贯彻执行《南京市司法局关于巩固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宁司通﹝2021﹞21 号)文件要求,继续巩固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在服务“乡村振兴”上做优做实。
一是创新服务模式,对接基层治理。结合“三官一律”进网格制度,对于服务力量不足的地区,探索采取组团服务模式,形成以 1 名法律顾问为骨干、各类法律服务力量为补充的服务团队。探索律师志愿者服务模式,鼓励党员、青年律师发挥模范引领作用,深入法律服务资源薄弱地区,为社区提供法律咨询、宣传等服务。
二是开展顾问培训,服务“乡村振兴”。紧扣乡村振兴、农村土地流转、生产经营等问题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顾问工作水平和能力。深入开展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即每个顾问办理一件涉农法援案件、开办一场“乡村振兴法治课堂”、服务一次乡村换届选举、参与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举办一场涉农法律咨询。
三是选树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力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出一批树得住、叫得响、有影响的先进人物和先进经验,形成崇尚先进、珍惜
荣誉、工作务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6. 开展“ 公证进乡村” 活动。完善拓展服务方式方法,推广覆盖远程视频办证平台、综合法律服务一体机等信息化公证服务产品,让乡村群众实现全程在线申办公证。在基层司法所张贴公证法律服务标识,涵盖公证服务范围、公证办证指引等,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提前向公证员咨询预约,努力为乡村群众提供“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积极组织公证员进乡村举办专场咨询、普法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农民法律意识,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精准对接乡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在做好乡村传统家事公证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型家事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农村基础建设等三农领域的公证服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满足乡村群众多元化专业化公证法律服务需求。
7. 开展“ 鉴定机构进乡村” 活动。一是借助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组织全市 25 家司法鉴定机构每天轮流值班,设立司法鉴定便民服务窗口,为市民群众免费提供司法鉴定公共法律咨询服务,规范着装,热情服务,每周值班情况向市局司法鉴定处书面上报。
二是结合每年“法润春风”司法鉴定为民服务活动,丰富服务内容,延伸服务内涵,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弱群众酌情减、缓、免收鉴定费用。
三是结合全市开展的信易+服务,为诚实守信企业和诚实守信市民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鉴定,按规定减免鉴定费用。
四是组织全市 4 家具备评估资
质的环境损害类鉴定机构,配合检察公益诉讼,积极支持乡村建设发展,对涉农资源、环境破坏、生态环境恶化等提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服务。
五是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涉及的经济合同、产权归属、个人信贷、经济往来等纠纷,组织专业技术力量为开展文书、痕迹、电子数据等鉴定提供技术支撑,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高效的鉴定法律服务。
8. 推进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到村(社区)调委会有人员、有场地、有标识、有制度,推动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进一步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再增加 10%以上的个人调解工作室数量。选好配强村(社区)调解力量,按照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2 名以上,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1 名以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3 名以上,派驻调解室 2 名以上的要求,做好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逐级建立人民调解员名册。实施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健全镇(街道)周排查、区(新区)半月排查、市月排查制度。加强调解工作典型培育,推广“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老兵调解工作室”等做法,组织开展“先进人民调解员”评选工作,更好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四)着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9. 开展“ 送法进乡村” 活动。持续开展“法进村居”活动。充分发挥“谁执法谁普法”机制功效,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
任,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系列普法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及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抓住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国际劳动节、中国农民丰收节等节点,利用庙会、集市、农贸会等时机,整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司法行政服务站、农家书屋、德法讲堂等阵地平台,每年面向每个村(社区)组织开展普法助民村居行、“百案说法”村村行等普法惠民服务不少于 2 次。
10. 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持续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巩固提升活动,健全动态管理工作指导、细化动态管理工作流程、明确动态管理监督范围、完善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电子地图的展示运用。积极促进乡村“三治”融合发展,强化“五民主三公开”、“四议两公开”,推广“村民自治”、“楼道自治”、“院落自治”等自治形式,建立村(社区)“小微权利清单”、“监督责任清单”、“流程事项图”的“两单一图”监督机制,创新应用家庭积分制、道德红黑榜等德治方式,推动每村(社区)建立 1 个议事协商平台,确保村(社区)各项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11. 实施村(社区)“ 法律明白人” 培育工程。“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是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和省委政法委法治惠民项目之一,推行《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规范指引(试行)》,
面向村(社区)发放“法律明白人”读本,举办“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推动各区建立“法律明白人”人员遴选、业务培训、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村(居)务管理、开展“援法议事”活动、参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和投身法治创建活动,成为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和法律援助“引导员”。2021 年底,村(社区)每个基层治理网格至少培育 1 名“法律明白人”、1 个学法中心户,畅通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法治乡村建设渠道,打通法治乡村建设“最后一公里”。
12. 加强乡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乡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建设,提档升级已有法治文化阵地载体,丰富拓展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普法阵地法治元素和互动区域,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有条件的乡村(社区)结合全省“江”“河”“湖”“海”法治文化阵地集群和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建设进行完善改造,打造特色明显、形式多样、体验性好的法治文化示范阵地。推进乡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政策、阵地、产品、活动“四落实”,结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法润南京·德法同行”“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等主题活动,注重运用法治文化的力量感染群众,深度挖掘法治文化元素,各区每年创作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群众新闻乐见的法治小品、法治戏曲、法治三字经、法治书画、法治动漫等法治文化作品 4 部以上,村(社区)每年组织法治灯谜
竞猜、法治文艺表演等法治文化活动 4 次以上。
13. 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开展“ 援法议事” 。积极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商、决定、办理监督群众自治事项,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协商,加强法律咨询论证,确保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结果合法。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职业特长,及时解决乡村社区治理过程中遇到的涉法问题。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该项工作由市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建立法律援助管理处牵头,依法治市办秘书处、法治宣传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律师工作处、公证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法律事务处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区局也要建立区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并细化本区活动实施方案,方案于 7 月底前报市局法律援助管理处。要主动向本区党委政府汇报,积极对接乡村振兴工作部署,确保活动有力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指导督查。各区要充分整合司法行政内部法律服务资源,加强与涉农相关部门联动会商,通过建立分析研判、情况通报、跟踪问效等方式,加大活动协同推进和指导力度。市局将结合法治创建、年度考核等对各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三)加强宣传发动。各区要认真总结“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挖掘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示范带动,整体推进。要发动传统新闻媒体和新媒体普法矩阵及时跟踪、报道工作动及成效,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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