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整治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行动方案【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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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整治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行动方案
为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严格规范政法干警执法司法行为,针对省政府主要领导近期在霍邱接访期间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结合政法各单位近年来在执法司法过程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及教育整顿期间省驻点指导组反馈的重点问题,开展“四项整治”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我区政法机关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做好补缺补差,推动政治生态再优化、纪律作风再好转、素质能力再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再提升,巩固拓展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保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高压态势,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二、重点内容
针对影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强化全链条发力、全系统整治,分类施策、靶向治疗,实现标本兼治。
(一)聚焦整治公安机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执法不公问题。(1)
整治群众上门报案,落实“三个当场”不严格问题;(2)整治履行法定侦查(调查)取证工作不规范,采取强制措施不及时问题;(3)整治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撤销案件、终止侦查不及时问题;(4)整治移送起诉不及时问题;(5)整治将刑事案件降格为行政案件办理问题;(6)整治执法过程中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公权私用问题。
(二)聚焦基层法院审判质效有待提高、执行乱问题。(1)整治人为拖延立案、控制立案问题;(2)整治审限变更的申请和批准不符合规定问题;(3)整治案件中有可供执行财产而不执行问题;(4)整治消极执行,查询、评估、处置财产及发放执行款物不及时,虚假终本报结问题;(5)整治严重超审限拖延审判问题;(6)整治案件审理质量不高、当事人对裁判认可度不高问题;(7)整治执法过程中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公权私用问题。
(三)聚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不够有力问题。(1)整治对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监督不严问题;(2)整治对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审查不及时问题;(3)整治对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批捕、提起公诉不及时问题;(4)整治对人民法院定性错误、量刑畸轻畸重案件不依法提起抗诉问题;(5)整治发现漏罪、漏犯不依法追究问题。
(四)聚焦司法行政机关监管不到位问题。(1)整治对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等行业监管不到位问题;(2)整治违规出具社区矫正评估意见问题;(3)整治对暂予监外执行等罪犯脱管漏管的监督不到位问题。
三、方法步骤
“四项整治”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行动的对象为政法单位,自 2022 年 1 月开始,7 月结束,总体上分为思想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 3 个环节。思想教育环节约 60 天,查纠整改环节约 90天,总结提升环节约 30 天。
(一)思想教育环节(1 月中旬—3 月中旬) 1.学习内容。坚持政治建警,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任务,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
2.学习形式。政法队伍要开展全员政治轮训。通过开展学习研讨,举办专题讲座,举办主题征文活动等多种方式,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利用红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组织政法干警赴红色教育基地瞻仰先烈、重温入党誓词等多种活动,引导广大干警坚守初心、践行使命;组织干警线上观看魏晶晶、王敏等政法英模视频报告,青年干警跟班学习找差距,开展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活动使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通过组织观看违法违纪干警忏悔录警示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查纠整改环节(3 月中旬—6 月中旬) 1.做细自查自纠。深入做好干警的思想发动,充分开展谈心谈话,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中层干部、关键岗位干警谈话,班子成员与存在问题苗头的干警谈话,中层干部与普通干警谈话,做到见人见事见思
想,帮助干警放下思想包袱,帮助有问题的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主动向组织讲清楚问题,争取从宽处理。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有问题的干警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教育惩处相结合的政策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2.做实线索查办。全面梳理投诉、信访、12345 热线、网络等途径反映的问题。统筹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跟踪督办和台账清零制度,组织政法单位全面梳理评查,坚持查实一个、处置一个、销号一个,确保线索核查和案件办理件件有着落。对群众不满意的案件开展提级评查;对成因复杂时间跨度长的案件通过专班评查、异地评查化解;对内容模糊不清的线索,通过分析疑点、约谈举报人、函询调查、外围走访等方式进行初查,明确指向可查性后及时移送;对举报反映的案件开展“一案三查”。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发挥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对同级政法机关开展法律监督,重点查找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
(三)总结提升阶段(6 月中旬—7 月中旬) 1.推进执法为民。结合职能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干警开展“五进”活动,重点深入矛盾隐患易发地、治安隐患集中地,走访服务对象、特殊群体、困难群众,听取对政法工作的呼声期盼、意见建议,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执法为民。强化民生领域执法司法,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便民、利民、惠民政策措施。
2.建立长效机制。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紧盯不放,
明确整治任务、责任主体、整治措施,确保限期解决、彻底根治。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查细究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症结,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用制度形式把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促进专项行动成果长效化,实现源头防范、标本兼治。
3.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树立强基导向,持续推动解决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持续推进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县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的指导意见》,明确重点执法司法关键岗位、人财物重点职位的具体范围,加大交流力度、拓宽交流平台,推动交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政法委员牵头,司法、派出所等单位配合,成立以政法委员为组长、司法、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要逐月调度、逐环节总结,启动新一轮政治督查,检查专项行动成效。
(二)组建工作专班。组建“四项整治”工作专班,加强督促指导,将进驻指导贯穿始终,推动工作落实。其中,组建工作专班,对各村街各单位开展督导指导。政法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督导工作,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全面认领、严肃对待、及时整改、务求实效。
(三)压实主体责任。要坚决扛起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司法、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
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推动、亲自检查督办,推动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以上率下,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推进。
(四)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注重思想工作先行,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把专项行动与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结合,将专项行动纳入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民调内容,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两手抓、两促进,以政法队伍保安全促稳定的业绩检验专项行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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