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消防安全制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消防安全制度,供大家参考。
培训机构安全稳定制度
【篇一:安全稳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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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稳定工作实施办法
一、总则
1、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预防违法犯罪
和治安灾害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人身财产的安全,确保
学院安全稳定。根据重庆市委、市政府和市教委、市商委对单位安
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依照 “预防为主 ”的工作方针和 “谁主
管、谁负责 ”、“谁在岗、谁负责 ”的一岗双责原则,结合学院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2、校属各部门结合本实施办法,制定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的具体措
施。
3、法人代表是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本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并对校属各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校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
实施办法在本部门的实施。全校师生员工对本实施办法有执行的义
务和监督的权利。
二、安全稳定工作任务
1、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保密教育,防火、防
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教育,以及校纪校规教育,提
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强化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技
术防范措施;
制定并落实重点要害部位的各项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
3、制定并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具体措
施。
4、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加强对校内暂住人员的安全管理;
加强对
有轻微违法行为人员的帮教工作。
5、了解和掌握本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稳
定工作制度和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学院安全稳定。
6、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各类案件和事故。
三、安全稳定工作制度
根据重庆市委、市政府和市教委、市商委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有
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和发展需求,适时建立和完善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制度。
四、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1、学校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的职责是:( 1)组织拟定和实施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计划;
( 2)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制度,领
导保卫处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3)研究处置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隐患;
( 4)严格
执行安全稳定工作的奖惩制度,检查、考核校属各部门的安全稳定
工作实施情况。
2、校属各部门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执行学校
安全稳定工作的计划,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
( 2)加强对本部
门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及时消除不安全
稳定因素;
( 3)根据本部门实际,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
( 4)做好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和防范工作,落实值班制度;
(5)履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中应履行的职责。
3、师生员工的职责是:( 1)关心支持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 2)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 3)提高警惕, 增强防范意识,自觉做好防范工作,避免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 4) 自觉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
( 5)积极检举、揭发违纪违法的人和事, 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安全稳定工作措施
1、学校将下列部位划为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
计算机主控室、财务处、配电房、自备水厂、实践教学中心、电教
室、图书馆、档案室。其中实践教学中心、自备水厂、配电房、档
案室为要害部位,其余为重点部位。
(1)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制定和落实严密的安全保卫制度和防范措
施,锅炉房,配电房等应严格操作规程。各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进
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提出意见,及
时整改。
(2)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事先必须严格挑选,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要害部位的人员调整须经校领导批准方可确定,并建档案,同时报
保卫处备案。
2、校内改建、扩建等基建项目,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应同步规划 “双
防 ”的技术要求和措施,其中校园建设项目的技防设施要和基建同步
配套。
3、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学院评先评优考核范围。凡因工作过失发生案
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六、奖励与处罚
1、贯彻本实施办法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1)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预防案件发生和预防治安灾害
事故发生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2)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对案件和事故的侦破,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
作斗争,在治安灾害事故、突发事件中,奋力抢救国家财产和师生
员工人身财产,成绩显著的。
(3)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的。
(4)认真做好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调解处理治安纠纷,防止矛盾
激化,对本部门有轻微违法行为人员的帮教工作,成绩显著的。
2、奖励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若违反实施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部门安全稳定责任人和
直接责任人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责令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对安全稳定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安全稳定制度,玩忽职守,致
使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
(2)对重大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后,拒不
整改,造成一定后果的。
(3)部门内部安全稳定制度松弛,治安秩序混乱,违纪违法问题突
出的。
(4)不认真履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规定职责的。
4、赔偿按学校有关的规定执行。教职工行政处分参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学员处分依照《学校学员违纪处理规定》
执行。
5、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和消防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罚;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于年 月 日起执行。
学校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
定,根据《重庆市高等院校内部安全稳定暂行规定》,结合本校实
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进出校门规定
1、进出校门人员,自觉遵守门卫管理制度,进入校门应主动出示有
效证件,自觉接受门卫查询,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经门卫同意后方
可进入。
2、所有车辆出入校门必须减速行驶,并实行车辆通行证管理,自行
车进校门时,应下车推行。外来车辆进校,必须经门卫检查登记,
发放车辆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校,出校门时,交回车辆临时通行
证。
3、携带贵重物品出校门人员,一律凭有关部门证明或有效证件,经
门卫检查登记后,方可出校。
4、任何人员严禁翻门和围墙进出校园。
二、校内治安管理规定
1、学员寝室不得擅自留宿非本室人员,寝室钥匙不得转借他人;
钥
匙一旦遗失,应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报告。
2、严禁在校园内酗酒、喧哗、打闹、乱丢杂物,严禁打架斗殴,寻
衅滋事。
3、严禁赌博、吸毒。
4、未经同意,严禁在校内兜售物品,设摊经营等活动。
5、男女同学之间应当文明交往、举止得体,不得从事或参与有损学
员形象的活动。
6、严禁在校内出售、出租、传播淫秽物品或违禁书刊。
7、不得任意撕毁、涂抹和覆盖正在发生效力的布告、通知、通告等。
8、不得擅自在校园内张贴广告;
不得在建筑物上任意踩印、刻画、
涂抹。
9、严禁私藏或使用各类枪支弹药和存放、使用管制刀具。
10、禁止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11、校内举办大型活动,按照 “谁主办,谁负责 ”的原则,并在活动
前制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保卫处做好配合工作。
12、校内各经营网点,应合法经营,并自觉遵守学院相关规定。
13、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正常管理,不得无理取闹或妨碍管理人员
的正常管理。
三、校内财物管理规定
1、爱护公物。校园内的公共场所设施设施和器材,不得擅自移动、
搬迁和损毁。
2、严禁偷窃和挪用公私财物。
3、不得购买赃物或来历不明的物品。
4、自觉管理好公私财物。
5、因违反管理规定,造成财物被盗,由责任人赔偿损失,并追究法
律责任。
四、校内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国家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严禁擅自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3、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电线。
4、学生寝室严禁使用明火,不得焚烧废纸及其他物品。
5、校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6、若有违者,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处理。
五、校内交通、车辆管理规定
1、校园内,车辆时速不得超过 15 公里/小时,并注意安全行驶。严
禁鸣号,各类车辆严格按照指定区域有序停放。
2、所有车辆进出校园实行通行证管理。外来车辆经检查登记,发放
临时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校园,出校时交回临时通行证。
3、如有违者,视情节和后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校园交
通安全管理
规定》、《校园车辆管理规定》处理。
六、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于 年 月日起执行。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一、进出校门人员,必须服从门卫保安的询查,凭有效证件进出校
门。
二、校外人员进校,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对
要求会见校领导的,由门卫联系综合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入。
三、外来机动车辆原则上不予进入校园,需到校办事的车辆,经门
卫检查登记、发放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校园内,出校时交回临
时通行证。
四、自行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区域内停放。
五、携公物出校(如建筑材料、桌椅、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一
律凭有关部门出门证明(盖有关部门的鲜章)放行,私人物品凭本
人有效证件登记后放行,门卫有权对此询问检查,必要时予以暂扣。
六、严禁小商小贩进入校内设摊营业,更不得上学员宿舍推销。
七、门卫室内不会客、不闲谈,不寄放物品。
八、上、下班时段(不少于半小时),各校门保安实行站岗执勤。
九、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于 年月 日起执行。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 61 号令,即《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
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法定代表 为学校防火责任人,对全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并设立学校消防领导小组。
2、分管副校长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人,具体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
作。
3、校属各部门负责人为该部门防火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
作全面负责,并建立消防志愿服务队队伍。
4、全校师生熟悉消防安全基本常识,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
全防范工作,有义务进行灭火救援工作。
二、火源管理
1、凡禁止烟火的区域,不准在该区域内擅自动用明火。因工作所需
动用明火的,必须先经防火负责人和保卫部门同意;
明确三定(定
人、定岗、定责)后方可动用明火。
2、学生宿舍楼严禁焚烧废纸、杂物和使用明火;
严禁使用 “热得快 ”
等大功率电器。
3、食堂、餐饮店,按时清理烟道,管理好火源。
三、电源管理
1、电工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2、电器设备周围要保持整洁干净,不准堆放杂物。
3、非工作需要,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凡工作需要的烘箱、
电炉、电烙
铁等,必须放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做到专人负责,严格管理。
4、各类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公安消防部门有关库房防火方面
的安全管理规定。
5、对电器设施设备、线路每年至少要全面彻底检查一次,发现老化、
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
6、各实训室、图书资料室、办公室、教室和学生宿舍等室内的一切
电器设施设备,在人员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四、消防器材管理
1、各建筑物内,应按照公安消防机构的规定,配齐消防设施和器材。
2、任何人都不得损坏、挪用和擅自拆除消防器材。
3、院属各部门对所属的消防器材应做到经常维护,熟悉性能,并指
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保养。
4、因发生火灾动用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后,必须及时报告保卫处,
否则按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处理。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校属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性地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
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防范能力。
2、学校对全校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
于一次;
各系部对所属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每学
期不少于一次。
3、消防安全责任人(校长、部门负责人)、消防工作人员、电工和
其他按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知识
培训。
六、消防安全检查与整改
1、学校对校园防火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校属各部门对所属
范围内的防火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2、消防安全检查采取部门自查和职能部门检查、抽查相结合的形式,
检查内容主要为组织落实、制度执行、火险隐患、消防设施、器材
等情况。
3、综合部负责全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发
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可直接下达整改通知书。任何部门或个人都
必须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按期完成整改,不得借故拖延,并将整改
结果书面报告保卫处。
七、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1、凡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或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学院给予
表彰和奖励。
2、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造成后果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
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于年 月日起执行。
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 61 号令,即《机关、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是增强广大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
识,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学院和院属各部门消防安
全责任人要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学院和本部门工作议
事日程,常抓不懈。
二、学校对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 1 次;
校属各部门
【篇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方案】
宝山第一小学
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深入推进甘南为民工程 “平安校园 ”
建设,确保学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和谐稳定,促进我校教育持
续健康发展,根据甘南县教育局以及中心校安全稳定工作精神结合
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甘南县为民工程为主导,坚持以人为
本、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稳定
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育系
统和谐稳定。的全稳定工作指导以创建 “平安校园 ”和深化安全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为主,进一步增强师生的 “安全意识、生命意识 ”,提
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安全事件技能,建立健全各项安全
工作制度,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工作基础建设,促
进我校安全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确保学校安全
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安全工作职责,学校
各类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率达 100 %。
2、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学校
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学校安全事故预警防控能力和突发公共安全事
件应急处置能力。
3、继续深入推进 “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严格控制集体外出活动,加
强体育课、课外活动、运动会和各种文体比赛的安全管理,严防意
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制定应急预案,使 “平安校园 ”达标。
4、加强学校校外住宿生及午餐生食宿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食堂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到 100 %,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和卫生知识培训
率达到 100 %。杜绝重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和大面积传染病爆发流行
事件。
5、坚决遏制学生溺水、火灾、斗殴伤害事件,有效控制师生交通伤
亡事故,消除校园踩踏事件,杜绝校园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现象,
力争学生非正常死亡率为 0%。
6、不断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安全隐患排查率
100% ,治理率达到 95%以上。
7、要确保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师生自我保
护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8、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突出重点,解决难点,
达到 “校园内外环境好,师生家长都满意 ”的目标。
9、杜绝校园重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和大面积传染病暴发流行事件。
10、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解决的有效途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
无一人去上访滋事制造影响。
11、安全稳定工作要坚持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检查、有整改、
有总结
12、要完善好安全稳定工作档案建设,按照组织领导、安全基础、
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政治稳定、安全环境六大内容档案,随时备
查。
三、工作任务
(一)协调联动、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安全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
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与稳定。
要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 ”意识,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稳定
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做到
领导到位、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学校要成立安全管理
机构,健全学校安全管理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安全工作
责任制,制定全员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每
一个岗位,每一位教职员工。形成分级负责、责任明确的有效目标
责任管理机制。要通过家长会、告学生家长书、与家长签定安全责
任书等形式,强化学生家长作为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明确家长在学
生安全问题上的责任。
(二)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完善安全管理规制度。
1、成立以学校一把校长任组长的安全稳定领导小组,落实固定工作
场所,明确办公标志,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学校安
全管理台帐并分类装订成册,主要内容有组织机构、安全责任书、
安全制度(含预案)、安全教育活动(时间、内容、活动情况、图
片等)、安全会议记录、检查记载、隐患排查和整改记录(含重大
隐患观测)及其他资料。学校成立护校队,加强昼夜巡查,应对突
发事件。
2、建立完善学生安全工作报告制度,重大安全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24 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门卫门禁制度,传染病防控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各时段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教育教学安全
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
3、要针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公共卫
生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及各类自然灾害安全预警预防等,逐项逐条
制定完善学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根据
预案开展实际演练,每学期不少于 2 次。要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
对性和可操作性。
4、各校要建立定期安全督查通报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矛
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等安全稳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强化安全教育氛围,努力提高防范意识
大力开展学生安全法制教育活动。一是以创建 “平安校园 ”为载体,
营造良好的安全教育氛围。二是以 “生命教育 ”为主题,开设心理健
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等课程,对学生进行关爱生命教育、自我保护教
育,积极主动、超前化解学生的心理问题,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同学
之间的矛盾。尤其是对心理上有问题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爱,积
极疏导化解。三是以班主任为主,建立学生矛盾纠纷安全管理信息
员制度,认真扎实的做好学生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工作。四是充分发
挥法制副校长的教育引导作用,每学期进行法制讲座 2 次以上。五
是认真开展 “安全教育日 ”、 “安全教育活动周 ”和 “安全教育月 ”活动,
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之中,学校保证每月至少有 2
课时的安全教育时间,全面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六是要加强对教
师的师德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教师依法治教的意识,
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施教行为,倡导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严禁
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发生。
(四)教育预防结合、抓好常规性安全管理工作。
1、加强学生各种活动的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特别加强对体育课、课间十分钟、课外活动、运动会和各种文体比
赛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各种大型活动和集体外
出活动,必须首先排查不安全因素,制订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做
到人员分工明确,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禁止组织学生参加超越
其年龄、行为能力、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严格履行
重大课外活动审批制度,严禁师生集体活动使用没有营运资质的交
通工具。
2、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要加强内部管理,组建一支规范的学校保卫
队伍,寄宿制住宿户要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
卫工作,对住宿学生统一管理。要健全寝室教育管理制度、建立校
园、寝室夜巡制度,落实夜巡值班人员,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就寝
前点名和定时查铺, 24 小时值班,落实教育、监管、保护和服务
“四位一体 ”的工作要求,把对女同学的关爱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提
高寄宿制住宿点的安全工作水平。同时建立宿舍应急照明、消防、
用电设
施维修制度,要严格按宿舍管理制度进行日常管理工作,防止住宿
生偶发事故的发生,确保住宿学生安全,继续抓好学校财产防盗工
作。加强学校值班和保卫工作,密切防范和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3、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必要的撤离、疏散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防范事
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能力。要经常对学生宿舍、食
堂、厕所、围墙、锅炉房、供电设施、实验室、微机室、阅览室、
会议室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尤其要对校园内的危
旧建筑、电网线路、易燃易爆物品等进行重点排查,不留死角和盲
区,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或其他警示标志。
对所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得延误。
4、做好学生防汛、防溺水工作。要提前安排部署夏季防汛工作,认
真分析研究学校夏季安全形势特点和任务,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防
溺水教育。
5、进一步加强学校门卫工作。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禁止闲杂人
员进入校园,建立健全进出校门盘查制、外来人员登记制,提高警
惕,严把校门关,预防社会不良人员骚扰校园、侵害师生事件的发
生。
6、坚持不懈抓实抓好师生交通安全。要切实加强学生交通法规、交
通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特别要
注意上放学途中的交通安全。要严格禁止 12 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
及其他机动车辆。要坚持实行教师护送制度、学生路队长制度。对
离家较远放学、放假需要坐车的学生要向家长做好宣传教育并同家
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7、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
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严防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一
是建立和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要努力改善学校食品
卫生基础设施条件;
从业人员需严格体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定
期参加业务培训;
要加强食堂原料进货渠道的规范管理,严格把好
食品的贮存、加工、出售等过程的质量、卫生关,做好食物样本保
存工作,建立粮食、蔬菜、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和索证制度;
要安装
好防蝇、防鼠等设施,做好食堂卫生保洁工作。二是加强对饮用水
的管理。学校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
作,学校自备水源、落实好防污染和消毒措施,方可使用。三是要
积极主动联合配合公安、
卫生部门对学校周边各小卖部、饮食摊点等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
8、重点做好季节性传染病预警、监测、防控工作。要高度重视,加
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卫生防病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首要任务。一是要做好流行病调查工作,出现疫情后,要在立即报
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同时,第一时间上报中心校,同时全力
抓好救治、隔离工作。二是要进行校内外环境综合整治,彻底清除
内外的生活垃圾,消灭卫生死角,堵住疾病传播源头。三是要加强
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指导并做好检查和管理。
9、加强危险物品、危险药品管理。对实验室的各种器材、设备、药
品均有严格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实验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做到随用随取,不在实验现场存放,零星少量的备用化学危险物品,
由专人负责,存放在金属柜中,对存放大量危险物品的库房,必须
有完善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10、加大管制刀具检查力度。要定期、不定期的对学生进行检查,
严防学生将刀具带入校园。同时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采取
召开学生大会、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教育学生远
离刀具,珍爱自己,关爱同学,爱护生命,严防校园发生刀具伤人
等暴力事件。
(五)加强学校内部安全隐患整改 ,严格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一是
重点加强学校校舍安全管理。二是要密切关注学校周边环境情况,
及时发现并制止严重危害学生健康成长及人身安全的现象。三是继
续加强学校在建项目的安全工作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方面
的标准和规范,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和“以人为本 ”的方针,
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知识教育。四是要加强同乡、村和社区等
相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学
校的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不断优化学校周边环境,促进学生健
康成长。
(六)防范化解安全事故风险,认真落实校方责任险工作。
要充分
认识校园责任险工作的重要意义。校园责任险是有效防范和妥善化
解各类安全事故风险,给学校和师生争取最大的利益保障,为教育
安全工作排忧解难,保障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学校要按照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在新学年对本校情况进行摸底,立
即投入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当中。确保学生投保率达到 100% 。
四、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学校一把手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
展观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防
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找准薄
弱环节,抓住工作重点,突出重点对象,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切实
解决问题,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强化措施,彻底杜绝隐患。学校要结合本学校的实际,制定
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并加强演练。既要全面彻底不留死
【篇三:高硐小学安全稳定工作各项制度】
威远县向义镇高硐小学校
安全稳定工作各项制度
一、学校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人防、技防、物防各
项措施。
(二)学校出入口要安装坚固、防撞、防撬的安全门 (栅栏门 ),高度
应与围墙相匹配;
围墙应不易攀爬、翻越,高度符合有关标准。按
标准安装校园周界入侵报警装置,学校出入口和学生宿舍楼出入口
按标准安装视频监控设施。校门卫室、校长室等处要安装 110 报警
装置。
(三)定期对校园内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巡逻,并认真做好检查
巡逻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四)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将危险物品 (如易燃易
爆品、管制刀具 )以及小动物、大功率电器等带入学校。凡将学校财
产物品带出校门的,必须持有学校的出门证。
(五)维护学校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
对难以制止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
(六)学校应当建立 24 小时门卫值班制度,聘请专业保安担任,并
经培训持证上岗。
(七)门卫人员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 -1-
物品和车辆,来访人员应先与学校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
校。
(八)经常检查学校门卫室的通讯设备,报警视频监控装置,要确
保其完好有效。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划定防火责任区域,明确职
责,落实到人。
(二)学校将下列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
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
志,实行严格管理。
1.体育馆、大礼堂、报告厅、学生活动中心、食堂等公众聚集场所;
2.学生、教工宿舍 (公寓)、校内宾 (旅)馆;
3.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 )、各类档案室;
4.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
5.变配电间、锅炉房;
6.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中心。
(三)学校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
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四)学校要保障疏散通道,确保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
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的安
装位置应在腰部以下。
-2-
(五)学校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配置消防
装备、器材,并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
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六)学校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
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七)举办大型活动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
防范措施,并向教育、公安、消防、卫生监督部门申报,经批准后
方可举办。
(八)学校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层次与特点,做好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安排;
结合 “安全月活动 ”、“119消防活动日 ”和季节特点,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九)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 (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进行
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
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门、防火
卷帘、喷淋设施完好有效。
(十)专 (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 -3-
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十一)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档案,并把消防安
全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评。
三、电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
规定的安全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
的设计敷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二)学校建立安全用电制度,严禁超负荷用电。定期对电器及其
线路、燃气用具、燃气管道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存在隐患
的应立即整改落实。
(三)变电房、配电房、配电箱和各类机房要关闭上锁,要防水、
防潮、防小动物侵入,周边要干燥通风。
(四)电器设备应当由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防止
因电路短路、电路超负荷运行、线路接触不良、电线老化、电其器
故障等原因引发火灾。
(五)对于超出使用年限,丧失安全性能的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
应当予以报废。
(六)日夜不间断连续运行的电器设备,应当有专人管理,并定期
维修保养。空调机、脱排油烟机等设备和各类机房设施应当定期清
洁、保养。
(七)不得任意拉接临时电源线。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有关部门审
批,由专业人员负责拉接。临时线要使用合格的电线与器 -4-
材,定时检查,期满后立即拆除。
(十)教职员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由国家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许可
的单位制造、安装和维修。设备使用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符合
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
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学校应当建立特种设备资料档案。
(二)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前,学校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必
须将有关情况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
(三)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并获得
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
(四)学校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
一次自查,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的,应当停止使用,在确认消除隐
患后方可继续使用。
(五)需要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学校应当在安全检验合格的有效
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定期检
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五、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由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管理。未经同意,
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二)实验室要建立仪器设备的总账目,新进设备要及时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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