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选择。
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各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市纪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和廉政谈话的通知》,自2017年9月12日起,对市委统战部、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等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开展廉政谈话,情况如下
一、调研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提高这次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察实情、知实底,纪检组制定了调研工作方案。各综合监督单位高度重视这次工作调研,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了相应的准备。
这次工作调研的主要内容是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
在调研形式上,一是传达张家界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的要求。二是听取了各
单位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汇报。三是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和选人用人情况问卷调查。四是与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其他干部职工开展了一次普遍性的廉政谈话。五是了解各单位干部职工近两年来受纪律处分及组织处理情况。六是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
问卷调查在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中进行。主要从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抓作风建设纠“四风”、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开展廉政谈话、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完善防控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测评了解,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专项问卷,征求了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意见建议。
廉政谈话采取了个别谈话的方式,紧紧围绕事先拟定的谈话要点,主要从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领导班子抓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选人用人等方面进行谈话,了解当前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廉政风险点防控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对谈话对象进行了提醒,就提加强自身建设、遵守“六大纪律”、 “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坚守“底线”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这次调研,共发放党风廉政建设调查问卷、选人用人工作调查问卷各43 份,收回 份(市委统战部12份、市工商业联合会 份、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4份、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14份、市归国华侨联合会4份);与 名干部职工开展了廉政谈话( ),谈话对象实现干部职工全覆盖。
由于准备工作充分细致,本次工作调研进展顺利,安排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进一步落实。各单位党组织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要求,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真正将“两个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今年纪检体制改革后,各单位按照要求,重新明确了纪检监察分管领导和联络员。
(二)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活动成效明显。今年以来,各单位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安排,通过举办干部培训班、中心组专题学习、专题辅导、观看电教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强化学习教育效果。市委统战部系统通过举办学习党规党纪净化党风政风专题讲座、编印《市委统战部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注意事项学习手册》、部领导讲党课等形式,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学习紧密结合起来,加强了干部思想教育。结合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机关楼道进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廉政文化宣传展示,将廉政教育内容编入了机关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手册,加强了干部廉政教育,营造了廉政文化氛围。通过组织统战部机关、台办、侨联干部赴怀化参观通道转兵纪念馆、粟裕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组织统战部领导班子成员家属参观市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突出正面示范和反面警示,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责任意识。
(三)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当地实际,紧盯廉政风险点,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是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如在2016 年民主党派、工商联换届、市第七届市政协委员及党外市人大代表的协商提名推荐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换届的政策要求和有关规定,严把人选推荐、沟通协商、综合评价、组织考察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换届工作的各项纪律规定。二是紧盯廉政风险点。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事项、重点对象的监督。市委统战部在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方面,经常性对财务人员、驻村帮扶队员进行提醒,严格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市民宗委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高考少数民族资格审核、宗场所审批、项目资金申报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管控和日常监管,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三是坚持民主决策。各单位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主要领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定期对重要事项进行集体研究,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四)纪律和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在纪律建设方面,各单位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和提醒党员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的违纪违规苗头性问题,将不良思想和行为消除在萌芽阶段,有效遏制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在作风建设方面,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措施精神。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执行“三条禁令”和“十五个严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抓出规矩、抓出习惯。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四风”和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同时,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从源头上强化管控。
(五)坚持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各单位能够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任用条例》,落实市委出台的《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做到五重用五不用》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干部推荐使用上加强与班子成员的沟通协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专题研究干部人事问题。在党外干部培养、推荐、使用上加强与民主党派的协商,注重听取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党外干部成长搭建平台。没有违反人事纪律的行为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问卷调查汇总统计的结果和座谈会、廉政谈话反映的情况可以看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状况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是有成效的,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少数领导班子认为单位人员少,权力小,不同于政府经济部门,涉及的权益范围有限,对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认识和重视还不够,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到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不明确。有的班子成员对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强,自觉性不够,工作被动应付,存在畏难思想,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愿管、不敢管,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愿指出、不愿批评,存在“宽、松、软”的现象,甚至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力度越大,会影响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
(二)党风廉政学习教育质量还有不足。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教育方面存在应付思想,对思想教育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只注重工作进度和成效,在学习教育的方式上还是老一套,学习教育形式不新颖,影响了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廉政教育不够经常化,主动开展教育活动比较少,导致有的单位在学习教育过程中,只要求完成规定动作,停留在有计划部署、有会议记录、有学习笔记的层面,以完成任务、应付检查为目的;有的干部在学习教育上存在厌学、浅学和学而不思、学而不行的问题,坐不下身来,静不下心来,常常以“工作忙,没时间学”、“学好不如干好” 为学习不好的借口,导致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大打折扣。
(三)制度的完善和制度的执行力有待强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单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补充修订了一些规章制度,但还不键全、不完善,如财务制度、考勤制度等,还存在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接待制度等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不够的问题。制度制定了不少,执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制度还没有与《准则》和《条例》及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同步,还存在一些漏洞;有的制度标准不高,内容不全、不细,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四)党建工作有待加强,监督机制有待完善。各单位由于人员较少,班子结构、班子职数、人员结构不合理,普遍存在一人多岗多职的现象,党建工作力量相对薄弱。由于历史原因,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侨联三个单位只有一个党支部、一个工会,市台办、市侨联的支部活动与市委统战部机关一同开展。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要求,一些细则无法落实,纪检联络员身兼数职,各种考核、检查、报表都要应对,只能疲于应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流于形式。“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定期不定期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够,权力运行还存在监督缺位的问题,业务工作的透明度有待提高,监督的机制还有待完善。
四、加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思考
落实好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更好地发挥各单位的职能作用,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作风和纪律保证,需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作风建设,保持政治定力,聚焦忠诚、干净、担当,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层层传导压力,增强思想自觉,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一)以上率下,夯实“主体责任”
结合这次督查调研了解掌握的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是督促各单位重点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制度规范问题、监督制约问题和责任落实问题。
1、夯实基础,建立和完善学习教育机制。要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各单位党组织要不折不扣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带头示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形成导向和标杆;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要做到领导班子“不松手”,主要领导“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方方面面“齐动手”,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要强化党的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各单位纪检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的作用,履行好内部监督职责。要切实把思想政治教育提到重要位置,与其他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要建立健全思想政治教育目标考核体系,把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措施、效果等与业务工作一起量化、具体化,切实解决思想政治教育“软”的问题。要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改进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加大党章、《准则》、《条例》、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和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理想信念、宗旨观念、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法制意识。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与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经常地开展谈心谈话,要警钟长鸣,让每个党员干部做到“知惧、思诫”。
2、要完善制度,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坚持抓源头、抓根本,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健全和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广泛的监督制度、科学的考评制度,通过制度的约束,把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变成党员干部经常的、自觉的行为。要对照《准则》《条例》的要求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措施的精神,对现有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做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消除局限性,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使各项规章制度更加科学、完整、管用,实现制度监督的立体化、全覆盖。领导干部要自觉维护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能将制度只停留在“文件上”、“汇编中”,而是要认真遵守、严格执行,要建立制度落实情况督查考核机制,发现问题主动督导整改。要加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使之深入人心、认知认同,进而知所趋避。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管力度,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全使各单位的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抓住关键,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觉悟不能代替制度。要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干部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各单位有不同于其他单位的独立性和特殊性,编制少、人员少,一岗多用,更有必要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单位特点的管用、有约束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求解,做到对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在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中,要建立健全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末考评的落实机制,要以上率下、以点带面,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单位党员干部要端正思想,自觉接受制约和监督。要把握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扩大监督视野,拓宽监督渠道,扫除监督盲点。要坚持“8小时内”监督与“8小时外”监督并重,既管好工作岗位上的履职行为,又要管好工作时间以外的社交活动行为,全面强化单位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作风。要扩大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让群众知情,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动和发挥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找准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的“结合点”,推进监督常态化、长效化。还要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体系的综合优势和整体效应。
4、落实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抓紧抓实。要坚持全员动手、共同参与,充分调动各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共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清单,“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要围绕重点目标任务、分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职权范围内潜在的廉政风险、分管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明确责任项目、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要素,定责任、设目标、交任务。要制定实施《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责追究有据可依、有纪可依。要健全责任网络,抓好教育防范,及时纠偏补漏,防微杜渐,实现关口前移。要增强政治责任意识,挺纪在前,落实“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做到督责不间断、问责不手软,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廉政防控措施,并按照岗位职能和管理权限,把防控责任区落实到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身上。同时,要加强对落实责任情况的考核力度。
(二)聚焦主业,落实“监督责任”
派驻监督是写入党章的一项重要制度。纪检组将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跟紧管党治党节奏,对各单位强化监督,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派驻监督的立场和标准树起来,把派驻纪检组的职责担起来,全面推进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1、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全面系统学习党章和党规,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十九大精神,要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掌握核心要义,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要自觉学思践悟、见诸行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同时,要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纪律审查的各项业务和技能,补齐短板,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
2、建立制度,规范机构运行。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急用先立、突出重点,务实管用”的原则,制定落实纪检组工作规则和工作机制,包括“两个责任”落实机制、重要会议参加列席机制、干部动态监督机制、信访举报畅通机制、例行沟通会商机制、廉政谈话和约谈、定期走访等工作机制,及组长办公会制度、学习制度、公章管理制度等日常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实施细则、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实施细则等业务制度。
3、搭设载体,实践抓早抓小。自派驻纪检组成立以来,纪检组通过开展“六个一”具体工作,努力实践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微杜渐。即一次调研活动、一次廉政谈话、一场集中教育、完善一套管理制度、组织一次“四风”问题专项检查、突出查处一批案件。当前,在推进全面工作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将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薄弱环节工作,及时补齐短板,以“六大纪律”为戒尺,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突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弛而不息推进正风肃纪。
4、抓住重点,强化派驻监督。纪检组通过调研、谈话,了解了各单位的工作机制、工作内容、工作职责、权力运行和干部队伍现状等情况。在充分调研了解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节点的监督,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和政治规矩遵循表现的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在常规“体检”上下足功夫,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及时发现问题,敢于担当、敢于斗争,敢于较真、敢于叫板,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经常化。持之以恒抓住“四风”不放,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密切关注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通过高频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全面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用好责任追究这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杀手锏”,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各项措施实现“严、紧、硬”。
通过这次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查调研,进一步增强了对派驻监督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下一步,我们将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政治信念、增强责任意识,凝神聚气、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不辱使命。
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基层党组织同群众接触最紧密,又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实施者,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搞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地位,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作风建设永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日。近年来,****党委旗帜鲜明管党治党,始终把严守底线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挺纪在前,保持定力惩贪治腐,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做法与成效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党委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严格按照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要求,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和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为全镇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政治环境。
(一)筑牢思想堡垒,强化党纪意识。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思想的主线,开展中心组学习20余次,其中党风廉政专题学习2次,充分利用党委会议、周一例会等场合,通过正反面典型教育事例,引导全体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大力营造文明新风。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持续传导正能量;持续加强纪检条线宣传报道力度。
(二)落实一岗双责,健全廉政制度。层层传导,强化责任压力。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逐级把主体责任分解到各部门及村组具体负责人,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实现环环相扣、级级落实。紧盯问题,强化专项治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各单位办公用房整改到位。
(三)突出示范引领,夯实组织建设。班子成员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主动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做到廉洁奉公,树立良好风气。
(四)严抓执纪监督,强化源头防治。对11名责任心不强、工作消极怠慢的镇村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令个别党员干部在全镇干部职工大会上表态发言。
(五)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抓细抓常。严格遵守中央、省、州县关于日常工作纪律的相关规定,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针对机关和各村党员干部工作纪律问题,制定完善《****驻村工作纪律》,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干部规矩意识;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虽然****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然存在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深。部分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面对违纪违规行为查处依然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二是基础配置不强。虽然在专职岗位和纪检干部配备方面符合要求,但近年来纪检条线的人员不稳定,纪检专干每年都进行了更换,更换频率过快导致新进人员缺乏专业培训、业务能力不强,对纪检工作特别是纪律审查工作往往是一知半解。三是动真碰硬不足。日常审查过程依然有出现拉不下脸、下不了手的现象,存在监督违纪违法多、监督工作少,事后监督多、日常监督少等问题。
三、解决的意见与建议
(一)健全机制,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健全任务领办机制、督查考核机制、责任传导机制和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通过定责、明责、履责、考责、问责,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个环节,逐级排查廉政风险点。二是不断提升廉政教育广度、深度,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过专题讲座、会议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条规。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认真执行述责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构建闭环式的责任运行体系。
(二)凝心聚力,夯实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全镇纪检干部队伍,完善“能上能下”的约束激励机制,彻底改变占位不谋事和不敢担当的现象。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以建立学习型机关为目标,每周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研讨班,并积极选派纪检干部到县纪委机关跟班学习,参与党风政风、纪律审查、宣传教育等业务工作,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素养。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强纪检干部规矩意识,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意识,自觉做到恪尽职守、秉公执纪,坚决守住工作底线。
(三)整合资源,加大查处力度。一是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对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的信访案件及时排查、筛选、初核。二是突出办案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狠刹“四风”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查找案件线索,严肃查办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环境保护、三资管理等违纪案件。
(四)惩防并举,发挥治本功能。一是强化执纪问责,定期不定期对党员干部工作纪律、到岗到位、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检查,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严肃处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二是坚持办案与教育相结合,加强案件通报,通过查处身边发生的典型违纪案件,及时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做到“吹风洗脑”、警钟长鸣,持续强化基层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三是深化查改结合,在查办案件中不仅注重惩处个人,更进一步通过案件查处进行源头治理,消除违纪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市纪委监察委《关于进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报告汇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政治生态建设
抓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一方面,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另一方面,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丰富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把党内生活搞得更加生动活泼,提高政治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
抓选人用人,打造过硬队伍。严把“标准关”和“程序关”,防止“带病提拔”。要管到位,从严管理,小错即纠;经常教育,防微杜渐;强化监督,长管长严。匡正选人用人风向,大力选拔有信念、有思路、有激情、有办法的干部,特别是注重在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和艰苦环境中考察识别干部,重公认、凭实绩选用干部。
抓“关键少数”,管住权力任性。一是管住关键对象,加大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少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督促关键少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一级带好一级、一级管住一级。二是管住权力任性。管党治党重在管权治吏,建立权力运行清单,针对权力腐败路径,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一把手、同级班子成员之间以及其他党内外监督,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抓正风反腐,保持高压态势。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采取日常监督+关键节点,既要管住管好“四风”老问题,防止反弹回潮;又要注意发现“四风”新问题,实行“靶向”治理;还要加快推进标本兼治,采取“制度+科技”手段,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二)强化作风导向,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注重教育引导,增强基层干部转变作风的自觉性。全面开启“互联网+廉政建设”新模式,“精彩某某区”、“清风某某区”两个官方微信平台,实时转发中央、省、市关于党内法规政策的权威解读,适时发送我区学习宣传贯彻的要求、做法、经验和工作动态,并以“法规图解”、“廉政漫画”等多种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党员干部无论身居何职,权力多大,都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注重惩防并举,增强基层干部转变作风的针对性。一是加强民主管理,发挥基层群众的监督作用。二是从严查处,对作风粗暴、弄虚作假、漠视群众利益的干部严肃处理。三是强化综合整治,构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预防体系,促进基层干部作风的真正转变。
注重作风导向,增强基层干部转变作风的积极性。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干部多咬耳朵、常扯袖子、勤敲警钟,让党的纪律立起来、落下去。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保护担当者、支持干事者、宽容失误者、问责不为者、惩戒违纪者,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三)严查快办,大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持续开展“四查四促”专项行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重点内容、深入自查摸底,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自查到位,建立工作台账、督促整改落实等措施,“四查四促”取得了良好成效。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制定《某某区扶贫领域和脱贫攻坚战中突出问题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由区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区委巡察办、区检察院、区审计局、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农办、区卫计委、区工会、区妇联、团区委13家职能部门和乡、办事处参与配合,重点查处在贫困对象的精准识别、各类帮扶活动、救助资金的发放中存在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侵占挪用、吃拿卡要、损公肥私、失职渎职等问题,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扫黑除恶、查处涉黑“保护伞”的情况。立足职责定位、强化职能作用,主动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主动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对标对表,主动与法律政策对标对表,将查处黑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与助力脱贫攻坚、基层“拍蝇”、打击非法宗教邪教等结合起来同步进行,形成“区乡村联动、公检法司协同、相关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工作格局,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存在组织生活给业务工作让路,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教育管理宽松软现象;有的领导民主意识不强,“家长”做派,搞一言堂,议事决策先作引导性发言等,严重挫伤班子其他成员积极性;部分党员干部大局意识不强,执行政策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责任、压力层层递减现象比较明显,尤其是村(社区)一级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足、廉洁从政意识不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主动监督意识不强,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村务公开不到位,村民参与自治程度低,村级监督流于形式;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私设小金库、庸懒散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还时有发生。
(二)产生问题的根源分析。一些党员干部放松了党性的锻炼,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没有把党的利益、人民利益作为最高价值取向;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制度执行力度弱,部分职能部门也只重视布置任务、下达指标,缺少定期和规范的检查;对民主集中制的监督制约机制、纠错机制不够健全;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力量薄弱,尤其是乡、办事处,人员配备不到位,“三转”不彻底;对基层干部的制约手段并不多,导致部分基层干部“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等。
三、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拧紧“总开关”,强化纪律规矩入脑入心。分层分级抓好信念教育、法纪教育、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四位一体”的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知边界、明底线,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遏制“权为私用”的思想倾向。通过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增强党纪法规意识。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制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预防”,做好源头预防“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执纪审查的治本功能。突出家风引领,提升传承好家风境界,特别要树立“不作为、慢作为也是隐形腐败”观念,用廉洁文化占领基层主阵地,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夯实“责任关”,推动“两个责任”压紧压实。坚持“主责在党委(党组)、关键在压力传导、落实在基层一线”思维,全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一方面,坚持把好考核关,探索实施“清单+提示+督导+问责”的工作推进机制,综合运用约谈、诫勉、述责述廉等多种形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基层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警示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执纪,把压力传导到每个“神经末梢”。同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责任倒查机制”,对充当“老好人”,不担当、不作为的,坚决追究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盯牢“监督关”,确保权力运行高效规范。在权力监管上盯住基层街道、基层社区、基层站所,从法规依据、管理权限、运行流程、执行标准全方位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特别是明确村(社区)自治组织定位,严格执行事项准入制度。在权力运行上推进“三化”(权责清单化、运行透明化、监督民主化)。编制“微权力”清单、完善责任清单,实行“两个清单”内容、运行流程、运行结果三公开,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途径。完善“纪检监督+职能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一体化模式,搭建党内、党外双向监督平台,培育多元化监督体系。
(四)把严“执纪关”,始终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中之重。
紧盯重点人员和重点领域,抓住与联系群众紧密、权利相对集中的基层岗位和人员,包括村(社区)、执法和窗口部门、民生行业、基层站所的干部,大力开展问题排查,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疏通扶贫惠农政策“堵点”;借助反腐败协调机制和问题线索移送责任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公检法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享问题线索,在畅通传统举报渠道的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有针对性的搜集群众关注的热点和反映强烈的问题,排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痛点”;对与群众利益较为密切的部门单位进行深入巡察,对特定的领域开展灵活机动的专项巡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谈话,敲响警钟,对与民争利、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清除查办基层腐败的“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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