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关于管委会办公室八五普法工作意见(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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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委会办公室八五普法工作意见
以问题为导向,根据不同片区、单位、行业的实际,针对不同对象的法治需求,确定重点内容和方式,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管委会办公室八五普法工作意见,希望大家喜欢。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山上下法治素养显著提升,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宪法权威得到充分尊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设格局进一步巩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景区各项事业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普法为民。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始终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为促进景区保护管理发展服务各项工作、加快打造“生态文明样板、美丽中国名片,名录遗产地典范、旅游目的地标杆”提供法治保障。
——坚持实践引领、普治并举。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理论学习、重大决策、法律服务、工作实践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融入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等社会治理各方面,提高依法治山水平。
——坚持守正创新、深度融合。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健全社会成员共同参与的普法格局,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推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精准施策、务求实效。以问题为导向,根据不同片区、单位、行业的实际,针对不同对象的法治需求,确定重点内容和方式,分层分类实施,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责任单位:管委办、政治处、工会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深入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大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以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国建设。(责任单位:管委办、经发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安全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积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加强传染病防治、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相关应急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文化服务、电信网络诈骗预防、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国防动员、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民族宗教、扫黑除恶、毒品预防、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责任单位:管委办、政治处、宣传部、园林局、规土处、经发局、综执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单位:纪工委、政治处、宣传部、各基层党委;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深入学习自然资源保护管理和旅游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景区实际,持续开展旅游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安全生产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规范旅游市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对风景区科学保护和有序发展的宣传,促进风景区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持续利用,不断提升和优化风景区生态环境和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园林局、规土处、经发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重点对象
(一)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党工委会议、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法等制度,每年至少听取和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2次、开展1次专题学法活动。把宪法法律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和党员培训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法治学习、讲法治课。积极用好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在线等载体,丰富学法形式。组织开展好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每年至少旁听1次法庭庭审。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责任单位:管委办、政治处、宣传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全面加强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知识考核,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年度审验,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建立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经常性学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计划,在每年一度的景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公安局、园林局、旅游综合执法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等部门的各执法队伍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确保所有行政执法人员接受长期、系统的法律知识轮训,促使行政执法人员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依法行政理念。(责任单位:管委办、各执法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全面加强旅游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旅游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工作制度,实现对景区旅游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工作的有效指导、严格管理和监督。加强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和交通等部门的联动,形成旅游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合力,让旅游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与管理有效结合,使教育与管理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倡导景区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指导和鼓励景区宾馆、酒店、客运、索道等服务企业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在景区显要位置设置法治文化宣传公益广告、展示墙、长廊等宣传设施,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各经营单位要利用旅游淡季“冬训”活动,开展普法学习,切实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与职工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推进依法治企工作。(责任单位:公安局、综执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全面加强来山游览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在推深做实旅游综合执法的基础上,持续开展旅游秩序专项整治,对重点地带追客拉客、不规范“一日游”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打击促普法、以处理促教育。同时在进山通道、集散中心等重要交通枢纽,设置提示牌、综合服务窗口、推送短信、语音提示、户外显示屏提醒等方式,广泛加强涉旅法规宣传,尤其是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市实施<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办法》《风景区南大门车辆通行管理办法》《风景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风景区宠物进山管理办法》《风名胜区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理的通告》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提醒游客注重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自觉遵守景区保护管理规定,不违规用火、不乱闯未开发开放区域等,共创良好的旅游秩序。(责任单位:管委办、政治处、宣传部、经发局、综执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及下辖各经营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全面加强周边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各部门定期、不定期、高频次前往周边村镇、街道、社区和学校,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4.15”中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横幅、展板宣传、座谈交流、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以案释法、解答群众疑惑等方式开展送法进基层,帮助、引导周边群众提高法治观念,共同推进法治社区和法治景区建设进程。(责任单位:管委办、政治处、宣传部、经发局、综执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等;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分场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解读法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规范性文件正式公布时,应当同步进行解读,加强实施前的宣传普及工作。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过程。制定执法办案中开展法治宣传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法治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过程的普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充分通过公开开庭、庭审现场直播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落实执法人员、法治工作者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及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责任单位:管委办、政治处、园林局、规土处、经发局、综执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步骤安排
“八五”普法意见实施,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上半年)。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意见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的“八五”普法实施细则,并报景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年底至2025年)。依据本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部门和行业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阶段性检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确保“八五”普法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和表扬。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在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对本工作意见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按照规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工委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公众广泛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推进全民守法和普法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发挥普法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有效运用会议审议、督促落实、调查研究、联络沟通机制,确保法治宣传教育部署落实到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
(二)健全制度体系。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体系,开展普法效果满意度调查、动态监测,完善按需设置、动态调整、覆盖全面的考核办法和机制,加强考核评估结果运用,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职责。
(三)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制度,定期开展履职评议活动。开展典型案例年度征集活动,加强日常管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建立执法典型案例公开发布制度。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加强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针对案(事)例及时开展解读宣讲,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推进守正创新。持续扩大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建设质量和利用率,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行业文化、旅游文化、企业文化有机融合。适应现代科技和互联网传播的需要,灵活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推进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微博作用,以互联网思维深耕智慧普法。
(五)强化基础保障。坚持“落实靠基层,落实到基层”,推动普法工作强基固本,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制度、机制保障,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努力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认真开展意见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落实经费保障,加强对经费管理、监督,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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