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涉外房地产企业税收情况调查分析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某市涉外房地产企业税收情况调查分析,供大家参考。
一、**市涉外房地产企业税收基本情况:
(一)登记情况:
2020年我市涉外房地产企业正式登记注册的有4户。至2020年,由于项目开发和销售完结,有两家企业停止经营,另外又有新注册的企业两家。故2020年登记户数仍为4户。注册类型均为外商投资企业。
(二)经济税源及入库税收收入:
2020年我市涉外房地产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721万元。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574万元。
2020年元至12月,我分局共计入库房地产行业税费350万元。其中:纯税收入344.87万元(营业税340万元、个人所得税2.41万元、印花税1.62万元、土地增值税0.84万元)。
2020年元至12月,我分局共计入库房地产行业税费180.10万元。其中:纯税收入169.90万元(营业税156.30万元、个人所得税3.02万元、印花税8.44万元、土地增值税2.14万元)。
二、**市涉外房地产企业趋势分析:
从调查分析的情况来看,我市房地产行业,尤其是涉外房地产行业发展呈以下几个趋势:
(一)在新一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尤其是金融紧缩政策出台后,首先减弱了住宅金融支持度。由于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对银行金融支持依赖度过高,金融紧缩之后将对房地产市场带来较大冲击,产生“急刹车”效应。
(二)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房地产行业投资的速度明显过快。然而在缺乏决策层有效控管和指导的情况下,房地产投资的高速增长带来的影响和冲击相当严重。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房地产的投资增长远远大于销售增长,只是商品房空置率上升,更深层次的后果则是造成房地产投资结构不合理,吸收了大量银行贷款的房地产业成为泡沫,税收自然呈萎缩状态。
(三)私有制股份制房地产公司成为该行业的主流。目前我市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性质以私有、股份、有限公司居多,约占全市房地产企业的80%左右。涉外房地产企业中更是100%的为私有性质,且销售和财务人员多为家族成员,纳税人素质参差不齐,纳税意识较低,主观偷税和非故意偷税的可能性都比较大。
(四)市区内房地产开发的重心转移。随着城市改造的深入,以及有关房地产开发相关政策的不断规范,我是原有易开发资源逐渐萎缩。新项目开发地由西向东,逐渐由市中心转移向市区边缘城郊结合部,或地价相对便宜、房地产业尚在起步阶段的的县级区域,而且时间和项目都比较集中。在这个因素下对涉外分局的税收管理的冲击是最明显的。
三、涉外房地产企业在税收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根据省局和市局的部署安排,我局对所辖房地产企业2020年度和2020年度税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因房地产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发展受阻。在涉外分局征管的四家房地产企业中,真正形成一定规模集约化产业化发展的只有华嵩置业有限公司,其他几家为“项目”公司,规模小,竞争和抗风险能力差,做完单一项目就陷入半关停状态。新增房产项目不多,部分在建房产项目还因受挫而停工。如招商国际房产公司就已处于停产状态而无税可交。
(二)纳税主观方面的因素:不少企业存在主观意识上的偷欠税收。部分企业将收取的房款在“预收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中长期挂账不做销售处理,通过推迟“预收账款”结转“销售收入”的时间,有意识地延缓销售收入的视线,影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造成营业税、所得税申报纳税滞后。另外还有企业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销售面积、采取以物易物手段隐匿收入、假“代建”真开发等手段增加税务人员核算难度,达到少缴或不缴相关税款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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