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整治内容(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居环境整治内容(完整),供大家参考。
XX镇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强化各村(社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目标管理机制和评价奖惩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镇24个村(社区)及人居办督查组全体成员
二、考核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XX、镇长XX任组长,人大主席XX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各机关单位及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其他村“两委”班子为成员,实行网格化挂包到组的环境整治方式。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悬挂横幅、墙体标语、墙体绘画等方式加强氛围营造,在村口、村部以及居民集中居住区醒目位置至少设置6处人居环境整治墙体标语,有广播的村(社区)要每天播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内容。各村(社区)要采取多种激励方式,充分发动群众,让千家万户全面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营造人人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以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村内沟塘、畜禽养殖粪污、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基础性工作,重点治理柴草乱堆乱放、粪便直排、乱搭乱建等脏乱差问题;
积存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转运;
加强家前屋后空闲地整治;
河道要及时清淤疏浚,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四)提升村容村貌。各村(社区)要重点打造1-2个亮点示范小区,特别是交通好、人口多的要按照市级示范小区标准进行综合整治提升,对小区内外的道路、绿化、亮化、美化、给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加快完善到位,户籍人口3000人以上的村(社区)要至少打造一个集中住户在150户以上的集中居住区,3000人以下的要确保打造一个80户以上的集中居住区。全镇在2020年12月底前要确保打造9个小区达到省级人居示范村居标准、15个小区达到市级人居示范村居标准,每个村(社区)要建成200-300平方米以上的小游园供群众健身、休闲、娱乐。要结合农房改善和宅基地退出加大对村(社区)道路两侧破旧空房的拆除力度,对沿线的露天垃圾池要全面改造成垃圾房。户籍人口3000人以上的村(社区)要创建省级美丽庭院20户、市级标准40户、县级标准60户,3000人以下的村(社区)要创建省级美丽庭院15户、市级标准30户、县级标准45户,确保今年年底全镇符合省级标准300户、市级标准600户、县级标准1000户。各村(社区)要对区域内的小区亮化配套到位,加快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有条件的村(社区)要对主干道路、村部、游园亮化安装全覆盖,要加强对小区的给排水配套力度,加大农村改厕,消灭露天旱厕。
三、考核方式及奖惩机制
(一)落实问题导向督查方式,采取问题交办销号制度。实行“日督查、周通报、月排名、季兑现、年奖惩”,由镇纪委和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不定时入村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整治不到位、标准低的给予扣分,未在交办时间内彻底整改的对所在村(社区)在微信工作群中予以通报批评,并加倍扣分。连续两次被通报的村(社区)提请镇纪委对村(社区)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对行动快、整治标准高的村(社区)及时和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汇报,予以表扬(受表扬的村(社区)予以加分,季度考核予以兑现)。
(二)对各村(社区)实行当月排名,前3名的奖励运维主任300元,后三名的罚款村(社区)书记600元、运维主任300元,并由村(社区)书记在大会上说明情况,倒数后三名的村(社区),分别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三)督查组要制定详细的村(社区)督查计划,其成员要严格遵守镇政府各项工作制度,如发现督查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等现象,经查证属实,情节严重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严格实行“日督查、周通报、月排名、季小结、全年总结”的工作模式。绩效考核参照县对镇人居考核排名,得分排全县前3名的奖励督查人员800元/人,4-6名的奖励督查人员600元/人,县对镇考核7名往后则取消考核奖励。
四)各村(社区)要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打造亮点,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得到省市县镇高度肯定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在镇设200万元村镇建设引导资金中予以奖补,具体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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