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心得感悟六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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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心得感悟六篇 【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 8 章,共 33 条。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等。第二章“领导体制”明确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实施集中统一领导的主体及职责,规定了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等。第三章至第七章规定了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对机构编制事项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问责等作出规定。第八章“附则”对解释、实施等作了规定。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的能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突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根主线。《条例》作为党内法规体系中党的领导板块一部重要法规,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调整优化中央编委领导体制的重大部署和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要求,强调了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
统一领导,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二是为机构编制制度体系立柱架梁,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基本遵循。现有的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主要是规范政府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的,而且侧重于实体内容。在党内法规中,尚无一部全方位系统规范党领导机构编制工作的专门法规。《条例》统领机构编制领域的法规制度,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一套基本规矩,同时把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一些行之有效、带有规律性和长期适用性的成果固定下来。三是侧重于程序性规定,注重与现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条例》是党的机构编制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侧重于明确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要求,明确党中央对各级党委(党组)、编委在机构编制工作中的领导关系,明确机构编制工作最基本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各级党委(党组)机构编制工作行为。同时,《条例》的程序性规定与现有党内法规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涉及机构编制的具体规定也是相辅相成、有机衔接的。
【篇二】
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在加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深化机构改革、优化党的执政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安排,有效实施党中央方针政策。
首先,推进机构编制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机构职能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机构编制是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其次,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必然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和强化法治,推进机构编制工作为推进机构改革和巩固改革成果提供了重要保障。最后,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是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不断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不失为一种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机构编制工作是一项严肃慎重的工作。《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和组织保障。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共分八章,突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根主线,为机构编制制度体系立柱架梁,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基本遵循,侧重于程序性规定,注重与现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机构编制工作的关键 环节进行规范,规定了每个环节的基本权限、程序和要求,并对监督问责有关问题做了规定。
《条例》规定机构编制工作动议应当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提出。涉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由党中央启动。明确了地方各级党委、各部门党组(党委)等的动议权限,对动议的研究论证和讨论决定提出了原则要求。分别对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对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等不同类型机构编制事项,提出了不同的论证要求,同时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论证时听取意见,调查研究,合法合规性审查,作了规定。《条例》明确了不同类型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了党委(党组)和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机构编制事项时的要求和审议内容。提出了组织实施要求,对"三定”规定的制定和修改作了原则规定,要求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机制、编制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编制管理实名制、机构编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共享
信息平台等。《条例》规定了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各级编委及其办公室、有关部门在机构编制监督方面的责任权限,机构编制工作应遵守的纪律,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和问责措施等,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的领导责任。
【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具有鲜明的特点。
一是突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根主线。《条例》作为党内法规体系中党的领导板块一部重要法规,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调整优化中央编委领导体制的重大部署和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要求,强调了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是为机构编制制度体系立柱架梁,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基本遵循。现有的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主要是规范政府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的,而且侧重于实体内容。在党内法规中,尚无一部全方位系统规范党领导机构编制工作的专门法规。《条例》统领机构编
制领域的法规制度,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一套基本规矩,同时把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一些行之有效、带有规律性和长期适用性的成果固定下来。
三是侧重于程序性规定,注重与现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条例》是党的机构编制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侧重于明确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要求,明确党中央对各级党委(党组)、编委在机构编制工作中的领导关系,明确机构编制工作最基本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各级党委(党组)机构编制工作行为。同时,《条例》的程序性规定与现有党内法规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涉及机构编制的具体规定也是相辅相成、有机衔接的。
通知强调,《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篇五】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于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为党管机构编制作出制度性安排,是统领机构编制领域各项法规制度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的能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突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根主线。《条例》作为党内法规体系中党的领导板块一部重要法规,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调整优化中央编委领导体制的重大部署和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要求,强调了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是为机构编制制度体系立柱架梁,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基本遵循。现有的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主要是规范政府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的,而且侧重于实体内容。在党内法规中,尚无一部全方位系统规范党领导机构编制工作的专门法规。《条例》统领机构编制领域的法规制度,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一套基本规矩,同时把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一些行之有效、带有规律性和长期适用性的成果固定下来。
三是侧重于程序性规定,注重与现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条例》是党的机构编制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侧重于明确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要求,明确党中央对各级党委(党组)、编委在机构编制工作中的领导关系,明确机构编制工作最基本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各级党委(党组)机构编制工作行为。同时,《条例》的程序性规定与现有党内法规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涉及机构编制的具体规定也是相辅相成、有
机衔接的。
《条例》确定了机构编制工作必须遵循的 4 项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保证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安排,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二是坚持优化协同高效。优化就是科学合理、权责一致,协同就是有统有分、有主有次,高效就是履职到位、流程通畅。这既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原则,也是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原则。
三是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既要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机构编制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又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还要加快完善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实施。
四是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财政保障能力,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篇六】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党
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制定与实施,对于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推进我国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机构职能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制定《工作条例》,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
其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和强化法治。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制定《工作条例》为推进机构改革和巩固改革成果提供了重要保障。
最后,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是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制定《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为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提供了重要依据。
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完善配套制度,盘活资源,确保《条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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