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与政策论文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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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是社会人力资源中最宝贵的一部分,其就业问题已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激烈的职场竞争所形成的就业难已成为大学毕业生的共识。如何在激烈的职场竞争中成为胜手呢首先要破除旧的就业观念,建立适应时代发展的新的就业观念。只有这样,才能高瞻远瞩、运筹帷幄,在求职竞争中成为强者。下面我从五个方面谈一下大学生怎样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一、从精英向大众的转变
随着90年代中后期全国高校扩招规模的逐年加大,全国高等教育入学率居于高位,2005年高等教育入学总人数超过230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21%以上,高等教育快速发展,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推进,大学生就业模式必然由精英教育阶段所形成的毕业生就业模式向大众化教育阶段所形成的毕业生就业模式转变。
在精英教育阶段,由于高等教育是稀缺资源,受教育者的地位必然增高,被称为天之骄子,就业实行统包统分的就业模式。而在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上大学不再需要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大学生也不再被称为天之骄子,大学生就是普通老百姓,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同老百姓找工作一样,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是当前就业的主要形式。社会中的各行各业都需要大学生,既有大学生毕业去当工人,也有大学生毕业去做个体经营,只要是大学生通过诚实劳动来为社会创造价值,来实现自己的价值,就是现在社会所倡导的。劳动者的素质普遍提高了,社会才能更好地发展。
二、从城市向基层的转变
当前,一方面,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广大基层特别是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以及广大农村还存在人才匮乏的状况。一些县市是能提供比城市好的多的工作和待遇,但很多大学生还是不愿意去,认为委屈了自己。实际上,基层的天地广阔,蕴藏着无数的机会,大学生完全可以把到基层就业视为创业的起步、成材的开始,通过了界国情民意,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大学生应该将就业的姿态放低,将人生的目标抬高,在城市就业已趋于饱和的情况下,选择到基层就业是理性的、现实的。从2004年开始,我们学校相继开展了服务西部、农村资教、选拔选调生等工作,出台了诸多优惠政策,既拓宽了就业渠道,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而且对毕业生就业观也是一种引导和教育。在服务西部计划和农村资教行动中,涌现了许多优秀的毕业生,得到了社会、单位的一致好评,我校也涌现了像梁华山、吴天亮等一批优秀的到基层服务的毕业生,他们在基层中展现了自身的价值和能力,为自己、为母校争的了荣誉!
三、从公有单位向非公有单位转变
在传统的职业观念影响下,人们都希望能够到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企业谋职、发展,而不愿意到集体企业或民营企业求职发展。但是,政府机关、科教文卫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型三资企业由于多种原因(如体制原因、产业结构原因、亏损等),吸纳大学毕业生的能力是有限的,很难大量接受大学毕业生就业。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民营、个体企业单位大量增加,随之带来的是对人才的大量需求,以前大学生担心民营企业规模小,经营管理水平低,个人没有发展前途;怀疑民营企业管理不规范,福利待遇没保障;还害怕民营企业工作不稳定,办公环境差。而现在的民营企业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的民营企业发展非常迅速,人才市场薪资调查表明,民营企业的收入水平甚至已和三资企业不相上下,民企灵活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手段为人才创造了比在其他单位更好的个人发展空间。随着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民企工作也不用担心四金交纳等个人保障问题。
四、从专业对口向通用人才的转变
很多大学生就业时特别强调要专业对口,认为大学花费了几年时间所学的杂混业是自己生存之本,如果离开了自己所学的专业而选择其他行业,那就白白浪费了大学的时间,专业情节依然影响着求职的心理,实际上大多数用人单位,招聘人才的标准是:注重应聘者的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至于专业是否完全对口,并不过分计较,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在校期间所学专业知识与现实需要难以吻合,求职过程中如果过分强调专业对口则难以找到合适的职业,一个具有开拓精神的毕业生,应看重行业的发展前景,并及时调整自己的择业方向,勇于进入与自己相近或相关的职业。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体制转轨时期,随着结构的调整,必然也会使某些行业迅速发展,如第三产业的邮电通讯、金融保险、社会服务等,就业人数将会明显增加。由于我们的教育结构不能适应产业结构的调整,也必然会使某些专业的毕业生找不到专业对口的工作。大学教育不仅仅是学习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培养了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大学生进入一个新的领域会比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更快更好地融入与适应。
五、从打工向创业的转变
打工是一种被动的就业行为,而自主创业是给自己打工,是一种主动的就业行为。新一代大学生精力旺盛,有着强烈的挑战自我,实现自我的激情,并且无负担,没有太多牵挂,有较高的文化水平、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创新意识、自主学习知识的能力强,善于接受新知识。
从现阶段的就业形势看,国家宏观政策激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广大毕业生的自主创业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创业这包含机遇与挑战的字眼,已经成为无数大学生心中的梦想。中国也已经诞生了一大批大学生创业者,而且其中不乏许多非常成功的典范。 二: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拥有国际法基础上的300多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的主权。然而,从单位陆地面积平均拥有的海岸线长度来看,中国只占世界第94位。如果按照可管辖的海域面积与大陆面积之比,世界沿海国家平均为0.94,中国仅为0.3,不到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而我们的邻国日本超过11,朝鲜是2.17,越南是2.19,菲律宾是6.31,都大大超过中国。至于人均海洋面积,世界沿海国家平均为0.026平方公里,而中国只有0.0029平方公里,只是世界平均数字的十分之一,而与我国相邻的海洋国家的平均数都超过中国的10倍以上。
即便如此,上述这些数据,都是在中国拥有300万平方公里海洋面积这个前提下而言的。但实际情况是,中国面临着激烈的海域划界争端,要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得30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还有相当大的困难。
我国的海洋国土由黄海、渤海、东海和南海组成,除渤海属于内水不存在争议外,其他3个海区都需要按1982年制定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邻国合理划分。那么,究竟有多少海洋国土处于争议中呢答案是,有大约12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处于争议中。
2008年5月11日,越南国防部长范文茶表示,越南将准许外国人参加南沙群岛旅游。此前,经过越南当局的谋划,越南海军附属的旅行社组织了包括40名特邀官员在内的130多名游客,首次到南沙群岛旅游。越南当局还表示今后将定期组织同类的旅行团。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孔泉在4月16日指出,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越南的做法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中国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越南这是蓄意在南沙搞主权造势,包藏着重要的政治企图,想通过把南沙群岛旅游开发成国际旅游线路,慢慢让国际社会认可这些岛屿为越南所有。
南沙群岛不但地理位置十分重要而且拥有大量的石油资源。因此,许多周边国家都垂涎三尺,均想分一杯羹。现在,南沙群岛形势十分危急。除了中国大陆和台湾有驻军外,越南竟然占领29个岛屿、菲律宾占领8个,马来西亚占领5个。除此之外印尼和文莱也宣称对于南沙群岛拥有主权。他们都想通过实际占领而达到合法化,进而进一步变为他们的合法领土。
与此同期,日本海上保安厅发言人5月9日将一艘中国渔船驶入距离钓鱼岛西北部20公里处海域的行为称为非法进入日本水域。两天前,中国的海洋调查船奋斗7号到钓鱼岛海域进行海洋调查,日方竟派出巡逻船警告,要奋斗7号离开日本领海;中国调查船未予理睬,日方的巡逻船就一直跟踪监视。当天,日本政府还就此向中国驻日使馆提出抗议。新闻报道;日本首相麻生太郎最近又大放厥词说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并且和美国举行联合军事演习妄图通过美日安保条约把占领钓鱼岛合法化。
专家评论,钓鱼岛自古都是我国渔民避风、休渔的栖息地,钓鱼岛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如果失去了钓鱼岛中国就像被点了穴位的人,将会处处受制。
因此中国维护自己的海洋权益天经地义;睦邻之道无它,首在自强,中国要维护海洋权益,必须加快提高综合国力,实现科技水平和军事现代化的突破,加快从海洋大国转变为海洋强国的步伐。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十五日在北京举行了《中国海洋发展报告二00九》首发仪式。报告指出,中国大陆周边海洋形势相对平稳,黄海形势稳中有忧,东海形势突破与挑战并存,南海形势复杂多变。在南海,目前南沙群岛的安全问题尤为突出,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南海之争,表面上看是岛礁之争,实质是资源之争。在东南亚地区,南沙群岛争端解决没有实质性进展,中国岛礁被侵占、海域被瓜分、资源被掠夺的状况没有改观。中国维维护海洋权益的形势严峻,任重道远。中国的海洋安全形势处于相对和平的态势,但不确定的因素仍然存在,各国之间力量的角逐日趋激烈。
如何处理潜在的矛盾和冲突,如何应对复杂的海洋权益争端,是事关我国诸多发展利益和重大安全的问题,我们不想称霸世界海洋,但绝不能不重视公约赋予我们的权益。面对我国周边严峻复杂的海洋形势,我们不仅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海洋意识,而且要从国家、军队层面研究对策,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一、完善我国的海洋立法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相继制定和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海洋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海洋环境保护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渔业法》《领海及毗连区法》《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可以说,上述法律法规,覆盖了我国管辖的所有海域,使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沿海国在其管辖海域的各项基本权利在我国国内立法中都得到了具体体现。但目前在我国现行的海洋立法中,海洋区域的军事利用、海洋军事行动等方面的内容仍是空白。这些空白让外国军用舰机在我国控制海域的非法军事行动变得肆无忌惮。因此,与海洋联系最为密切的海军,应该积极推动与平时海上军事行动有关的海洋立法。
虽然我国制定了诸如《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法律法规,但与美日等海洋强国类似法律相比,这些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具体表现为:没有明确具体实施部门,没有明确海上执法的主体力量,没有明确哪些具体活动是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也没有明确对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具体处罚措施等等。因此,对已经颁布实施的海洋法律法规必须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否则,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维护国家海上安全都将成为一句空话。
二、加强海洋意识,加大科技和资金的投入
加强海洋意识,一是树立海洋安全观,二是树立海洋经济观。首先,一定要像保卫每一寸陆地国土那样保卫每一寸海洋国土。海洋也是国家安全的屏障,现在对国家安全造成的威胁主要来自海洋,最可能发生冲突的也是海洋。其次,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都与海洋息息相关。海洋运输成本低,80%以上的对外贸易通过海路。如果海洋安全得不到保证,我们的对外开放、经济发展也得不到保障。解决人口、环境和资源三大问题,主要也依靠海洋。振兴海洋和振兴国家、振兴整个民族是连在一起的。三是开发利用海洋的可持续发展,不能竭泽而渔,防止破坏性地开发海洋资源。另外要防止海洋污染,开发海洋资源和保护海洋环境同步。应该努力提高现有油田采收率和油气资源利用率,还有积极开发可燃冰、潮汐、温差、海流等新的海洋能源。四是积极推动海峡两岸共同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在海洋问题上,两岸有很多观点一致、利益一致的地方,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两岸也有各自不同的优势,可以互补。
海洋的开发和建设也需要加大科技和资金的投入。目前,我国海洋调查工作还远不能完全满足我国管辖海域海洋资源开发和申请外大陆架的要求。我国东海的地质、底质情况至今不清楚,以目前的进展,我国在未来30年内对东海的考察才能达到日本的水平。所以,在当前背景下,我国应加大科技和资金的投入,由相关部门抓紧进行全面的海洋调查,掌握全面的海洋学资料,为进行海洋划界在外交谈判或利用法律手段解决争端时提供最重要的科学依据和证据。
海洋资源的开采需要资金和科技的投入。《公约》虽然规定国际海底为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实行平行开发的原则,但由于各国综合国力相当悬殊,事实上难以平等。没有高科技的支持和经济的高投入,便没有资格成为先驱投资开发者,也无力在深海矿藏开发中竞争。同时,在有争议海域实施的共同开发合作模式中,科技优势也有助于收益分配。当今海洋开发难度大、投资多、风险高、周期长,要想取得最好的开发效益,必然要以科技的高投入为前提。
三、加强我国海上执法力量建设
中国伟大的航海家郑和曾说:国家欲富强,不可置海洋于不顾,财富取之于海,危险亦来自海上。
随着海洋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海洋开发的深入以及对外合作交流的增加,外国船只进入我国管辖海域的活动也越来越频繁,而现代高科技探测手段的使用已经使得外国船舶从海上获取沿岸国的具有重要军事价值的海洋信息变得轻而易举。因此,能够对活动在我国管辖海域的外国舰船实施有效监管,是维护我国海洋权益,保卫国家海上安全的重要举措。但目前我国的海上执法力量还很薄弱,不能够对所管辖海域进行全方位的实时监管。
胡锦涛在会见海军第十次党代会代表时强调: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在捍卫国家主权和安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中,海军的地位重要,使命光荣。要努力锻造一支与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要求相适应的强大的人民海军。海军担负着捍卫国家领海主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海上交通安全的使命。我们必须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加强海军建设,建设一支包括航空母舰在内的现代海上武装力量,提供远洋投放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应对有关国家对中国海洋权益的挑战。
首先,要加强海军建设。现代高科技战争的形态是非接触、非对称的,在1000公里乃至2000公里之外就能发起精确打击,因此,战场纵深比过去有了数量级的放大。现代国防观念里必须有拒敌进入一定的海域、扩大海上方向的防御纵深、保护国家不断延伸的海外利益等概念,同时作好相应的力量准备。作为海上军事力量的核心,海军的特征是可以利用海洋抵近别国,强国甚至可以在不进入别国的防御范围就攻击对方的沿海和纵深。几次远距离精确打击的高科技战争都是从海上发起的。这就必须提高中国海军的远洋防御能力。如果短期做不到,中国也必须有震慑对手的手段、办法和能力,发展我们的远距离打击力量,提高我们的远洋作战能力,充分利用谋略思想,以增加对手的战争风险,提高我国的安全系数。
其次,整合现有海上执法队伍,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调度使用。目前,我国有海监、渔政、港监、海警、海关等执法队伍,分属国家海洋局、农业部、交通部、公安部、海关等不同部门。各执法队伍各执其法,致使海上行动难以协调。因此,强化政府部门的海洋综合管理和统一海上执法队伍,是适应新的海洋形势的需要,是我国海洋开发与保护的需要,是执行公约、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确保国家海上安全的需要。
四、建立综合的海上安全保障体系,维护国家安全
应建立防空识别区,加强对沿海海域和空域的警戒和管控。防空识别区是一国基于空中防御的需要,在其领空以外划定的邻接其领空的特定空域。现行国际法不禁止各国在其领空附近的国际空域建立防空识别区。迄今为止,美国、日本、加拿大等30多个国家建立了这种防空识别区。鉴于我国周边的安全形势,特别是海上安全形势,建立我国的防空识别区已经是势在必行。
建立多边合作安全机制,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交流与沟通。加强与周边国家的沟通与合作交流是维护和稳定我国海上安全的重要举措,临时安排与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维护海洋权益的基本方针。一般来说,争端海域的共同开发是划界前的一种过渡安排,它不妨碍最后协议的达成和最后界限的划定,不意味着任何一方放弃其权利或权利主张,也不得视为承认对方的权利主张。它既不影响有关国家的权利主张,又能以符合经济效益原则和各自利益的方式及时、有效地勘探开发资源,使双方迅速地从商业性石油发现和生产中获得最大经济利益。共同开发在有关国家优先利用争议区域资源的实用考虑与维持各自权利主张或立场之间建立了适当的平衡。
加强维权巡航。二00八年,中国已建立全海域维权巡航制度,将三百万平方公里管辖海域纳入定期维权巡航制度管理范畴。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国海监各海区总队在我管辖海域进行了巡航监管,对我与邻国存在争议的海域进行了巡航监视。
走向海洋是所有强国相同的战略选择和道路,当今各沿海国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加重视海洋的战略地位及其重大价值。以争夺海洋资源、控制海洋空间、抢占海洋科技制高点为主要特征的2l世纪国际海洋权益斗争呈现出日益加剧的趋势。我国所面临的海洋维权形势也会更加严峻和复杂。如何在新一轮的海洋竞争中,既保卫我国的海洋国土、捍卫我国的海洋权益,又处理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是我们应该思考和应对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