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秋冬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秋冬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2 2022 年 农村人居环境秋冬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现就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秋冬“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启动实施为契机,标本兼治,着眼提升广大农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解决村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着眼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强化美丽乡村建设各项措施落实;着眼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建立完善长效监督、管护机制;着眼有效应对疫情防控,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创建更加干净、整洁、有序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二、主要任务 针对当前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纵深推进、全面清理、全域保洁力度,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进一步提升,水塘沟渠
水体明显改善,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不断提高。具体抓好十大专项行动:
(一)村庄“三大堆”治理专项行动。聚焦村庄公共场所、庭院内外、房前屋后、背街小巷等区域,全面清除长期积存、无人认领、腐烂变质的秸秆堆、柴草堆、杂物堆等。严查、严禁畜禽粪污在村内、河塘沟渠等公共区域排放、堆积。开展房前屋后废旧纸板、废旧家具、废旧农机具、建筑废料等杂物清理行动,由农户自行限时认领清理。对在限定时间内不自行清理的由乡镇、村庄统一进行清理处置。做好农业设施用地保障,科学合理设置集中存放点,农作物收获后剩余秸秆、柴草堆等要统一到集中存放点定点存放,严禁随意堆放在门旁、墙根、街巷等区域。结合村庄实际,将农机场院、库棚、停车场等纳入村庄建设规划。大型农机具实行集中统一存放,小型农机具由农户自行收存。私家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条件的要施划停车标线。禁止农机具、车辆长期占道停放。同时,要加大农村经营场所管理,严禁占用公共场地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建筑工地原料堆、物料堆等要按规定有序存放。(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加强对第三方保洁服务企业的监管考核,进一步提
升“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精细化、常态化治理水平,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因地制宜,探索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更换户外铁皮垃圾箱、破损垃圾桶等,推广更新符合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要求、适应农村垃圾分类实际的垃圾清理、收集、存放和运输设施设备,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规范化水平。持续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以主城区(县城)周边为重点,严查严禁城市垃圾下乡。各乡镇(街道)、村庄建立昼夜巡查制度,实行群众举报与执法监督相结合,加大对城镇垃圾向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非法偷运、违规倾倒行为的依法打击力度。坚决遏制新增、杜绝反弹。(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三)农村改厕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在基本完成改厕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厕所革命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对在农村改厕排查整改和“回头看”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集中整改。同时,因地制宜落实市农村改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做好农村地区厕所后续管护服务,建立政府、村集体、农民群众共同参与的长效管护机制,巩固农村改厕成果。(牵
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四)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分类推进污水治理。确保完成年度农村地区黑臭水体清理整治任务,并建立长效机制,落实日常管理责任,避免治理后反复。优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乡镇驻地人口聚居区等重点区域,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2 月底完成 35 个建制镇生活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建设。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管理体系和日常巡查监管制度,落实好经费保障,确保设施长效运转。(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五)农村河道清理专项行动。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有关要求,确保农村水域干净、清洁。扎实开展农村河道治理,开展“垃圾围坝”整治。在对农村河道等水域漂浮垃圾、岸边垃圾等进行集中清理的基础上,建立常态化管控清理机制,着力改善水体环境。(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六)乡村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清理整治在高速公路用地、县乡公路用地、村庄主干道路以及铁路沿线范围内私搭乱建、乱倒垃圾、擅自私挖自来水管道、占道经营、非法种植等侵害路产路权违法行为,解决道路沿线“脏、乱、
堵、差”问题及破坏道路基础设施留存安全隐患问题,创建“畅、安、舒、美”的县乡交通环境。因地制宜,规范操作,扎实开展“四好农村路”及“户户通”建设工程,助力全域美丽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七)养殖粪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行动。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场所粪污处理有关规定,整县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集中行动,大力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督促养殖场户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和粪污收集处理利用主体责任,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配建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面提升养殖场户生态健康生产水平,做到及时清理清运不外排、不污染村庄环境、不影响群众生活。以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为重点,严把无害化处理、检疫监管两道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随意处置病死畜禽行为,降低动物疫病传播风险,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加大措施力度,清理整治废弃畜禽养殖圈舍、废弃大棚等。(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八)农业生产及包装废弃物清理专项行动。结合农业生产季节特点,做到日常清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强化措施,有效抓好重点区域各类包装废弃物、农膜等集中收集,做到
田间全面清理,区域全部覆盖。结合农资直营和追溯服务体系建设,对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依法查处违法使用、销售禁限用农药和不按规定回收包装废弃物等行为。加强对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宣传和教育,督促指导广大农民群众、农资经营单位和农资使用者依法履行回收义务,形成守法生产、依法经营、科学使用的良好局面,从源头上杜绝乱丢乱弃现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九)美丽庭院创建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比活动,提升院内绿化、美化水平,倡导整齐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室内室外卫生舒适。同时,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抓好垃圾分类等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增强农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凝聚携手共建美好家园的强大合力。(牵头单位:市妇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十)乡风文明引导专项行动。发挥团委、妇联和中小学校的作用,结合“村村都有好青年”、“美丽庭院”创建、“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改变不良卫生习惯,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源头上解决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粪污随
地排放等问题。(牵头单位: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组织发动(2021 年 11 月 10 日—2021年 11 月 20 日)。各区县、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集中整治攻坚”行动职责分工,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和十大专项行动方案。各区县、乡镇全面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秋冬“集中整治攻坚”行动重点任务台账。同时,要通过现场会、调度会等形式进行动员部署,迅速启动工作。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21 年 11 月 21 日—2022年 1 月 10 日)。各乡镇、村庄根据重点任务台账、问题清单等内容,开展集中整治,逐项销号。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建立问题清单,及时督促区县、乡镇搞好整改。建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各区县、乡镇及时报送重点整治任务台账、进度台账等。
(三)第三阶段:评估验收(2022 年 1 月 11 日—2022年 1 月 20 日)。成立部门联合验收组,对各区县、乡镇“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成效进行测评验收,成绩计入年度考核。对“集中整治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挖掘整理集中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搞好宣传推广,进一步巩固提升集中整治成果,常态长效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切实抓紧抓好,全力以赴、真抓实干,确保圆满完成“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各项任务。各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牵头揽总,统筹调度督导,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全面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成立农村人居环境秋冬“集中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调度、督导,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十大专项行动。二是强化部门联动。要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定期会商,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集中整治攻坚”行动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加快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三是建立包保制度。市直有关部门包区县,区县直部门包乡镇,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包村。包保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到所包保区县、乡镇、村搞好现场督导、指导。四是压实工作责任。要层层落实,传导压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落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和村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基础上,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离任审计制度。对“集中整治攻坚”行动重视不够、开展不力、问题突出的区县、乡镇,要实行追责、问责。
(二)落实精致理念,强化工作督导。进一步把精致管理理念向农村延伸,不断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覆盖监管体系,提升村庄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实行网格管理。每个乡镇划分若干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片区,每个片区划分若干个网格。乡镇管理区干部是片区长,村两委成员是网格长,党员干部、群众代表是街长、巷长,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层层有人管、有人负责、有人落实。二是强化测评督导。建立部门联合督导和第三方抽查相结合、人工现场测评和无人机航拍监测相结合、自上而下工作督导和媒体、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督导机制。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平台及时落实,逐项整改销号。三是建立通报制度。“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期间,实行每半月一测评、每半月一通报,对各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测评情况进行排名。对连续 2 次排名后三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差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问题特别严重的,该问责的要问责。四是搞好工作结合。将“集中整治攻坚”行动与城镇精细化管理结合起来,与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卫生村镇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大乡镇驻地背街小巷、死角盲区以及沿路沿线等重点区域整治力度,确保“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全域覆盖、全域清洁。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注重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一是广
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宣传。积极推选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特色鲜明的宣传标语、短视频等,让集中整治行动更加深入人心。二是搞好经验推广。各级要认真发掘总结一批农村人居环境秋冬“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及时推荐上报,多渠道、多层次搞好宣传推广。三是加强媒体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在广播电视台综合新闻频道《社会零距离》栏目制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题节目,在《日报》等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栏,对广大农民群众反映强烈、比较集中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跟踪报道、督办,强化正面舆论引导。
(四)突出群众主体,健全长效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民群众是主体,环境好不好群众说了算。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组织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一是实行党员带头。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开展“环境好不好,先看党员户”活动。农村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完成自家房前屋后、庭院内外“三大堆”、垃圾堆、乱搭乱建等清理整治,带头开展垃圾分类等工作。二是开展群众监督。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随手拍”活动,完善奖励机制,提高群众积极性。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包村干部、包联干部等要注册使用“随手拍”小程序,及时发现上传问题线索,协助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三是做好教育引导。要结合
换届工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内容写入村规民约,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共建共享美丽家园。妇联、共青团以及农村中小学校等要发挥优势作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从源头上减少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现象。四是健全长效机制。注重总结提炼“集中整治攻坚”行动中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配套措施,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管控、维护、保持长效机制。同时,统筹资金安排,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切实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
推荐访问: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秋冬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整治 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