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庆办发电〔2015〕86 号)要求,现将市发改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精心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认真学习,吃透精神。委党组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党组各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共庆阳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庆发〔2014〕21 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庆发〔2015〕23 号)等文件和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掌握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式方法等核心内容,进一步吃透精神,把握精髓,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领导,靠实责任。明确和细化了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建立完善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形成了委党组主动担责、主要负责人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责的工作机制。采取图表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的“四式管理”,突出抓导向、抓整治、抓源头、抓改革、抓表率“五个重点”,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格局。
(三)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委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 1 次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委党组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体系,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当领导主体、示范主体、落实主体和推动主体角色。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选好用好干部,杜绝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支持纪委履职,保证了纪检组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制作了市发改委《党组主体责任链条式传导、倒逼式追责图》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分解表》,并及时上墙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认真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年初,委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各科科长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一对一约谈。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逢会必讲,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三是认真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细化实化职责分工,排查找准党风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有效管控、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进。每季度听取
1 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主动了解掌握直接管辖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加强教育引导,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班子各成员每半年向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 1 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四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市上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党员干部纪律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县处级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县级干部对婚丧嫁娶、出国出境、住房办公、子女从业、家属经商等个人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度,并逐一记入廉政档案。同时,加强节假日期间干部监督管理,严禁公款送节礼,实行公车登记封存入库,杜绝公车私用等违反“八项规定”情况的发生,促使全委党员干部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维护了党员干部良好形象。不断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及时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增强了服务意识,改进了工作作风,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强化教育,源头治理,全面落实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 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总要求,派驻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和承担发改委业务工作,回归主业,全力尽责,切实担负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五个抓”。
一是抓组织协调。在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委党组分解工作任务,提出工作建议,促进任
务落实。制定印发了《市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职工学习教育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务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等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抓纪律检查。自觉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主动检查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继续做好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工作,加强简政放权、规范审批流程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机关财务管理和“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我委无违纪违规行为。
三是抓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委党组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对委党组的重大决策、党风廉政重点工作任务、干部选拔任用、党务政务公开、年度目标考核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
四是抓作风督查。结合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加强对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整治了审批事项多、程序繁杂,项目建设中存在重争取、轻管理的现象,项目实施中督促检查少、科室之间推诿扯皮,该办的事不办或不及时办理,个别干部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出勤不出力等 10 个方面的重点问题。
五是抓案件查办。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下大力气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各类乱收费问题。对全市医疗、教育、涉农等事关民生利益方面的乱收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推动了民生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惠民政策的全面落实。同时,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效能投诉、政风行风热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落实“两个责任”的积极性还不够,对责任制范围内的工作缺乏有效的跟踪、指导、督促和检查;二是在执行制度规定和落实监督制约上还有差距,个别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三是内部管理仍需加强,制度建设和权力制约等方面还有待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严格按照市委、政府和市纪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创建“三个生态”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三转”工作,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诫勉和追究,有效遏制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不在状态、出勤不出力等“庸懒散软”行为,在全委营造“勤廉高效、服务优良”的工作氛围。
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 我局纪检组在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落实“两个责任”和“三转”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着力强化行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惩防体系建设。现将一年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教育,清洁思想之源。渊深而流长,源清而水洁。围绕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免疫力,着力从思想源头抓起,不断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一是建立常态化教育机制。争取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到了党组议题和中心组学习专题,建立、落实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会前学习制度,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学习。全年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专题会议 2 次,组织专题集中学习 4 次,重点学习党纪条规、重要领导讲话和反腐倡廉最新动态。按照惩防并举的原则,纪检组长逢会必讲廉政,从思想上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二是力促廉政文化多样化。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设立了廉政教育宣传室,组织廉政专题讲座 2 次、组织参观图片展 2 次、观看廉政电影和专题片 8 部,制作廉政板报、标语 11 期(条),收集廉政承诺 52 份,组织廉政知识考试 140 多人(次),订阅廉政报刊杂志 5 份,在各级媒体刊发宣传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各类消息 14 条(次)。开展“廉政谈话”和“廉政约谈”80 人次,其中一把手专题廉政谈话 17 人(次)。多样化的教育活动,既活跃了思想氛围,又提高了廉政教育效果。三是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活动。突出年度廉政宣传教育主题,深化对“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从严治党要求的
思想认识,组织局直系统开展“挺党纪、促行风,纪律在身边”廉政主题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了包括“组织一次现场参观、组织一次廉政考试、开展一轮廉政谈话、精学一本廉政读本、精编一组内宣资料”等“八个一”系列活动。通过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局直系统营造“守纪律、讲规矩、倡廉洁、扬正气、干实事”的浓厚氛围,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和行风推动粮食事业健康发展。
二、强化监督,严明行动之规。不依规矩,不成方圆。落实“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严明纪律和规章制度,强化“不能腐”的制度保障。一是强化廉政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对 2015 年度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并签订责任状,强化每一名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担当意识。同时,结合“三转”要求,强化监督体系建设,建立了“市粮食局纪检联络员制度”,明确兼职纪检联络员 7 名,增强了监督力量。二是推进“两化监督”。推进监督工作专职化、规范化,提高监督的实效性、科学性。一方面,通过落实“三转”提高监督专职化水平。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直属企业具体业务工作,监察室不再牵头具体业务工作,从时间、精力方面提高了监督的专职化水平和履职能力。另一方面,通过监督完善、落实制度提高监督规范化水平。从对“一事”、“一个案”的日常监督,过渡到重点监督政策落实、制度执行等情况,将监督融入到各单位的制度管理之中,提高了监督规范化水平和监督效果。2015 年,提请局党组修订出台了从严机关建设的 14 项规章制度,包括“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公务车辆管理、业务招待等,局属 3 家直属企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也有了新的提高。三是开展专项监督。结合行业实际,有序开展专项监督。为确保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保护农民利益,出台《关于执行粮食收购纪律的通知》,并在各收购网点张贴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开展“十严”专项监督工作,确保了收购工作有序推进。强化粮食“危仓老库”项目建设监督,制定、落实《市粮食局“危仓老库”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15 年重点对石壁湖粮库项目“危仓老库”开展招投标管理、资金拨付等方面的专项监督。对局属6 家独立核算单位“三公”经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提出、落实整改意见 7 并向局党组形成了专题报告。
三、强化执纪,严树法纪之威。以敢于“碰硬”的姿态严格执纪,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强化“不敢腐”的党风廉政建设保障防线。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市纪委工作部署,扎实推进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共组织开展纠正“四风”问题、领导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整治活动2个,开展纪律审查等督办活动2次。在每项整治活动中,都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不怕得罪人,活动安排及开展力求做到切合实际、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有关整治情况和具体数据反馈及时。收到机关干部上缴礼金 1000 元,按规定存入廉政帐户。二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常抓不懈”与“紧盯重要节点”相结合、“抓早抓小”和“查处突出问题”相结合、“常规查处”与“发现隐形问题”三个相结合,着力推进行业作风建设。全年
局纪检组下发关于加强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庆节点期间作风建设专题文件 4 个,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明查暗访 16 次,发整改督查通报 2 期。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收到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4 份。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制度,督促机关干部按规定操办 2 例,经宣传监督放弃操办 1 例。三是依纪依规严肃查办案件。根据市纪委反馈线索并在市纪委有关部门的指导下,2015 年局纪检组开展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纪律审查 1 起,党内警告处分党员 1 名。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局纪检组严格执行纪律审查程序,依纪依规开展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坚持标准,严格执纪,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确保案件纪律审查工作质量。同时,局纪检组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处理案件线索 1 起。通过案件查处,严肃执纪,进一步增加了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
四、严格自律,维护纪检干部良好形象。一年来,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严守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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