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金融领域涉非涉访涉稳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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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金融领域涉非涉访涉稳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文件精神,我乡决定从 4 月 7 日至 5 月 28 日开展涉非涉访涉稳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以下统称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次排查整治活动是针对我乡辖区内各行业领域涉金融风险隐患开展的一次全面体检,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工作目标,通过排查处置,摸清全乡金融领域涉非涉访涉稳真实风险情况,分类稳妥处置一批风险线索,使非法金融活动广告资讯明显减少,潜在风险苗头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早防早治、源头治理的效果。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次金融领域涉非涉访涉稳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乡金融领域涉非涉访涉稳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
**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领域。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新特点,将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民间投融资类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批发零售、电子商务、地方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作为重点领域。
(二)重点场所。包括集镇临街门店商铺、超市、公园、社区及各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区;公共交通工具等常见的户外广告投放区。
(三)排查要点
1.看证照。对未按规定进行企业注册、备案、许可,无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以及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管信息、短期内大量铺设分支机构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名称或经营范围中使用“金融”“投资”“理财”“资产管理”“基金”等相关字样的主体。
2.看宣传。对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传单、户外广告等媒介发布的各类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宣传中含有或涉及“金融创新”“金融科技”“消费返利”“金融互助”“虚拟货币”“爱心慈善”“养老扶贫”“炒期货外汇”“金股” “黄金租赁”“存金行”等内容,以及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有担保、无风险等内容的主体。重点关注利用专家、知名人士、专业机构、“受益者”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说明的虚假违法广告。
3.看人员。一方面看从业人员,对其相关资质、职业经历、是否因非法金融行为受到处罚或刑事追究等情况进行排查;另一方面看投资人员,重点关注有群众举报、舆情指向的主体,特别是老年人、贫困人员等群体聚集的主体。
4.看业务。结合企业业务合同等资料,掌握其实际经营情况、业务类型及流程,重点关注有募集资金性质的业务。
5.看资金。依法对高风险企业可疑资金异动情况进行排查。依托反洗钱资金交易监测等工作机制,加大对风险高发领域的监测预警力度。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将本辖区、本领域突出的金融问题纳入重点排查整治范畴。对排查出的重大涉非涉访涉稳金融风险线索,要实行清单制动态化管理,依法及时稳妥处置。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风险摸底排查。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充分
调动各方面力量,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业态,采取互联网排查、社会面清查、行业排查、资金异动排查、网格员排查、媒体和公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风险摸排,力争实现金融涉非涉访涉稳风险隐患清仓见底。
(二)建立风险动态管理台账。根据风险排查结果,按行业分类建立风险线索清单,并在此基础上对行业、区域风险规模进行量化分析。综合涉众广、金额大、扩张迅速及资金链紧张等因素,筛选建立重点风险线索台账(见附件 1),并动态更新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处理结果。结合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建立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台账(见附件 2)。开展“无非法集资社区(村)”摸排工作,如实上报无非法集资区社区(村)统计表(见附件 3)。
(三)分类化解处置风险线索。对发现的金融涉非涉访涉稳线索,区分问题性质和轻重缓急,运用警示约谈、责令整改、注销吊销、督促清退等措施,强化风险联动综合处置,争取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对纳入管理台账的重点风险线索,要审慎评估研判,合理安排时间窗口,一线索一策,稳妥有序打击,确保精准“排雷”。对风险积聚的重点行业、地域,要加强风险提示和挂牌整治,发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风险点,及时面向公众发布预警提示。工作中要因企施策、注意节奏,根据风险性质和轻重缓急,制定差别化、针对性的处置策略,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四)加强与扫黑除恶等衔接。在全面宣传和排查“非法集资”“校园贷”“现金贷”“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时,要注意梳理并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实施惩戒。要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及时将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乡扫黑办。
四、职责分工 (一)统筹协调全乡非法集资、网贷等易发生涉非涉访涉稳领域
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对全乡苗头性、倾向性风险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提示;及时通报排查整治活动动态,汇总上报排查整治活动相关材料、报告;研究制定风险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对发生的涉及金融领域的上访事件,应及时报送市信访局。(责任单位:乡综治办)
(二)结合本地实际,按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涉非涉访涉稳金融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统计报送辖区内风险排查情况至乡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村(居))
(三)组织开展打击金融犯罪专项行动,对相关主(监)管部门移交的非法集资涉嫌犯罪线索依法进行查处。(责任单位:乡派出所、司法所)
(四)负责对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农业种植、养殖等企业涉嫌非法集资等风险的排查整治。(责任单位:乡农技站、畜牧兽医站)
(五)对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行业涉嫌非法集资、高息返利等风险的排查整治。(责任单位:乡民政办)
(六)对校园内涉嫌非法集资、校园贷等风险的排查整治。(责任单位:中学、中心小学)
(七)对各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依法进行排查清理;对在清理排查中发现的涉及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高息返利等违规金融资讯信息的,应及时加以整治,必要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并认真填写《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附件 2)。(责任单位:东峰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 月 7 日~4 月 10 日)。乡综治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细化措施,专题组织部署。
(二)排查处置阶段(4 月 11 日~5 月 20 日)。各村(居)、
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针对重点主体、区域,结合排查要点进行线上线下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线索及广告资讯信息,依法依规进行稳妥处置,并建立动态清单管理台账。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提供相关风险线索的人员,各村(居)、有关单位应积极报送乡综治办,乡综治办统计后上报市处非办,并依规给予奖励。
(三)总结报告阶段(5 月 21 日~5 月 28 日)。各村(居)、各有关单位分析本行业领域、辖区内涉非涉访涉稳金融风险总体情况、行业和地域分布、形成原因,研判问题、困难和风险形式,梳理经验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意见建议。并于 5 月 31 日前,将排查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4)及其他相关附件(1.2)报至乡综治办。。
六、工作要求 做好涉非维稳工作意义重大。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应急值守,遇重要突发事件随时报送。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高度和全局出发,周密组织部署,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协力排查整治风险。工作中既要坚持问题导向,下决心快速处置一批紧迫、突出的风险点;也要坚持稳中求进,讲究策略、把握时机,提前谋划好时间表和优先序,稳妥有序化解金融风险。
(二)强化跨区协作。要加大对本地注册异地经营、异地注册本地经营、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管信息等企业的排查力度。涉及需要跨属地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的,及时报告乡综治办,推动形成“一地警示、全国受限”的工作局面,杜绝风险企业迁址后改头换面、卷土重来的现象。
(三)健全长效机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深化排查成果运用,妥善解决线索整治问题,有效消化存量,切实把风险降下来,也要深入研究辖内非法集资、网贷等活动的发生规律,分析重点行业、地域存在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切实抓好源头治理。着力弥补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监管、广告治理、监测预警、打早打小等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1.重点风险线索统计表 2.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 3.“无非法集资社区(村组)”统计表 4.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 附件 1 重点风险线索统计表 填 报 单位:
单位:个、人、万元 序号 风险情况 工作情况 备注 企业名称 所属
行业 集资模式 是否通过互联网 涉及金额 涉及人数 未兑付资金 是否跨省 采取的工作 措施 资金清退 情况 处理结果 省际间风险通报情况 合计 填报人:
电话:
年
月
日 注:
1.“是否通过互联网”根据实际填写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是否跨省”填写是或否。
2.“资金清退情况”填写正在清退或清退完毕,并写明清退比例。
3.“处理结果”填写企业现状,如正在整改并正常营业、停业整改、移送公安等。
4.“省际间风险通报情况”填写向市处非办通报风险线索、通报次数等。
5.所有数字均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6.合计为“0”的项目需统计合计数。
附件 2 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现场检查 非现场 监测 行政措施 查处、清理涉非广告资讯信息 检查各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家)
检查广告、信息(条)
出动执法人员、车辆(次)
监测各类广告和资讯信息(条次)
约谈、函告、行政指导(次)
行政处罚(次)
移送案件线索(条)
报纸期刊(条)
电视 广播(条)
互联网(包括微信、微博、 手机 APP 等)(条)
短信(条次)
户外广告、张贴物传单等(份、张)
合计 填 报 人 :
电话:
年
月
日 注:1.“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是指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的媒体单位、互联网网站等企事业单位; 2.“出动执法人员、车辆”可分别填报,如 xx 人次、xx 台次; 3.“约谈、函告、行政指导”可分别填报,如约谈 xx 人次、函告提示 xx 次、行政指导 xx 家; 4.“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可分别填报;
5.“查处、清理涉非广告资讯信息”是指通过停止发布、屏蔽、没收、销毁、拦截、拆除等措施查处、清理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广告和资讯信息数量; 6.由于表中涉及单位种类较多,如“家、次、条、个、份”等,请填报时准确填写相应单位; 7.各地要如实填报相关数据,相关行政执法行为要有登记或记录,不得虚报错报。
附件 3 “无非法集资社区(村)”统计表 辖内社区(村)
总数 “无非法集资社区(村)”
数量 占比 “无非法集社区(村)” 名称 是否是“无非法集资街道(乡镇)” 注:1.“无非法集资区社区(村)”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021年 1 月 1 日至填表日期间,该社区(村)内无非法集资刑事立案,本地常住人口中无一定规模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含本地和外地案件)参与人(10 人以下),本地集资参与人未发生 5 人以上集访、闹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包括本地集资参与人在当地、跨地区或进京集访、闹访); 2.本地集资参与人到外地上访的人数、情况以涉稳事件发生地有关部门通报为准; 3.“占比”栏分别填写辖内“无非法集资社区(村)”占全辖区县总数的比例。
附件 4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 填 报 单位:
单位:人、
万元 排查机构数量 问题机构情况 整治情况 未整治情况 备注 机构数量 主要问题 集资 名目 涉及
人数 涉及金额 采取的主要措施 整改机构数量 清理机构数量 立案查处的机构数量 机构数量 原因 重点领域 民间投融资
中介 网络借贷 私募基金 影视文化 批发零售 电子商务 房地产 交易场所 各类涉农合作组织 养老服务 辖内其他 重点领域 合计 填 报 人 :
电话:
年
月
日
注:1.重点领域是指非法集资的主体所属的行业,包括该行业内合法主体和打着本行业领域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形。
2.“辖内其他重点领域”是指各地结合实际自主确定的其他重点排查整治行业,如行业类型较多可继续向下复制表格。该栏如空填,需说明理由。
3.“主要问题”中需择要列举排查出的问题,如超范围经营、
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虚假宣传、无办公场所和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设资金池、自融等等,问题列举尽可能详细。
4.“集资名目”是指集资行为宣称的名义或模式,如消费返利、虚拟货币、虚拟任务返利、艺术品收藏、资金互助等。
5.“整改”“清理”包括拟整改、清理,正在整改、清理及整改、清理完毕等情形。
6.所有数字均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7.合计为“0”的项目需统计合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