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党组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清单(分享)(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局党组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清单(分享)(完整),供大家参考。
1 民政局党组意识形态 “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清单
一、局党组对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1、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向纵深发展,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抓学习切实解决好队伍思想作风问题和促进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引导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做好“三个表率”、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重要思想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3.加强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理想信念教育,结合机关党委开展“亮灯行动”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2 价值观,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对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的统一领导
1.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成立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建,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和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内容,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述职述责重要内容。
2.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办公室设立机要室,配有机要人员,负责保密文件管理、信息网上发布监管和网络及微信群管理;机关党委根据上级要求,对宣传栏、阵地建设进行检查,按时报送意识形态相关材料。定期排查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点,建立台账,制定防范措施,及时化解风险因素。
3.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根据《**市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中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有责不担、制度不落实、品行不端正、整改不到位的,
3 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追责问责,切实推动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
(三)认真落实工作研究、情况汇报制度机制 党组每年至少 2 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并通报情况;每半年书面向市委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同时抄送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党委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建好、管好、守好、用好所属各类意识形态阵地 不断完善《**市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加强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保障、阵地建设管理(含各类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微博号、QQ 群管理),落实分析研判、情况通报、风险防控、责任追查等制度,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党办定期不定期督促各支部、各直属单位抓好宣传载体自查整改工作。
(五)强化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 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敢于斗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及时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清单
4 (一)强化责任意识。党组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组班子成员、处级领导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同时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督促工作落实。根据党组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相关会议,认真抓好传达学习贯彻,抓好谈心谈话和矛盾化解工作,并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做到经常抓、抓经常。
(三)加强应急处置。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四)抓好履责述职。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五)形成工作合力。局领导之间要通力合作协作,共同抓好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