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党员生活工作学习情况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外出党员生活工作学习情况,供大家参考。
外出党员生活工作学习情况
外出党员生活工作学习情况
外出党员生活工作学习情况 2016-10-31 浏览:分享人:邱林玲手机版
外出党员生活工作学习情况
(1)党员长期外出,时间超过半年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
(2)党员外出时间在 3 个月以上 6 个月以内,不能回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原单位党组织可以为他们开写党员证明信,参与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的组织生活。
(3)党员外出地点不固定,不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外出党员应主动与原单位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定期汇报外出后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并按时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4)临时外出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组织要提前通知他们上党课、召开党小组会议或支部党员大会的时间和内容,使他们能够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5)党员临时出差(3 个月以内),经党组织同意,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回原单位后,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组织向其通报有关情况。
(6)党员 3 人以上集体外出,原单位党组织应当根据他
们外出时间的长短和人数的多少,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定期过组织生活。
(7)持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同所到单位的党员一样参加那里的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原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听取回家探亲、办事的党员在外期间的思想和表现情况的汇报,传达党内有关文件,并向他们布置工作,提出要求。
(9)对那些未经党组织和有关部门批准外出的党员,或外出后不主动与原单位党组织联系,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外出党员生活工作学习情况
一、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操作,将工作目标量化到村,细化到人,把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到年度目标考核,与评先评优,岗位工资挂钩。严格按照六字”方针,严格发展程序,下发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表,对培养、教育、考察、发展、转正等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了发展党员的质量。同时,加强了对发展对象的培训,镇党委举办培训班,对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也组织发展对象按时参加了组织的培训、考试。
今年,我镇共发展党员 23 名,其中 35 岁以下党员 22 名,占 9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8 名,占 35%;女党员 5 名,占 22%;少数民族 4
名,占 17%。按期转正 13 人,其中:上年发展 11 人,外地转入预备党员 2 人。发展入党积极分子 34 名,其中 35 岁以下党员 32 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 名,女党员 5 名。
二、党费收缴工作情况
为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我们进一步完善收缴党费相关制度,确保了各支部和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并明确了由党委副书记和组织委员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干事具体负责党费的
收缴,党费实行专款专户。加强了监督指导,组织人员各支部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党员上交党费是否及时、足额;账目是否规范齐全等。一、二季度共收缴党费 5500 元,近期将上缴到组织部。
三、信息库维护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信息库维护:我们按照信息库要求,及时更新党员信息。党委换届后,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补填党委班子成员信息;补录了发展对象、转正人员、转入人员、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信息。
组织关系转接:今年我镇转入组织关系的 3 人,分别由沈阳理工大学、柏家沟党委、铁岭卫校转入;转出机关党员 1 人,转入到县直机关工委。
四、流动党员工作情况
我镇现有流动党员 11 人,其中:流向省外的 8 人,流
向省内其他县市的 3 人。为不断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我镇不断创新流动党员管理方式,认真扎实地抓好了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5 月下旬,组织机关干部、村干部对外出和外来流动党员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查漏补缺,及时建立、完善了流动党员管理分台帐。定期还与流出党员进行沟通联系,了解党员生产生活情况,党委还抓住春节党员返乡这一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七大等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原则和先进性意识。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发展党员工作力度不够,培养教育方法不多;对各支部组织委员的管理指导不够经常,在发展党员过程中,针对一些程序还存着很大的误区;对流动党员管理还不够到位,与外出务工党员的联系沟通不够经常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下步我们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农村组织委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丰富其党务知识,提高其抓好发展和管理党员工作的能力,使发展和管理党员工作更加规范化。二是进一步规范流动党支部管理,切实加强与流出地党委的联系,使更多的流动党员能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三是
加强对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充分发挥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使其尽快成熟,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增强活力。
外出党员生活工作学习情况
(一)对于被借调到另一单位帮助工作,或者被派到外单位实习、进修、培训的党员,时间超过半年的,党组织应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可出具党员证明信,由接受单位的党组织,把他们编入支部或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如有的党员单独外出执行任务,且时间较长,不能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他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外出党员在结束实习、进修、培训、工作前,由接受单位的党组织写出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鉴定或证明,作为该党员考核的依据。
(二)对于经党组织同意外出当合同工、临时工的党员,如外出时间较长,距原支部所在地较远,应携带党员证明信,由其所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把他们编入支部参加党的生活,在他们合同期满或工作结束后,再将其党员证明信及党组织的意见转回原单位。
(三)凡集体外出,党员在 3 人以上的,可根据他们外出时间的长短,编临时党小组或建立临时党支部。分散外出的党员,必须向支部登记,说明理由和去向,党支部应根据其外出时间的长短,地点是否固定等情况,给党员转移组织
关系,或出具党员证明信,或要求党员定期向支部写思想汇报,回原单位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各级基层党组织,对外地党员按规定转来的组织关系应予以按纳,并及时把他们编入相应的党组织参加党的活动。对那些擅自外出或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的党员,党支部应对他们进行教育,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可通过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给予处置,或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作出严肃处理。
推荐访问:外出党员生活工作学习情况 党员 外出 情况
上一篇:层析柱装柱流程
下一篇:工作思想认识提升专项整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