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示范点创建“555工程”工作情况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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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示范点创建“555 工程”工作情况报告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示范点创建“555 工程”工作情况报告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示范点创建“555 工程”工作 情况报告 2013 年,xx 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印发 xx 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示范点创建“555”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以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努力,示范区建设示范点创建成绩突出、效果明显。日前,通过了省民宗委对第一轮“十百千万工程”考核验收,并得到了充分肯定。
一、主要做法 2013 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宗委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xx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围绕“通过 3 年时间,在全市建设 5 个示范乡(镇)、50 个示范村(其中社区 5 个、特色村寨 15 个)、500 户示范户”的目标,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采取“劲往一处使、钱往一处用、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方式,抓好协调配合,强化资源整合,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全力推进示范点创建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顺利组织实施。为实施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项目建设,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
务,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副组长的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驻点抓的“三抓”工作机制。按照《云南省“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和《中共 xx 市委
xx 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实施意见》(保发[2013]13 号)要求,层层召开了宣传动员会议及工作推进会议,及时印发了《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示范点创建“555”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4]5号),对全市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形成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县(市、区)也分别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及协调机构,制定出台了示范区建设示范点创建具体实施方案。示范点建设的乡(镇)、村、组也分别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1 位副乡(镇)长具体抓,做到层层建立工作机制,分级负责抓落实,为我市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发动,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示范区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宣传力度。一方面,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市、县(市、区)大力宣传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555 工程”建设要求及开展情况;另一方面,
充分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大力开展民族歌舞表演等各种文艺活动,把示范点建设有关内容以文艺节目的形式展现出来,让“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思想深入人心,让各级领导干部明白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了解示范点创建的具体内容,使各级干部形成共识,打牢思想基础,坚定信心和决心,做到齐心协力共创示范点建设。通过大力宣传动员,各级领导干部提高了示范区建设示范点创建的认识,积极性明显提高,整合资源力度不断加大,为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精心组织谋划,科学编制具体规划。在编制规划过程中,全市各级民宗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乡(镇)沟通协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和群众受益最大化原则,紧紧围绕示范点创建工作总体要求,以集中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利益问题入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示范点建设意见,认真编制规划,明确项目实施责任主体。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单位领导和专家意见,严格审核把关,做到示范点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科学、具体,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经过 3 年建设,第一轮示范点“555 工程”建设共投入资金 42354.11 万元,其中:省级补助 5890 万元,市级财政专项安排 300 万元,整合各类资金 21782.61 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 14381.5
万元。在示范点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立健全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公开公示等制度,加大项目督查评价力度,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检查跟着监管走”的原则,加大项目资金的管理力度,加强跟踪检查和绩效评估,增强了项目资金管理的透明度,提高了群众参与度和监督的积极性,确保了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有效。
(五)实施资源整合,集中力量打造示范。围绕“555工程”示范点项目规划的实施,各级民宗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按照“项目资金性质不变、渠道不乱、各司其职、合力攻坚、建成精品、各记其功”的原则,协调整合各级各有关部门项目资金,共同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扶持、特色宜居村寨、民族文化活动广场及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群众素质提升、民族团结和谐等 6 大类项目 300 多个子项目,截至目前,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工,通过了县级验收,相关程序合法合规、材料完备。示范点建设受益农户 56977 户186738 人(其中受益少数民族群众 51865 人),55 个示范点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较 2011 年相比实现倍增,部分示范点实现 3 倍增长,如施甸县里强村中寨实现了从 2200 元到 7198 元的增长。
(六)加强教育引导,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在示范点建设过程中,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他们提高认识,转
变观念,牢固树立“国家扶持、乡村帮助、我需建设、我要发展”思想意识,使之成为建设的主力军。每个示范点项目规划、实施及资金预算都充分听取并尊重群众意愿,引导群众全程参与,广泛征求意见,形成统一意见后组织规划实施,让群众知晓、参与、监督示范点建设全过程,从而提高了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了广大群众建设美好家园、创造美好生活的热情和力量,充分发挥了广大群众在示范点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真正形成了整合各方资源与群众投工投劳相结合的示范点建设良好格局,保证了示范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使我市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得到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观,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力度加大,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得到发展,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民族体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明显得到丰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达到了示范引领的目的和作用,呈现出生产发展、生活提高、生态改善、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文明进步的良好局面。
(一)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美化亮化。通过“555 工程”示范点创建工程,狠抓一批对加快 xx 发展
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交通、水利、通讯、环保、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建设一批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使项目村寨告别了“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的出行道路,告别了阻碍他们进步的陈旧观念、落后习俗和封闭的生活环境,逐步改变了当地群众出行难、饮水难、用电难等落后状况。制约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的“瓶颈”不断被打破,进一步增强了少数民族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实施特色宜居村寨建设,使民族传统特色和现代宜居相结合,支持农户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实现水、电、路、房、能源和环境建设“六到位”,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如:昌宁县湾甸乡上甸村帕旭自然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以来,在扶持发展产业的同时,整合资金打造了特色宜居的傣族村寨,整个村寨面貌焕然一新,成为有民族特色和现代宜居相结合的典范。
(二)产业培植取得成效,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显著提高。充分发挥示范点项目实施地的资源优势,大力扶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特色产业等,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稳步提高群众的收入,通过组建专业合作社等,提高了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调整了单一的农业产业结构,培育增加群众收入的支柱产业,增强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商品经济意识,拓宽了农民经济收入渠道、群众增收机制和模式,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改善,自我发展的能力明显得到提高。如:施甸
县旧城乡旧城村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以来,扶持种植大棚蔬菜、修建提水站,既解决了生产用水问题引发的各类民族矛盾,又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发展,部分农户种植蔬菜年收入上十万元;腾冲市猴桥示范镇建设,通过扶持当地群众开展中低产草果改造提升项目,实现了项目区群众仅 2015 年就人均增收 2000 多元;隆阳区潞江镇莫卡村赧浒特色村通过傣族特色宜居的示范村建设和发展旅游业相结合,打造了傣族特色为主的旅游、餐饮、娱乐和度假为一体的特色旅游村,实现了村经济总收入由 2011 年的 1600 万元增长到 2015年的 2500 多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 6100 多元增长到现在的 10000 多元。
(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难点热点”问题逐步得以破解。在“555 工程”示范点建设过程中,我市注重对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保护和弘扬,加大了对有民族特色和有历史价值民居的保护力度;加强了对民族民间业余文艺队伍建设及民族文化传承人的培养,支持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的开发创新;围绕特色旅游,促进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转变,使民族文化在保护中得到传承,在发展中得到繁荣。通过文化活动广场建设、村内道路硬化、村卫生室建设、学校配套设施改善等工程的实施,有效解决了少数民族地区“上学难、就医难”等突出问题;通过实施
产业培植、科技培训等工程,帮助群众提高了致富技能,有效增加了收入,为脱贫致富奔小康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团结稳定局面得以维护,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明显增强。“555 工程”示范点建设项目集中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诸多切身利益问题,得到各族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通过示范点工程的实施,创新社会管理,完善村规民约,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创建活动,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同时,以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密切了党和政府与各族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各民族间“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增进了各族人民群众之间的了解和信任,进一步增强了各族群众的祖国意识,对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巩固边防、强国睦邻发挥了积极作用,增强了民族的自豪感、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555 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我市的示范点建设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齐心协力下,工作推动快,发展势头好,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的示范点创建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离上级的要求和各族群众的期盼尚有很大差距。主要问题表现在:
(一)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依然相对薄弱。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多数居住在边远、高寒、山区,特别是民族乡、边境沿线和内陆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设施依然薄弱,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生产生活条件明显落后,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
(二)示范点创建依然难于满足现实需要。一是示范点建设投入资金大,除省级补助外,地方配套、整合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的比例高、数额大,而我市是财政弱市,资金筹措困难重重,示范效果难于凸显;二是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点多面广,属于典型的散杂居民族地区,虽然通过 3 年努力实施了 55 个示范点,但还有更多的民族地区需要建设,还需大量投入;三是示范点建设集中支持了民族地区相对急需建设的大项,还有很多民族地区需要零散资金、零星项目投入,但大部分资金投入到了示范点建设中去,没有多余的资金来满足零星投入的需要。
(三)少数干部思想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示范点建设过程中,部分干部群众存在思想解放不够、改革创新意识不强、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等问题,“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的方式方法不多,很多工作还停留在老经验、老思想、老作风上,制约了示范点出成效、出典型、出创新、出经验。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检查考核为契机,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宗委的帮助指导下,认真总结经验,查找短板,齐心协力把新一轮示范点创建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示范点创建。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共同建言献策、部门通力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建设格局。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通力协作、合力攻坚,有效整合资源,支持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二)突出重点,努力打造示范典型。在总结推广“555工程”示范点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新一轮的示范点创建 3 年行动计划,形成层层抓点、以点带面、以点促面,点线面结合,全力推进,打造各具特色、类型多样的格局,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新的更大的实效。
(三)整合资源,引导各族群众共建美好家园。按照“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分工合作、各尽其责”的原则,不断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推动实施一批项目工程,全面改善我市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要充分发挥各族群众在示范点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建设示范点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凝聚各族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使示范点建设成为各族群众的行动自觉,千方百计建设自己的美
好家园。通过几年的努力,真正把 xx 建成民族团结、宗教和睦、边疆稳定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