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报告,供大家参考。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报告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乡党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纵深持续推进为抓手,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在正风肃纪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立起来 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组织全乡各级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组织观看反腐教育片,协助乡党委书记为全乡党员干部上好廉政党课。二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与乡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委、乡属各单位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责任目标,分解了责任任务。三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领导班子成员同时肩负着业务工作、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负责抓好联系村和分管部门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的执行情况,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四是完善各项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实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决策程序,对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集体决定后再实施。建立健全了《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乡领导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乡机关
管理制度》,以制度来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干部责任,有效提高行政效率。
二、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谈话和约谈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提醒,提高廉政约谈、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发现有违纪苗头的,及时谈话,指出危害,查找原因,提出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持续压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始终把“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的全过程。重点在“244”专项整治和作风建设“6 个专项整治”上用力,共开展作风建设集体约谈 3 批次 62人、换届选举单独谈话 12 批次 42 人、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约谈 11 批次 19 人、安全生产工作专门约谈 3 批次 21 人、脱贫攻坚重要工作集体约谈 11 批次 55 人、重点项目工作推进专门约谈 18 次 75 人、“三违”建设问题专项约谈 3 次 20 人、其他约谈 5 次 15 人,做到了经常性教育约谈全覆盖、有重点、有针对性、效果好。
三、强化案件查处,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执行到位 乡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一是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组织专班,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广泛收集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及时整改。二是对我乡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村公益林补助、民政救济、扶贫资金、一事一议等支农惠农资
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三是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从工程项目实施程序、资金运作、管理机制、施工质量予以全程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四是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监督管理,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加强对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的监督,防止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和救灾救济款,侵占集体财物,促使基层干部思想纯正、作风过硬。
针对出现的纪律问题和案件,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案件,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方面的案件,绝不姑息迁就,坚决处理追究,问责必问人,问责问到底。共共查处党员干部 9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 3 人,党内警告 3 人,给予取消党员资格 1 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 名。
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讨论的《关于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若干规定》,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和省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意见》,对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效落实的指导性文件。如何理解《规定》的重要意义?它又有哪些鲜明特点?记者邀请权威人士进行了解读。
“制定《规定》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奇告诉记者。他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首次提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我们勾画了“建
设新江苏”的美好蓝图,确立了“迈上新台阶”新坐标。把新蓝图变为美好现实,关键在党、关键在人。“《规定》认真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抓住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这个关键和保障,必将有力推动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份内责任、刚性责任,以良好的作风形象把建设新江苏各项任务贯彻好、落实好。” 《规定》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有力保障。王奇说,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要求我们在从严治党上有更强意识、更多举措、更大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明确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工作举措,为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提供了根本遵循。只有落实责任,管党才能做到真管,治党才能做到严治。“《规定》牢牢把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工作定位,对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作出系统而全面的规定,为抓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提供具体可操作的制度保障。” 制定《规定》也是解决当前管党治党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客观需要。当前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从严治党认识还不到位,有的抓党建不用心上劲,认为不容易出显绩,有的认为抓党建会影响工作活力、有时还会得罪人、影响选票,这些都影响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规定》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提出了务实管用的举措。
《规定》有哪些特点?王奇认为主要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主题突出。《规定》紧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这个主题,对责任内容、责任主体、履责方式、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二是主线突出。《规定》紧紧围绕“从严从实”这条主线,在标准和要求上从严,在措施和办法上从实,很好地细化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刚性要求。三是主体突出。《规定》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责任,细化了责任清单。
从内容看,《规定》涉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方方面面,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贯彻执行时应如何把握?王奇认为应重点把握好“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前提是明晰责任。《规定》贯彻省委《意见》提出的“四个坚持、八个切实从严”的总体要求,明确了从严抓好思想理论武装、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八个方面责任,区分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分管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和具体职能责任。责任十分明确,任务也比较具体,有利于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实施、一同考核,实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是强化报告制度。开展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是近年来加强党的建设的创新举措,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规定》在总
结过去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党委常委会要向全委会报告,下级党组织要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要向同级党委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向所在党委(党组)报告,同时对报告的内容、形式和述评范围作了进一步明确。这有利于推动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对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是一个极大促进和有力鞭策。
三是强化考核督查。对管党治党责任的考核督查,历来是难点。《规定》明确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各类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既体现到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中,又体现到领导班子换届(任期)和干部任前考察中,并通过专项督查、巡视督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规定》特别强化了考核结果的运用,强调把它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这有利于使考核实起来、严起来、硬起来,真正成为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指挥棒和风向标。
四是强化追责问责。《规定》强调,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认真、不到位,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使党的形象受到损害的,一律从重追究。明确了追责九种情形,既有思想政治层面的,也有作风纪律方面的,既有干部选拔管理的,也有基层党建方面的。明确了追责主体,既针对各级党委(党组),也针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其他成员。追责情形的界定和责任处置的强化,为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划了一条红线,具有重要的震慑和警醒作用。
只有各级党委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全面从严治党才能抓实抓牢抓出成效。我们将以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规定》精神,注重突出“四抓”:一是抓严。严格标准、严格执行、严格督查、严格考核、严格追究,把严字贯穿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全过程,以严的要求、严的措施保证落实的效果。二是抓常。坚定长期作战的思想,做到经常抓、反复抓,推动形成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三是抓细。既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也要抓好党员干部这个群体;既要强化执行纪律规定的刚性,也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的深度,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方面,做到责任落实全覆盖。四是抓实。把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细化考核项目、刚化考核措施、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作为基层乡镇党委,锦溪将依托普通农户共同入股、共享土地经营效益增长红利的“新型农地合作经营模式”,进一步抓基层党建提升,为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推进提供坚实政治保障。让基层党员干部既身在群众中,也心系群众事。通过干部与群众共同参与农业劳动,进一步密切基层党群干群联系。在利益共同体建设过程中,强化党员干部对农村群众的关怀服务,提升农村基层干部的亲和力和公信力。通过合作经营联社锻炼,让青年干部尤其是进村大学生知农情、晓农事、会说农家话,成为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道路上的生力军,为农村事业后继有人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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