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宣传月活动方案,-,中国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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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邗信[2009] 5 号 关于印发邗江区信访信息、 信访宣传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试行)各镇( 街道), 区各有关部门 :
为切实做好全区信访稳定工作, 进一步加大信访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 提高信访调研和信息工作水平, 特制定本办法( 试行)
。
一、 内容要求 1、 正确反映全区各层各级开展信访工作, 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经验做法;
2、 针对新时期信访工作中出 现的新问题,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新举措、 新做法;
3、 宣传信访战线先进人物、 先进事迹, 展示信访干部甘于奉献、 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4、 重大、 紧急信访事项和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预警性信访信息;
5、 群众关注、 反映的信访难点、 热点问题及提出 的重
要意见、 建议。
6、 本地区(部门) 信访形势分析;
7、 重要信访工作动态。
各镇( 街道)、 各部门要加强对信访宣传工作的领导,完善信访宣传工作制度, 切实做到有领导分管, 有部门负 责,有专 ( 兼)职人员 做信访宣传工作, 要充分利用《人民信访》、《江苏信访》 、 《扬州信访》 、 《扬州日 报》 、 《邗江情况》 、《中国· 邗江》 网站等刊物平台, 及时报送工作经验、 工作动态和调查研讨等文章稿件, 探索信访理论和规律。
宣传稿件要具有真实性和较好的质量和水平, 确保有较高的采录率。
所有对外投稿的文章均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加盖公章报送。
编辑上报的信访信息, 事实要真实准确, 语言要简明扼要, 并做到逐级、 及时报送; 报送的信访信息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并注明信息来源、 编辑人、 联系 电话。
信访信息资料的收集、 传递、 移交等各个环节, 应当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二、 目 标任务 1、 各镇( 街道)
、 部门每年必须完成反映本单位信访工作的宣传稿件或信息 4 篇, 录用 1 篇; 重大信访信息及时报送。
2、 局机关每人每年必须完成涉及我区信访工作的宣传报道或调研文章 1 篇; 各科室结合本职工作每月 至少应向办公室报送一条信息, 全年不少于 12 条, 录用 3 条。
三、 奖励办法 1、 在国家、 省、 市信访工作内部刊物上被录用 ( 无稿酬)
的署名 稿件, 分别给予 500 元、 300 元、 100 元的奖励;
2、 在省、 市、 区以上简报刊登的“简讯” 稿件, 分别给予 200 元、 100 元、 50 元的奖励;
3、 在区《邗江情况》 上被录用 的, 给予 200 元的奖励;
4、 在国家、 省、 市级报刊上被录用 ( 有稿酬)
的署名稿件, 分别按 6 倍、 4 倍、 2 倍给予奖励; 若其奖励额低于第 1 条标准的, 则按第 1 条标准给予奖励;
5、 学术论文在信访系 统获奖的, 或者在国家级信访专刊上发表调研文章的, 给予特别奖励, 奖励方法和标准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
6、 在国家、 省、 市网站上录用的, 分别给予 300 元、200 元、 100 元的奖励, 在《中国· 邗江》 网站上使用的给予 100 元奖励;
7、 信访信息及时报送, 有领导批示的每条给于 50 元奖励。
8、 各类文章只 给予一次奖励, 同一篇文章在不同级别的报刊发表或被多家媒体采用, 按最高级别给予奖励;
9、 所有作者持作品原件和复印件到区信访局办公室登记汇总, 以年度计酬, 所需费用 在年度信访工作表彰奖励时一并列算。
三、 考核办法:
1、 各镇( 街道)
、 部门不能完成宣传报道任务的,依照比例在当年设定的考核项目 中扣除相应的分值; 投稿被录用的, 在年度考核中, 按每篇稿件 0.3 分计算另 行加分; 超额完成任务的, 在考核中每篇另 加 0.5 分, 所加分值不得超过5 分;
2、 局机关工作人员 每年不能完成任务的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扬州市邗江区信访局 2009 年 5 月 31 日
附:
1、 《人民信访》 编辑部通信地址:
北京 1706 信箱, 邮编:
100017, 电话:
010-83085398;
2、 《江苏信访》 编辑部通信地址:
南京市北京西路 16号 江苏 省 信 访局 综 合处, 邮 编:
210008, 电 话 :025-83392621; 电子邮箱:
jsxfjzhc126. com;
3、《扬州信访》 编辑部通信地址:
扬州市信访局办公室,邮 编 :225000 ,电 话 :87861651 ;电 子 邮 箱 :dept_xfj@yangzhou. gov.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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