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解读(上)(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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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解读(上)刘春 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大家好!我们本次讲座的主题是《关于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解读,讲座分两大问题,或者说两大部分,第一个大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重要意义。第二大部分,我们梳理一下党组条例的主要内容,主要是这两大部分。一、《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重要意义首先,我们看第一个大问题,《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重要意义。大家知道,今年(2015 年)5 月 29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这个文件。党组工作条例从它的组成上看,主要分总则、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责任追究、国家工作部门党委、附则一共 8 章内容,从条文来看,一共 39条。这个文件是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是由中央办公厅商中央组织部做出解释,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呢?中央决定,自 2015 年 6 月 11 号开始施行、开始生效。我们大家都知道,今年 6月开始实行的党组工作条例在我们党内的法规体系中是一个全新的文件。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大家知道,党组由来已久,无论是我们国家机关、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这么多年以来,都设立党组是这些机关中的领导机构。但党组的设立和党组的职能是根据什么来确定的呢?是根据我们党的党章,党章有专条规定党组。但是我们知道,中国共产党的党章是对党的纲领、组织结构、党的党员、党的各级组成、职能做一般规定和总体规定的文件。这里边包括党组的条文,而且根据这个条文,我们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人民团体中建立党组,但是,党章的规定属于一般性规定,具体到党组的行为规范、职责、运行的原则、党组内部决策的程序,包括党组的责任追求,这些内容在党章上解决不了,因为这是具体问题。但是多少年来,我们有党组,但没有专门的党组的规范性文件。所以今年 5 月 29 号,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是我们党内法规体系里边的一个创新,是我们整个党内法规体系进一步的丰富,因为他把党章中关于党组的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党组的条文,展开了、具体了,这就跟我们现实的党组运行的实践需求更加贴近了。党组条例一共 8 章,这 8 章规定相对来讲比党章细多了,党组怎么设立?在什么机构设立?职责,既然是成立一个领导机构,它就有职能,承担什么责任?处理哪些事项?这是职责。再有就是组织原则,党组也是一个权力机构,权力机构的运行遵循哪些原则?这个要做出明确规定。再有议事决策,党组作为一个权力部门,是设立党组的那个单位里边的领导机关,它要决策,而且要承担很多大政方针的贯彻以及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这必然牵涉到它的运作程序、议事、决策、走哪些步骤、遵循哪些程序,这些对于权利机构的正常运行来讲,都是必不可少的规则、规范。这些内容在我们新通过的党组工作条例里都有专章予以规定,这样就对我们党组工作形成一个完整的、全面的规则、规范的依据和标准。所以我们说,这个文件的地位、作用都非常重要,尤其对党组的运行、发挥职能来讲,更是至关重大。所以我
们看,党组工作条例是党组工作方面一部基础性、主干性的党内法规,关于党组的组成、运作、职能一系列重大问题要以这部文件作为基准,作为依据。这就是基础性、主干性,是党组设立和运行的总依据,总遵循。我们知道,任何权利机构的运作都要依法依规设立,依法依规运行,党组也不例外。我们知道,党组是领导机构,尤其在国家机关里边,领导国家机关,他就得有规则规范做依据,所以党组工作条例是总依据、总遵循。既然它有这样的地位,发挥这样的作用,那《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这个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对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更好发挥党的领导核心的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所以我们说,认识党组工作条例的地位和作用对于我们理解、贯彻、执行党组工作条例有直接的保障作用。刚才我们说了党组工作条例意义重大。下面我们就从三个方面来展开、梳理党组工作条例的重要意义。(一)党组条例的实施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保障第一,党组工作条例的实施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保障,这是第一点。我们知道,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国家政治生活的领导核心,在实践中,我们发现,领导核心作用要落实到方方面面,靠什么样的组织形式来落实、体现、保证?必须在方方面面有相应的组织建设,而党组这样一种组织形式就是落实、实现、保障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的组织表现、重要的组织工具。党组条例说了,党组在哪些机构和组织中设立?是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来设立党组。那我们注意了,首先设立党组的是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关,就是国家机构,这些机关包括什么呢?首先,我们国家有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机关,要建立党组,有中央和地方的政府机关,行政领导部门,到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到了地方,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这叫地方政府。国家机关包括司法,在我们国家,司法机关首先是两家,一家中央和地方检察院,中央叫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叫地方各级地方人民检察院,检察院里也有党组。第二个,法院,中央叫最高人民法院,地方是各级地方人民法院。法院是国家机关,要设立党组。在国家机关中,党组作为国家机关的领导机关发挥作用,党组的领导作用发挥了,不就等于党在国家体系这个机器里发挥了领导作用吗?从这个意义上说,党组是实现党的领导核心的重要保障。可想而知,假设在这些国家机关里没有党组,党的领导的力量如何体现?党在国家机器、国家体系里边的领导效能又如何实现?无从体现,也无以实现,所以,建立了党组才能实现,才能成为落实和实现党的领导作用、领导性能的组织工具,这就是重要保障。党组除了在国家机关之外,还在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这是同样的道理。在这些机构中,党要领导在机构的工作,得有抓手,得有组织工具,这样你的领导才能够真正跟你的领导对象建立联系,你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在这些组织中落实下来、接地气,发挥作用,这都需要特定的组织来完成,这个组织首先是党组。我们看人民团体,大家都知道,人民团体工青妇这个组织,人民团体还有其他经济组织,经济组织大量是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我们国家有大量国企,国有企业本来是国家的企业,国家企业更得接受党的领导,因为你不是私人企业,不是民营企业,你是公共资产,执政党对公共资产的保值、增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得把这个领导起来,靠什么领导?靠里边建
立党组,这就把党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组织的运行中落实下来。另外,文化组织、社会组织更重要,要没有党组落实和贯彻党的领导,文化组织的运行怎么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而且我们都知道,文化牵涉到思想、教育、艺术,甚至包括宣传等等,这是广义的。文化机构、文化组织中,如果不能贯彻落实党的领导,如果没有党组作为组织载体来领导这些工作,最终党的领导也会落空,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就更不用说了。所以我们说建立党组,就是在这些机构中,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中建立党实现领导作用的载体。有了这个载体,就能够把政治领导、组织领导承担和落实下来,没有这个载体,什么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喊得再高,没人去落实,没有机构,连抓手都没有。所以我们说,党组条例的实施是直接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的一个重要保障。前面我谈到,我们建立党组几十年了,但一直没有党组条例。我们知道,要建立规范也需要总结历史经验。建立党组、设立党组和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本来就体现了我们党独特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我们看看历史,我们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阶段,各个历史时期,党组制度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今天我们党组工作条例规定的这些规则规范在过去几十年中间,实际上是党组实践不断地总结、摸索、探索出来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党组工作条例规定的这些内容是对我们长期以来党组工作实践成功经验的总结,党组工作探索了这么好的经验、方法,今天上升为规范,上升成为规则,成为具有一般效力的行为规范,然后再贯彻下去,落实下去,就把党的领导的一些好传统、好经验、好方法坚持下来,巩固下来了。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是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保障。我们知道,党的十八大之后,习总书记总结了我们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进一步发展的要求和我们面临的问题。在今年的 2 月 2 号,习总书记把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格局这个系统概括和总结为“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实现“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是当前我们要为之奋斗、全力以赴践行、实现“四个全面”的主要任务,主要任务摆在我们面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四个全面都有成型的高标准、严要求,任务艰巨,我们责任重大。践行四个全面,要实现四个全面的艰巨任务,靠什么保障?首先是牢牢的坚持,坚定不移地保障和加强党的领导。为了推动“四个全面”战略目标的实现,必须加强和改善方方面面,加强党的领导。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中,怎么加强党的领导?其中一个重要抓手,尤其涉及到组织建设方面的抓手,要进一步保障党组发挥它的有效领导作用。各个机构、各个党组的党组按照中央部署,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下来,巩固下来,这就等于党的领导作用在方方面面、各个机构中实现了,我们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艰巨任务就有保障了。所以我们说,从历史来看,我们需要通过党组的进一步健全完善来保障党的领导作用,从现实任务来看,更应该通过健全完善党组制度来推动“四个全面”布局的顺利实现,中间核心的一条就是要保障和加强,包括改善党的领导。所以我们说重要意义的第一点,党组工作条例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保障。(二)党组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党组制度
第二个重大意义是党组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党组制度,提高了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水平,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党的领导制度化水平和领导效能,这是第二个重大意义。第二个意义我们从什么角度理解呢?从党组工作本身也是一个制度化的体系,需要提高它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而才能提高它的领导效能这个角度。一定意义上说,提高我们党组本身也是一种管理活动,要进一步提高我们管理活动的科学性来认识、来把握。党组在党组工作条例的定位很清楚,领导本部分、本系统的工作,它是领导机构,领导从领导科学和管理科学的角度必然涉及到党组制度健全不健全,完善不完善。建立了的党组是一个组织,有组织就要发挥功能,就要活动,而发挥功能和活动本身有一个制度化水平高、还是制度化水平低,制度化水平高的话,比如规范到位,方方面面都有明晰的规定、规范,大家在党组活动中也按照规范办事,在实践中,往往就会表现为制度化水平高。制度化水平高了,你的领导效能就有保障了,领导活动本身的科学化水平就提高了,党组的作用就进一步发挥了,所以制度化水平高的意义在这儿。反之,有党组,党组也在活动,但是这些活动无论大处还是小节,规范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包括好多活动是按照人的理解,张三一个样,李四一个样,没有统一的标准,更没有统一的依据,这在实践中就会形成相对混乱、各个方面的努力相互抵销的这么一种状态。原因何在?原因是制度化不高。所以说制度化不高的后果是你的运作效能、领导效能、效率会降低,党的领导作用在制度化低的情况就难以发挥,所以我们要提高它的制度化,要严肃,要使它规范、规则清晰,而党组工作条例做的首先是工作规则、规范。关于职责的规定主要几大块,你都管什么事。而且你这个职责的相互边界何在?另外,议事程序,大事小情得议,议了以后做决定,重要的事不能说张三一个样,李四一个样,今天这么操作,明天倒过来。另外,怎么干都行,那可不行,那就乱了。必须严格按照党组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步骤,根据先后顺序操作,这样就提高了我们的决策水平和决策能力,提高了规范化的水平。这是我们制度化里边,当然也包括程序化,程序是什么?程序不外乎是我们办事、做事的那些步骤和顺序,为什么程序化重要呢?因为党组是领导机构,他要决策事项,要定事,尤其对于本部门、本单位的重大事项要党组处理。我们知道,你处理无论是人事问题,还是职能事项问题,甚至是一些经济财务问题,这都属于重大的审议事项,这些问题怎么保证能够正确处理,公平合理的处理?怎么在处理中体现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国家法治?靠什么?首先靠我办事是有规矩的,这个规矩就是有顺序、有步骤。张三这么干,一二三,李四来了,还是一二三,通过我们办事的规范、标准化、程序化,从而保证我们议事、决策、决定尽可能实事求是,保证它的科学性、合理性,从而实现正确决策,这是程序的意义。反之,我们可以想象,如果办事没有规矩,什么时候动议,什么时候讨论,要不要表决,都没有一个规定,那这个事对于决策来讲,就留下了致命的隐患。比如表决,需要过半数才能通过,这规定可不得了,办事的程序,如果说同意这个议案,比如要立项、要拨款,几千万上亿的钱,多大的事,但是你却没有这样的规定,假设领导班子里多数人都不赞成,认为这有问题,但是因为你没这规定,那我几个人定了,甚至一把手拍板了,也不违法,因为你没规定。所以别看程序性的,哪怕这表决叫“同意票过半数才通过”,这个厉害,这就决定了一个人、两个人、少数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