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专业咨询服务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禹州市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专业咨询服务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方案,供大家参考。
1、采购人:禹州市财政局;
2、项目名称:禹州市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2021年)专业咨询服务机构项目(不见面开标);
3、采购编号:YZCG-DL-C2021031;
4、项目需求:为禹州市污水处理厂及管网PPP项目运作提供财务、法律、商务等方面的专业咨询服务,配合实施机构与社会投资人签订PPP项目合约,项目公司成立过程中提供后续咨询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5、采购预算(采购限价):¥90.75万元。
6、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PPP合同项目签订;
7、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标包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xx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x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4日上午08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开标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3.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3.2、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线上投标文件开启,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3、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xx)——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采购单位:禹州市财政局
地址:禹州市财税大厦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xx
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xx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谈判(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3.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xx)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谈判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供应商须将谈判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
3.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谈判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谈判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规定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磋商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xx)。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xx)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5.1供应商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
5.2 《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5.3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响应文件开启。
5.4供应商对线上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5.5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供应商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后12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6项目远程不见面响应文件开启活动结束时,供应商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签章的,视同认可线上响应文件开启结果。
6. 评审依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磋商)项目,磋商小组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审。
6.2 评审期间,供应商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并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1)最后报价(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提交方式: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xx)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包括:①总报价②分项报价。
注:①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则以其初次提交响应文件报价为最后报价。
②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以工程量清单提供的,供应商应以工程量清单方式提交最后报价。
③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可提前准备分项报价。
(2)磋商小组如要求供应商提供“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