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稳妥做好今年研考复试工作: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采取合理的复试方式,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紧密围绕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吸引优质生源,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一)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办公室。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处理突发事件。
职责是:
1.制定符合本学科特点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程序,组织开展本学科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2.制定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专业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3.对全部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4.对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
5.纪委书记督查复试录取全过程。
(二)研究生复试小组,由全体导师构成。
复试小组组长由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另须配备秘书和技术工作人员。根据参加复试的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随机分配进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学科复试考核的实施;
2.明确复试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专家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并第一时间交由学院研办集中统一管理。
(三)明确疫情防控措施。按照《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从严精细做好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正常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为确保安全,今年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复试全部采取线上方式。
(二)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针对线上复试、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四、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精准划定学院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坚持“宁缺毋滥”原则,确定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院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少干计划”总分不低于255分,其中汉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90分,单科一(满分=100分)不低于30分,单科二(满分>100分)不低于45分。“士兵计划”总分不低于255分,单科一(满分=100分)不低于30分,单科二(满分>100分)不低于45分。
2.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20%(法律(法学)专业第一志愿等额复试)。具体专业比例附后。至少在复试前三日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确保通知到位,并做好通知记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
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考生须按照报考院系要求通过指定方式上传下列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正反面)。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加分资格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2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
为确保安全,根据要求,今年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上复试的方式。拟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阿里钉钉作为应急备用系统。
2.复试要求
(1)专业基础考核(100分)
专业基础考核即传统现场复试的笔试部分。线上复试转变考核方式,将传统的笔试内容融入面试环节,以口试问答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专业基础考核分为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两部分。抽题作答环节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由考生抽选题目,进行口头作答。提问作答环节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
(2)英语测试(50分)
英语测试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其中听力测试20分,口语测试30分,满分50分。采取在面试中听说交流的形式进行。考生随机抽取一篇英文短文(专业或非专业,难度不低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生朗读后随即口译成中文。考试组成员就短文内容或专业相关知识、日常用语与考生进行对话。
(3)综合能力考核(50分)
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进行个人汇报。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3-(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和表现情况给出得分。
(4)面试具体要求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为全面考核考生的基本情况,面试前或面试过程中复试组应对考生基本情况有一定(介绍)了解,包括学习经历、学业成绩、工作简历等,通过较全面了解考核以便于选拔优秀考生。同等学力加试融入面试环节。
每个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给出综合评语及整体印象分,所有项目成绩须当场给出。
为加强复试巡视监督,重点核实复试小组人员是否执行回避政策,确保在复试前不与考生单独联系接触,为推动面试规范化及应对考生质疑等原因,各学科专业在面试时除有专人采取书面记录外必须结合全程录像的方式,进行面试资料记录。
(四)复试时间
研究生复试一志愿考生于4月15日前完成,调剂考生于4月30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待学校安排。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所在单位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提交《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扫描件或照片。
(六)复试组织管理要求
由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全景,包括复试小组专家、考生现场情况),保存时间为一年。复试全程录像,复试过程中老师不允许离开。建立双查验、三随机工作机制。
双查验: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通过双查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三随机: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通过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七)线上复试要求
专业基础考核、外语听力、外语口语、综合能力面试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进行面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复试系统:采用主副两套系统进行面试,其中学信网远程招生面试系统为主,腾讯会议为备用系统软件。考虑到手机屏幕小、来电阻断等问题,原则要求学生使用电脑登录。
2.设备配置基础要求:电脑1台和手机1部。在面试过程中,采用双机位进行面试,一机位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WINDOWS 7及以上版本(苹果操作系统亦支持)。需要提前下载安装chrome浏览器最新版。笔记本电脑请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很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二机位为智能手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考虑到来电等多种因素打扰,面试过程中建议使用飞行模式。
3.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4.设备摆放要求:登录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的电脑作为远程面试主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使用二机位的手机作为远程面试云监考及备用设备,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5.个人仪表要求:复试过程中,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许戴帽子、围巾、口罩,长发不遮蔽耳朵,正面对摄像头,上半身及手部必须清晰可见。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6.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7.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学校要求。严禁考生在培训机构参加线上复试。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统一安排在入学报到时,体检和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初试成绩不低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它歧视性条件。
注:不接受破格复试录取考生。
(二)调剂程序
1.提前在网上公布调剂办法。明确调剂缺额、调剂要求、报名时间、调剂流程等。其中调剂要求须与本单位复试办法中的要求相符,每次调剂报名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2.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根据调剂办法中调剂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
3.调剂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如调剂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拟调剂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提醒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
我院将尽快确定调剂生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
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及时登录研招网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六、录取
学院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队后确定。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考核+外语听力+外语口语+综合能力考核。复试成绩总分200分。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
计算后最终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排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复试总成绩60%)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线上复试加试科目内容及加试形式由学院复试组自定。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总成绩按照专业排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三)其他方面要求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印发有关取消入学资格正式处理文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以下情形不予拟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不合格者;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复试总成绩60%);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
考试违纪舞弊者;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七、复试录取工作制度
1.提前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调剂方案及缺额等相关信息。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
2.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须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复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考生可向招生学院申请复议。
3.严格执行《石河子大学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办法》。
八、其他
1.对于因经济条件限制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于复试前五天前将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将根据实际情况为考生提供合理便利。逾期未收到申请将视为具备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
2.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如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5.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6.复试命题严格按照学校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机密材料。
7.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生报考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8.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将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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