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季度热力销售价格调整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兴化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季度热力销售价格调整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政策依据及规定
1.《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规〔20xx〕10号)规定,供热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2.《兴化市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办法》(兴价〔20xx〕20号)第四条-煤热联动的煤炭价格,以秦皇岛煤炭网发布的每周平仓价的中位数的综合平均值,折算为7000大卡标煤后的煤炭价格,作为联动基数;
第六条-确定联动系数为1:0.1,即标煤均价每上涨或下降1元,供热价格相应上涨或下降0.1元。
二、现行热力销售价格水平
市热电公司现行热力销售价格是本委于2021年3月公布执行的(兴发改发〔2021〕35号)应急联动价格,自3月16日起供热疏导价格临时调整为207.28元/吨。
三、2021年第一季度应急联动价格调整情况
针对春节前后煤炭资源供应偏紧,价格及运费上涨迅速的情况,经市政府同意,本委于2021年1月至3月启动煤热价格应急联动。根据兴发改发〔2021〕5号、22号、35号通知,市热电公司煤炭每月采购煤炭实际到厂价格,按联动系数(1:0.1)测算,2021年1-3月份供热销售价格由197.78元/吨分别调整为207.41元/吨、217元/吨、207.28元/吨。
四、2021年第二季度价格调整方案
1.以7000大卡标煤计算,秦皇岛煤炭网发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煤炭价格为761.9元/吨,与20xx年第四季度720.89元/吨煤炭价格相比,每吨上涨41.01元。按联动系数(1:0.1)测算,供热价格上涨4.1元/吨,供热销售价格由197.78元/吨调整为201.88元/吨。
因保供需要,市热电公司第一季度实际采购煤炭价格加权平均值为1092.03元/吨,与秦皇岛煤炭网发布的价格761.9元/吨相差330.13元/吨,按联动系数测算供热价格相差33元/吨。经对热电公司相关合同及发票调查,属于企业采购煤炭的实际投入。
为共度时艰,对煤炭采购价格适当疏导,第二季度分摊6元/月,剩余部分拟在后期煤炭价格下跌时进行疏导。2021年第二季度热力销售价格调整为207.88元/吨。
2.调整后的价格自2021年4月16日供热量起执行。
3.市各热电企业要共同做好价格调整工作,切实履行保供稳价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价格调整平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