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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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管理工作应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切实加强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交通建设工程”)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指导各交通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建立应急管理体系,满足有效应对交通建设工程事故的需要,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6)《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8)《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
(9)《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境内交通建设工程发生的事故应对工作(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管理和救援。本预案所称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防控结合
应急管理工作应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督促项目参建单位依法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最大程度地防控安全生产风险;督促完善应对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应急能力,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局统一领导下,下属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事故的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四、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我局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重大决策和全面指挥。
2.副组长: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行动,实施决策。
3.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问题,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措施。
(三)交通建设项目应急机构
1.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应当按照区政府和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规定执行。结合实际制定本项目应急预案,建立本项目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状态下,应及时组织参建单位先期开展自救互救,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2.项目施工单位
在交通运输局和项目建设单位指导下,结合标段工程特点,制定本标段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加强兼职救援队伍训练,提高应急能力;应急状态下,应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属地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部门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送事故情况,在项目建设单位组织下先期开展自救互救,尽量控制事故扩大。
五、预防预警及应急响应
(一)预防预警机制
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交通建设工程事故情形,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二)预警信息来源
(1)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政府相关部门对外发布的天气、水文、地质等灾害预警信息;
(2)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或险情),以及上级部门对外发布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或预警信息;
(3)交通建设项目建设、施工单位根据施工作业环境工程危险源分析和危大工程施工方案提出的相应预警信息。
(三)应急响应
交通建设工程事故发生后,交通运输局视情况启动事故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内容主要包括密切跟踪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派出现场工作组。
六、突发事件报告和救援现场组织
(一)突发事件报告
1、发生突发事件报告,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区安委会和人民政府作出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
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及事故的直接损失情况;
③事故发展趋势,可能的范围;
④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⑤采取有效应急抢救措施;
⑥需要协助救援抢险措施;
⑦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络方式。
(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突发事件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人民医院电话:120;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拨打公安火警电话:119。防止事件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区交通局指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到事故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3、各单位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交通局指挥领导小组,并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领导小组应积极协调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①组织有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②根据事件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③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④在交通运输系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⑤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及时向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⑥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⑦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⑧及时向政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⑨做好事件有关信息发布工作。
七、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1、应当定期研究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建设工程生产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2、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项目应急预案演习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坍塌、消防、触电、溺水、防汛、高空坠落等演习活动,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定期检查本项目各标段建设工程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3、项目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本标段建设工程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标段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标段应急救援总预案,各分包单位按照分工建立子预案。
4、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多部门配合的,在同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应急、卫生、消防、民政等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二)人力保障
(1)成立项目抢险队伍,主要由各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施工及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施工队、施工班组人员组成,根据需要可协调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应急管理力量,主要由交通运输局人员组成。接受并执行区人民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应急命令、指示,组织各有关单位对较大及以上事故进行应急处置,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三)物资装备保障
(1)要建立健全辖区内交通建设应急物资监测、预警、收储、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确保应急物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补充更新。
(2)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施工单位针对项目标段建设特点购置、配齐应急抢险救灾各类物资设备。各施工单位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等要派专人进行维护,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更新应急物资,确保出现险情时物资设备数量够、品种齐、运得出、用得上。
八、事故总结研判
要对事故进行总结分析研判,总结事故教训,分析事故特点,研判事故成因,举一反三,讨论事故预防措施。
九、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认真制定本单位应急救援实施方案,并报交通运输局备案。各单位要根据职责,认真做好运力调配,配备防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所需器材,同时,要建立和加强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并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根据条件和环境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内容。
(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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