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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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X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本领域的重要地位。
(二)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
(三)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四)坚持把控正面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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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经济合作事业发展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五)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三、责任分工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局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其他成员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以下责任:
(一)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三)局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工作。
(四)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中心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主要责任
(一)把意识形态纳入年度中心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2—
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评,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责述廉报告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4次专题学习,定期综合分析,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二)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妥善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防止经济、民生、生态环境等问题相互叠加。
(三)加强对网络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现有网络评论队伍的建设和开展评论引导工作,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加强落实舆情监测引导和信息通报,做好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四)加强干部职工队伍意识形态管理。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不断提升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好干部工作的“指挥棒”作用,确保队伍政治坚定、忠诚担当。
五、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懈怠、执行不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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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理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领导干部没有站
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分管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
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
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分管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六)分管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
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
重影响和后果的。
(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六、监督考核
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定期开展专题督查考核,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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