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委办服务经济倍增计划工作方案【完整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市委办服务经济倍增计划工作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一、主要目标
20xx年,服务业(即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56%。
二、发展重点
(一)加快生产性服务业提档加速
1.信息服务。研究出台促进“区块链”发展政策措施,积极引进企业,把玉溪打造成为云南区块链技术集聚发展的高地。继续推进京东“互联网+”新经济项目建设,打造立足玉溪、覆盖云南、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数字经济和绿色食品产业高地。深化与华为在新型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数字小镇、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加快5G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推进5G行业应用落地。依托融建信息科技公司,建成国内领先的基因分析平台和视频大数据分析平台,打造玉溪向一线城市输出高新技术服务的典型案例。统筹信息化资源资金,建立融资平台,重点支持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科技服务。围绕我市七大重点产业,大力开展专业化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和工业设计服务等,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深入落实全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国家、省对玉溪创新型城市建设支持,确保20xx年通过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评估。做好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认定工作,逐步实现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平台全覆盖。推进与中科院合作,做好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申报工作。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力度。〔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金融服务。进一步改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加强对驻玉金融机构的督促指导,指导帮助各银行机构在政策框架内,制定符合玉溪实际的贯彻落实措施,确保中央、省关于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继续加大对优质金融机构的引进工作,完善玉溪金融业态,为经济发展提供多方位资金支持。积极推动企业上市,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20xx—2021年)》,做好企业上市储备工作,引导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用好市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支持银行业不良贷款处置化解,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金融活动,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玉溪市中心支行、玉溪银保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等单位)
4.咨询中介服务。鼓励引进优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第三方征信等中介机构,增强行业整体实力。鼓励中介咨询服务机构联合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中介咨询服务企业,创建一批公信力强、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中介服务品牌。支持工业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发展产品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外包、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等中介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生物医药。做好中医药资源普查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定制药园”。实施生物医药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加大对沃森、维和等企业支持力度,加快泽润生物宫颈癌疫苗三期临床试验,推动佑生药业、克雷斯改扩建项目竣工投产。〔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流通服务类
6.现代物流业。进一步深挖深耕现代物流业潜力和基础。坚持以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为抓手,重点加快推进红河谷(甘庄)农产品物流与交易园、滇中(玉溪)粮食物流产业园、宏程集团综合物流项目、通海杨广国际农产品冷链物流园、东南亚食品商贸物流港(二期)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力争通海杨广国际农产品冷链物流园一期、滇中智慧农业产业园竣工投运。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围绕普洱茶仓等板块,以珠三角、长三角区域为主开展精准招商,促进国内知名物流企业与本地企业强强联合,推动物流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物流投资公司等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现代商贸。加强商贸流通限额以上企业培育工作,持续推动消费升级,支持各县(市、区)规划建设特色餐饮街区、特色商业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促消费专题活动,围绕特色餐饮街区、特色商业区的打造,培育发展“夜经济”。加大全国知名品牌企业引进力度,设立示范样板店,打造中心城区核心商贸经济圈,提升消费市场整体质量和社会消费能力。进一步加大集贸市场建设改造力度,提升成品油企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加油站气、水污染治理。加强与京东云项目合作,扩大双方合作内容,力争在数字边贸、跨境电商发展有新的突破。加快推进改造一批县乡电商服务中心,重点打造玉溪柑橘区域公共品牌,依托“云品荟”、“一县一品”、“京东(玉溪)特产馆、京东绿色食品交易B2B”等平台推动我市“绿色食品”线上线下多渠道销售。全力加快玉溪玉溪海关建设工作,确保年内移交海关使用。认真组织好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和第六届南博会参展工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社会服务类
8.职业教育。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推动职业院校“招生即招工、入企即入校”的校企双主体育人,实施好“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推动形成玉溪特色的骨干专业品牌,探索综合高中办学模式,不断提升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构建玉溪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健全教师队伍培养机制,提高立德树人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健康产业。继续做好国家综合医改试点和国家健康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制定健康玉溪行动计划,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实施。规范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实现100%的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扩大院外联点范围,为更多患者提供优质高质量医疗服务资源。抓好市中医院扩容提质、市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中山大学合作办医等项目实施。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启动县级公立中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深入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高原体育。认真做好省十六运会筹备工作,推进体育场馆修缮改造工作。抓紧推进与北京体育大学等合作,协助做好巴萨足球学校项目推进工作。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继续抓好国民体质检测工作,组织好各类赛事活动,促进体育健身产业发展。力争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省级下达的足球场地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文化创意。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推进红塔区青花街、新平民族文化产业园建设,打响华宁国际陶都品牌,推动动漫产业和广告产业发展壮大。挖掘独特文化、民族特色,积极推进特色小镇、文化广播影视传媒中心美术馆、聂耳音乐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和南亚东南亚文化交流中心建设。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水平。持续抓好“中华诗词之市”、“中国最佳楹联文化城市”创建。加强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强对本地民间工艺师、乡村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的培养。借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趋势,举办好峨山火把节、华宁柑橘节、澄江立夏节、通海盆景展、红塔区米线节等节庆活动,带动文化品牌宣传,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居民服务类
12.旅游休闲。实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优化“一核两翼”规划布局。高标准编制抚仙湖5A级景区创建规划,加快仙湖山水、寒武纪欢乐大世界、星空小镇、果香四季等重大项目建设。以智慧旅游、全域旅游示范区、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为主要抓手,深挖玉溪本地民俗、文化、服饰、陶瓷、农产品等资源,打造一批具有玉溪本土特色的精品民宿和客栈及自驾露营旅游、体育旅游、乡村旅游、文化特色旅游等特色旅游产品。全面落实旅游革命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各项任务,加强宣传推介、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社区服务。以社区活动中心、托幼机构、就业服务和社区卫生、文化、体育服务为重点,整合和改造现有社区乡村服务机构和设施,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构建社区服务体系。推进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建设集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消费娱乐、商业与流通服务、教育科普、法律援助为一体的社区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一网多能、跨区服务。推动房地产中介、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搬家清洁、家用车辆保养维修等生活性服物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等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房地产业。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房住不炒”政策,加快对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规范新建、激活存量、培育租赁住房市场,因地制宜发展商业、旅游、养老等产业地产,多渠道满足群众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规范发展房地产中介服务,不断提升物业服务和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对限上(规上)服务业企业政策优惠力度,深挖行业潜力,加大引导企业入库工作力度,增强企业入库主动性。继续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奖励办法,抓好土地、资金、价格、人才等要素保障。不断提升行政效率,优化消费环境,努力营造良好环境,不断提升服务业占GDP比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等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保障土地供应。要调整城镇用地结构,扩大服务业用地供给,提高服务业建设用地比例。通过挖潜盘活城镇存量土地、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腾出土地、城市“退二进三”空置土地及房产等,优先满足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需求。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利用低效厂房和自由存量建设用地兴办先进制造业、生产性及高科技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经市或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使用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5年。期满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保留划拨。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服务业价格政策。建立完善主要以市场决定价格的服务业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服务价格。严格执行服务业用电、用水、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鼓励类服务业用气与工业同价。治理和规范涉及服务业收费,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对服务业企业应缴纳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跨地区、跨行业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强化医疗、教育、旅游等领域诚信建设,推进互联网应用及服务领域信用建设。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各类信用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信用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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