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推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会议讲话(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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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推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委.X书记、市政府X市长批准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把为期X个月的城市养犬管理专项治理行动与贯彻落实《全市养犬管理条例》结合起来,对城市养犬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刚才,X同志传达了市城管局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全市城市养犬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讲了很好的意见,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强化部署推进,确保为期X个月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推进落实,依法加强养犬管理,确保整治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在全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养犬管理条例》的高潮。下面,我讲4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养犬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提高,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饲养宠物犬,犬只数量与日俱增,随之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例如:犬只随地便溺、溜犬不拴犬链、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和建议不断,各类媒体也连续刊登反映养犬带来的社会问题和不文明现象。北京、上海等地早在2004年前后就出台了关于养犬的管理条例。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专门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意见》(国办发[2019]19号),要求“各地区要按照从严限制、严格管理、禁限结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坚持疏堵结合、寓管理于服务,抓紧开展专项立法、修法工作,确保城市养犬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021年X月X日,省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X次会议审查通过了我市《养犬管理条例》,自今年X月X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市养犬管理工作正式步入有法可依的法治化管理新时代。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我市《养犬管理条例》审查通过后,各级各有关部门为《条例》正式实施,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X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相关准备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县两级均成立了由政府部门主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细化分解职责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在舆论宣传方面,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报刊、广播、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在场所场地方面,市主城区已经完成市级犬只收容所一期建设,目前已基本具备收容条件;确定了X个犬尸无害化处理场所;选定了X个犬只强制免疫接种点,正在建设集免疫、办证等多功能、“一站式”的便民服务站;在规章制度方面,制定公布了《严格管理区禁养烈性犬、大型犬名录》;各地都公布了《养犬管理区域划分》。
前期工作值得肯定,但从目前情况看,我们的《条例》实施准备工作至今还没有全部完成。目前还不能开展犬证办理、流浪犬收容等工作,群众对遛狗不拴绳、便溺、扰民、咬人等问题的反映依然较多。归其原因,主要在以下3个方面:
一是准备工作不充分。除市主城区外的其他县市区犬只收容所尚未选址建设。疫情影响固然是客观因素,但主要原因还是思想重视不够、担当意识不强、工作措施不多、职能发挥不足。
二是社会宣传不到位。准备工作没有完成,我们的宣传就没有底气。虽然前期各地各部门围绕《条例》实施,开展了一些宣传,但方式不够多样,内容不够全面,直接面向社区、村庄和人民群众的宣传力度不够大,整体的宣传效果不够好。
三是犬只底数不清楚。全面摸排底数是依法、规范管理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各地还没有开展犬只调查摸排,对辖区犬只底数不清、情况不明。
X在党的***四中***上提出,要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全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制定实施,不仅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也为加强养犬管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提供了法律保障。今年是《条例》实施第一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提升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站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高度,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把养犬管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通过X个月的专项治理工作,建立规矩、完善制度、形成机制,推动我市养犬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二、抓紧查漏补缺,全面启动《条例》实施各项工作
从目前工作进度看,除市主城区外,其他县市区均不具备犬只收容、规范管理的条件。这里强调,这次会后,市区要立即组织开展社区摸底排查,对大型犬、烈性犬、无主犬、超限量犬进行清理、抓捕和收容,及时启动犬只登记工作。各县市区也要立即行动,不等不靠,启动实质性工作。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市养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导指导、每周通报。当前,要抓实3项重点工作:
一是限期完成任务。要对照《关于做好实施准备的工作方案》要求,逐项梳理,列出未完成项目清单,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倒排工期,限期高质量完成。X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完成养犬便民服务网点硬件配备、系统软件安装和联网工作,要完成专业捕犬队伍组建和工具购置。相关部局要完成专业捕犬队伍、养犬执法人员和犬证窗口人员岗前培训;除X外的其他X个县市区要完成犬只收容所选址工作,X月底前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是迅速启动社区摸底排查。从现在起,利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养犬严管区域内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养犬管理摸底排查工作。此项工作由各级政府(管.委.会、办事处)组织,城管等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社区和小区物业等基层单位,全面摸清养犬情况底数。工作中,要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每个居民楼院、村庄、街道、单位都要有专人负责,详细了解每位养犬居民所养犬只品种、数量,逐一登记造册,不漏一户一犬。
三是迅速组织开展宣传发动。重点做好3个方面:在媒体宣传方面,通过声、屏、报、网等传统媒体,用好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兴媒体,采取开辟专栏、飞播字幕、现场采访和答记者问等方式,高密度、高频次宣传《条例》和文明养犬有关内容。在社会宣传方面,充分利用街头、单位、商业网点、公交车、出租车、公交站点等场所部位的LED大屏,滚动播放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标语和公益短片;在集中遛犬的主要街道、公园、广场等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加强宣传引导。在社区宣传方面,结合社区养犬排查,在严管区内的各个小区、村庄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横幅,把宣传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
三、大胆探索创新,建立完善养犬管理制度机制
围绕全面贯彻实施《条例》,以开展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为载体,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探索建立完善适合本区域工作实际的养犬管理制度机制。
一是建立网格管理机制。在养犬严管区域内,以现有市、县、乡、社区(村)行政区划为网格化管理的基本架构,本着便于工作、任务量大体均等、责任人可承受等原则,再将社区(村)进一步划分为若干区域,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基本单元做实做强,每个单元确定x名社区(村)干部包联,发展X名社区、村居居民担任网格管理员,负责做好宣传引导、联系沟通、免疫办证提醒和问题上报等工作。X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完成网格单元的划分,并选定网格管理员,社区干部、派出所社区民警要共同做好网格管理员的指导培训。
二是建立便民服务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要整合窗口职能。优化窗口服务,简化办理程序,免疫与办证、年检要合署办公,同时,跟进做好窗口人员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管理。要用足科技手段。实现手机APP提交办理资料,减少群众现场办理时间。要前置便民服务。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对养犬较为集中的居民楼院、村庄,实行上门现场办理。
三是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养犬管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要坚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理原则,支持鼓励多元主体共建共治。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主动与本县市区动物保护和爱犬等公益组织联系对接,鼓励他们参与养犬管理,发挥在流浪犬救助、保护等方面的应有作用。同时,培养吸纳更多的爱犬志愿者、热心市民等群体参与养犬管理,充实协管队伍,夯实养犬管理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建议,明确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解决,对现场反映问题、实名反映问题的群众,要及时回访反馈,加强沟通互动。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养犬管理监督员队伍,基层网格管理员既是管理员也是监督员,同时吸纳关注养犬管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居民等担任监督员,定期通报情况,虚心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是建立收容领养机制。通过开展执法巡查、发动群众举报、对接公益组织和接受群众送养等多种方式,拓宽无主犬、违规犬收容渠道,力求应收尽收、能收尽收。对无主犬和没收犬只,通过养犬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接受符合养犬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领养。犬只收容所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体系,确保犬只得到有效救助和精心饲养。
四、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养犬管理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养犬管理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层面广、涉及部门多,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立足自身职责,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强力推进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了由我任组长,公.安、城管、财政、宣传、卫健、发展改革和住建等相关部门主管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养犬管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为养犬管理提供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密切部门协作。建立每月定期联席会商制度,加强工作配合,做好职能衔接。卫健、宣传等部门要共同组织开展好养犬宣传工作。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建立常态化养犬管理联合检查执法协作机制,形成打击查处工作合力。
三是加强督导调度。市养犬管理领导小组成立督导组,采取专项督导和条线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定期进行情况通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专人盯办、挂账督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强化工作保障。对犬只收容所选址建设、专业执法队组建、犬只管理日常所需等,各级政府和财政、住建等部门要提供政策和经费支持,解决好制约养犬管理的瓶颈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