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两庭”建设发展回顾
全省法院“两庭”建设发展回顾
打开一扇扇司法为民的“窗”——全省法院“两庭”建设发展回顾
如果说法院打开的是一扇公正司法的“门”,那么人民法庭打开的则是一扇司法为民的 “窗”。人民法庭作为最基层的司法机构,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前沿,是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的第一线。人民法庭走过的轨迹,烙印着岁月的流痕,记载着司法走进基层的历史,真正实现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的“把人民法庭建成群众心目中的‘公平秤’”。
现如今,走进全省任何一家县区法院的审判管理监控中心,映入眼帘的都是一面硕大的多功能、集约化高清电视数字墙,上面清楚地显示着法院机关内每个审判庭以及每个派出法庭的开庭现场。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当事人在法庭上的唇枪舌剑、言谈举止,都能够看得见、听得清。
人们已经很难想象曾几何时全省法院“两庭”建设的窘迫与艰难,今天,让我们回望一下在甘肃这么一个经济落后的省份,在改革开放40年的春风吹拂下,全省法院“两庭”建设的发展历程。
从无到有 伴随着艰难的“两庭”建设
解放初期,省内只有4个法院有几间简陋的审判法庭,其余法院没有条件建立审判法庭,不少案件不能开庭审判。
1978年至1983年,我省法院的审判法庭建设由于受到经济因素的制约,加之缺乏统一的组织与协调,进展缓慢,发展亦不平衡。少数经济条件较好的法院盖起了审判法庭,而多数法院的审判法庭建设仍是一片空白,法院租用其他单位场地开庭审案的现象十分普遍。
1983年,为适应法治建设需要,改变法院审理案件无场所的状况,省高院对全省审判法庭建设的规模和投资进行调查,并作出规划。各地政府根据财政情况,逐步把“两庭”建设列入地方基建计划。
至此,我省法院“两庭”建设掀起了第一个高潮,但由于经济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多,进展仍旧缓慢。至1993年底,全省法院共建成审判法庭67个,仍有33个审判法庭待建,31个需要重建和改造;建成人民法庭273个,仍有237个人民法庭没有房子,“大树下开庭,场院里办案”仍很常见,“两庭”建设工作落在全国法院的后面。
调整布局 改变“两庭”建设落后面貌
为了继续推动“两庭”建设,省高院提出了以3年为期,基本完成“两庭”建设任务的奋斗目标。1994年10月,第一次甘肃省法院“两庭”建设会议在革命老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诞生地庆阳召开,标志着全省法院第二次“两庭”建设高峰期的开始。
第一次全省法院“两庭”建设会议后,根据当时国家的财政体制,法院“两庭”建设资金以法院自力更生为主,同时申请国家向贫困地区补助。为此,从1995年开始,全省法院的“一把手”亲自上阵指挥,带领8000多名法院干警艰苦创业,奋力拼搏。截至1998年底,全省共建成审判法庭99个,人民法庭539个,全省各级法院共建成审判、办公用房总面积432000平方米,初步改变了我省“两庭”建设的落后面貌,扭转了“两庭”建设的被动局面。
全面发展 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2006年,东乡法院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搬入位于320国道旁的新建审判办公大楼。至此,长期困扰法院发展的办公用房紧张问题得以解决。当时全院干警脸上洋溢着的那份喜悦和激动,很多人至今记忆犹新。
2003年以来,我省抢抓西部大开发、国债资金支持审判法庭建设的历史机遇,积极向党委汇报,争取政府支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省“两庭”状况开始步入历史性的转折。全省313个人民法庭和87个审判法庭被纳入国债资金扶持项目,“两庭”建设逐步进入收尾阶段。
自“两庭建设”实施至今,我省基层法庭的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方面有较大改观。截至目前,全省共设有人民法庭350个。可以说,全省“两庭”状况的大改观,不仅大大便利了社会公众的诉讼活动,促进了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重要的是它使“两庭”——这个承负国家法律威严的载体有了应有的形象,提升了社会公众对国家法律和人民法庭、审判法庭的关注和信任度。
连续多年的“两庭”建设,建起的不仅仅是一幢幢漂亮威严的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更重要的是弘扬了现代法治理念,树起了国家法律的权威和人民法院的形象,保证了司法活动的规范化运行,促进了司法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升。正如一位基层法官在回忆往事时,这样感慨道:“在规范化的法庭里审案,我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当法官的尊严,对司法事业的责任心油然而生。”
上一篇:部队军人入党申请书两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