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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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纪检监察干部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所谓“己不正,焉能正人”,正人必先正己。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既肩负着监督党员领导干部“严以用权”的职责,同时自身也必须“严以用权”,切实加强自身监督,防止“灯下黑”。因此,“严以用权”对于纪检监察干部而言,实际上具有律人、律己的双重含义,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
立根固本、净根净心,解决好忠诚、真诚、坦诚、实诚的问题。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对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立根固本,就是要坚 定这份信仰、信念,牢树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哲人有言,“监督者内在地被握有权力的人厌恶”,当前,腐败与反腐败呈胶着状态,监督执纪任务艰巨繁重,纪检监 察干部也偶有“不好当”的感叹。越是形势严峻复杂的时候,理想信念、精神之“钙”的支撑作用就更显重要,必须在思想根子上坚持理想信念宗旨这个“高标 准”,在立根固本、净根净心上下足功夫,解决好忠诚、真诚、坦诚、实诚的问题。忠诚就要步调一致,对照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对表调校、聚焦赶趟;真 诚就要知行合一,吃透中央部署的精神实质,自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坦诚就要表里如一,做“透明人”,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增强执纪问责的底气; 实诚就要言行如
一,不做言语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说到就要做到,承诺就要兑现。
落细落小、注重修为,解决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问题。修身、用权、律己,谋事、创业、做人,贯穿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严和实是一件一件事情、 一点一点修为积累起来的,必须落细落小,防微杜渐,积小胜为大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针,应成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督执纪、律人律 己的基本遵循。各级纪委必须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的战线前移,用纪律和规矩去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用党章党规党纪去对照违纪行 为,把违纪违规问题遏制、解决在初起和萌芽状态。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切实抓早抓小,注重点滴积累,防患于未然。小到一名干部去向的报 备、一顿饭局的吃请、一件问题线索的程序化处理,大到严守纪律审查中的程序和规定、严格保密工作纪律、巡视工作纪律,等等,都要不折不扣地遵守落实。“打 铁还需自身硬。”在遵规守纪方面,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守纪标准更高,自律要求更严,以积尺寸之功,求得久久为功。
从谏如流、学思践悟,解决好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问题。领导干部践行“严以用权”, 要靠自身努力,也靠各方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只有用比一般党员干部更高的标准、更严
的要求来约束自身,监督执纪问责时才更有底气,党员干部才会服气。王岐山 同志强调,“纪委也不是净土”,纪检监察干部出了问题,给党和组织带来的伤害更大。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对不法分子的“围猎”,纪检监察干部并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必须做“鱼缸里的金鱼”,置身于全天候的“探照灯”下,主动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把组织力量、班子力量、个人力量、群众力量结合起 来,以外部监督促进反躬自省,以从谏如流促进学思践悟。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涵养闻过则喜的品格,敞开心扉,广开言路,习惯于在监督下工作和生 活,乐于接受批评意见,经常对照党章和中央要求,学到深处、思到远处、践在实处、悟到要处,真正使严以用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以身作则、履职尽责,解决好树立旗帜和标杆的问题。全国百名优秀县委书记身上,展现了强烈的责任担当和争先精神。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征程中,监督责任的 落实同样需要铿锵有力、掷地有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同样要树好旗帜和标杆。领导干部特别是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必须以身作则、履职尽责,从我做起、向 我看齐,坚持把政治素质作为第一素质,作忠诚可靠的表率;坚持用党性、事业、品德维护团结,作团结互助的表率;坚持敢于担责、担难、担险,作担当有为的表 率;坚持本色做人、角色做事,作公道正派的表率;坚持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作
清廉干净的表率。以“五个表率”践行“严以用权”,发挥旗帜和标杆作用,打造“一起干事、共同干净、共同监督、共同进步”的坚强领导团队,履行好自身建设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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