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城镇贫困人口调查报告(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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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贫困现状
xx位于延安市南部,属省级贫困县,总面积4182平方公里,辖8镇2乡 1个街道办事处3个社区服务中心、240个行政村,总人口1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1.2万人。2020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497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5498元。
1、农村贫困现状
按照省定1600元的贫困标准,我县农村贫困人口约2.4万人,其中位于洛河峡谷及支流等重点区域19687人、贫困村数128个、辖320个自然村;按照市定1800元的贫困标准,我县农村贫困人口2.6万人,其中位于洛河峡谷及支流等重点区域21090人,贫困村数128个、辖320个自然村;非重点贫困村中的贫困人口约4910人。
我县农村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在高塬沟壑、洛河峡谷及支流葫芦河等流域,这些地区生存条件较差,主导产业尚未形成,扶贫难度很大。我县农村贫困人口经济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占全部经济收入的90%以上,从事种植业的贫困人口约85%以上;养殖业占全部经济收入的2%、从事养殖业的贫困人口为5%;工资性收入占全部经济收入的7%,其中从事服务业的占3%,外出务工人员占7%。农村贫困人口中60岁以上占24%、45岁以上占48.3%、18岁以上占88.4%、16岁以上的89.3%.农村贫困人口中60岁以下高中及其以上学历占5.7%、初中学历占38%、小学学历占37.3%、文盲19%。
农村贫困人口中享受养老保险8081人、低保7140人、救助10640人。2020年以来,移民搬迁35处、931户、4291人,脱贫2.152万人。
2、城市贫困现状
按照生活保障线标准,我县城镇三无人员166人;有一定劳动能力和不固定收入,但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贫困居民2665户6653口人,下岗职工370人,失业人员436人,零就业家庭46户,分别占贫困人口5.6%、6.6%、1.7%,因灾、因病生活困难的家庭292户,城镇贫困户中经营性收入26.5%,工资性收入73.5%。无住房户居民633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共有2020户,5240口人。
3、贫困主要原因
目前,我县城乡贫困因素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农村贫困人口贫困原因:一是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条件差,主导产业尚未形成。我县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高塬沟壑、洛河峡谷及支流葫芦河等流域区域。这些地区资源缺乏、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恶劣,没有形成主导产业,有近30%的农户用水、吃粮、花钱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暖而复寒、饱而复饥的情况也较为严峻,刚刚脱贫不久的群体抗灾能力弱,稍有变故就可能重新返贫。二是贫困人口多,整体素质差。贫困人口由于知识贫乏,文化水平低,现代科技意识、商品意识不强,自给自足思想严重,再加上大多体弱多病,劳动能力弱,外出务工受限,发展产业项目受限,创收门路非常有限。三是财政投入强度偏低,扶贫成效巩固较难。国家扶贫项目覆盖面偏小,资金投入较少,如今年连片开发的三个贫困村,每村100万元的资金量,50%用于贫困户的产业扶持,3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20%用于村容村貌整治。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的资金只有50万元,只能用于贫困村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一年的扶贫结束了,扶贫成效并不明显,一旦没有了国家的支持,现有的成果将很快恢复原状,更难以巩固提高。
城镇贫困人口贫困原因:一是部分企业倒闭,下岗职工增加,并且这一群体大多年龄偏大,职业技能不符合社会需要,再就业难度大,无收入来源。二是城区失地农民,从业难,生活无来源。三是部分家庭因灾因病致使家庭负债,生活困难。
二、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
近年来,县委政府十分重视贫困人口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对城乡贫困人口扶贫优惠政策,大力实施扶贫开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大病救助等工作,使扶贫、居民生活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农村扶贫开发工作。2020-2020年,全县累计投入扶贫资金3793.08万元,共启动实施扶贫重点村72个,农村安全饮水9处,集雨窖灌3394眼;组织实施贫困人口搬迁931户4291人、危房改造78户355人;投放扶贫贴息贷款6390万元,建立互助资金协会11个,投入社会扶贫资金3146.84万元;组织培训转移输出贫困户剩余劳动力1036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4万多人次,这些有效地改善了贫困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全县贫困人口由2020年的2.63万人下降到 0.478万人(按1196元贫困标准)。二是城市居民生活保障工作,城镇居民截至目前共有2020户,5240口人纳入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占城镇人口的3.1%。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723.8万元,实现了困难居民保障全覆盖,做到了应保尽保。并积极开展了各项救助工作,临时救助126人,发放救助金41.8万元,大病救助121人,发放救助金72.2万元。积极组织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开展各种职业技术、家政培训,组织引导无业居民再就业。
三、意见和建议
1、加大财政投入,着力改善农村基础条件。自然条件差是我县贫困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生存环境仍然是重中之重。政府在工作决策、安排资金项目时,首先要优先照顾到人的生存环境问题,要千方百计帮助贫困地区搞好基础设施规划,加快农业基本建设特别是农田水利、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水、电、路综合治理,不断优化农业生产条件,这是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基础。加快发展老区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逐步提高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整体水平,这是实现农民增收的保证。同时,加大小额信贷、互助资金支持力度,重点解决贫困人口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问题。
2、实施移民扶贫,改善恶劣生存环境的人口居住条件。对那些自然资源匮乏、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极差、交通不便的贫困地区人口实施移民搬迁。按照市上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移民搬迁必须向县城、重点镇、社区集中,而我县重点镇、社区主要集中在塬面乡镇,而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川道乡镇,计划在洛河峡谷地带规划一些社区,把移民搬迁的重点向川道社区辐射。
3、加大对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教育扶助的力度。加大对农业科技培训的投入,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使大多数贫困人口掌握一至二项实用技术和操作技能,为贫困农民发展生产和外出务工创造条件。对贫困农户子女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每学年给予一次性补助或提供助学贷款,以此进一步缓解低收入农户的子女教育费用压力,促使贫困家庭子女改变命运,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脱贫问题。
4、创造条件拓宽城镇贫困居民的就业渠道。一是招商引资创办工业企业,使下岗职工、失业青壮年开创优惠政策进入厂矿企业工作就业。二是根据社会需求,政府组织培训,使无业人员掌握一定的技能,发展劳务输出。三是对确无劳动能力的,做好养老保险、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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