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加强物价管理工作情况调查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全市加强物价管理工作情况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和各市(区)人民政府加强了对物价工作的管理,在市场商品价格基本放开的条件下,认真履行法定职能,强化价费管理,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证了我市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2020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7%,比全省低0.6个百分点。
1、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物价稳定。去年以来,市场物价持续上涨,给群众生活带来较大影响。为进一步稳定物价,保障群众生活,市和各市(区)人民政府加强了对物价工作的领导,及时建立了处置价格异动事件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预案,并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落实企业的调价备案工作。市物价局针对猪肉、成品油和液化气价格的上涨情况,先后3次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建立超市食品销售价格动态监测制度,对市区5大超市销售的56个品种的粮、油、食品零售价格实行动态监测。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出台了《泰州市价格监测制度》,每月发布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市区重要商品、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情监测分析报告,及时反映价格波动情况。严格控制公用公益事业价格上涨,全市水、电、煤气、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基本稳定。同时,积极动用市场物价调节基金,加大对困难群众生活补助。2020年下半年至今年3月,对市区2549个低保户、特困职工,给予每月20元补贴,两节期间又发放了每人100元物价补贴,安定困难群众生活。
2、加强价格服务,促进民生改善。深入开展为农价格服务活动,强化农资价格监管,对化肥、农药、种子价格实行调查、监测、检查等立体式管理,落实农资生产优惠政策,降低农资生产成本,稳定农资价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针对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了乡镇垃圾处置收费管理办法。加强涉农价费管理,清理涉及生猪生产、经营收费项目,落实价费优惠政策。深化涉农收费公示和价格信息服务,汇编了《泰州市涉及农民生活的主要收费项目和标准》、《涉及农村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收费项目和标准》,免费发放到118万户农民手中。主动服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利用短信平台为全市500户种养殖专业户以及15万农信通用户提供价格信息服务,受到了农民的欢迎。2020年下半年以来,市物价局积极开展价格服务十百千( 10个居委会、100家企业和1000户困难家庭)活动,先后解决了涉及公房租金、子女上学费用、住院和医疗费用减免、自来水及燃气价格补贴等500多个价费政策的落实问题。
3、加强价格管理,促进科学定价。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出台的价格调整措施,严格执行《江苏省定价目录 》的规定,对列入市级管理目录的及时制定价格政策,严格监管。重视提高价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开展价格成本、社会承受能力调查和市场供求等相关调查,举行价格听证,规范决策流程。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商品房一价清制度、单病种限价制度和教育收费一费制等多项改革,受到了社会的普遍好评。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贯彻差别电价政策,对列入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标准,全市高耗能企业由原来的22家减少到目前的7家。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提高自备水源水资源费标准,开征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制定了《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将服务业与工业用水、电、气价格进行并轨,降低了服务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
4、加强价格监督,整顿市场秩序。加大清费治乱力度,对机关和事业单位现行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进行清理审核,汇编了《泰州市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清理各类中介服务收费,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加大对垄断行业价格的管理力度,制定公布了自来水、管道燃气和有线电视延伸服务收费标准,规范了企业的价格行为。坚持把涉及民生价格问题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开展农资价格、涉农收费、自来水价格、中介服务收费、商品房价格、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教育收费、电力价格等专项检查,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群众价格权益。
二、存在问题
1、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物价部门职能、监管范围、调控措施等宣传得不够广泛,《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还不够深入,价格监测信息成果运用范围还不够宽,12358价格违法举报电话知晓度还不够高,市区大部分社区的物价宣传专栏更新不够及时。
2、部分领域价格秩序还有待规范。某些地方、领域虚假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价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种子、农资市场上以次充好、不按指导价格销售等坑农、害农现象还时有发生。
3、执法力度还有待加大。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收费、价格违法的举报仍然偏多。春运期间,不少出租车司机擅自提价,随意要价,群众反响比较强烈。火车站站前广场运输价格秩序亟待改善,小机动车辆乱要价现象比较突出。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物价工作的领导。稳定市场供应,稳定价格水平,是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要继续加大对物价工作的领导力度,建立物价工作联动管理、执法、救助机制和信息沟通平台,整合各相关部门的力量,共同形成合力,提高政府调控能力。进一步健全价格调控手段,完善价格监测和价格预警机制,大力提高预报预警和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能力。更加重视价格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大《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拓宽价格监测信息公布渠道,创新宣传形式,不断增强商品生产、销售者依法定价、自觉遵守价格法的意识,提高消费者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监督市场秩序的能力。
2、进一步发挥好价格杠杆作用。要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结构调整。继续推行差别价格政策,合理引导资源配置,支持先进制造业快速发展,支持自主创业和科技创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认真落实好服务业价格扶持政策,为服务业发展创造更好的价格环境。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新农村建设。全面落实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价格政策,健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对农民的价格补贴机制,整顿规范涉农收费。加强农资价格专项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哄抬农资价格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深化环境资源价格改革,促进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制定和落实节约资源的价格政策,促进资源节约利用。
3、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价格问题。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管理与监督,完善教育收费一费制,对于国家和省市已经出台的解决上学贵问题的价格政策,要不折不扣监管到位,确保落实。科学拓展单病种限价收费政策涉及领域,加强对医药成本的监审,进一步降低药品零售价格,完善药品招标价格政策,切实减轻病患者的负担。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持和完善商品房一价清制度,规范商品房价格管理,加大成本监审力度,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加大清费治乱力度,加强价格诚信建设,加大打击价格欺诈行为,积极引导行业自律,逐步推行商品明码标价向明码实价转变,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规范物价听证行为,充分反映民意。
4、进一步关心群众生活。在当前物价上涨过快的情况下,各相关部门都要立足自身职责,严格控制调价项目的出台,尤其是水、电、气等涉及群众基本生活的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调整。要继续规范各项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加大对肉、禽蛋、蔬菜等农副产品生产的政策扶持力度,增加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物价。及时完善和落实对低收入群众的补助办法,特别要增加对生活困难群众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贴,确保他们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建立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编制好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补助低收入家庭提供科学依据。充分发挥市场物价调节基金作用,继续落实好对困难群体的补贴,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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