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履行“书记抓、抓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见(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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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履行“书记抓、 抓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切实增强镇街道党委, 特别是党委书记抓党建“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 不断提升我区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根据中组部李源潮部长提出的“书记抓、 抓书记”的指示要求和中央、 省、 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会议精神, 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
建立镇街道党委履行“书记抓、 抓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 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按照“书记抓、 抓书记”的要求, 建立健全责任明确、 领导有力、 落实到位、 务实创新的工作机制, 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 规范化, 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 凝聚力和战斗力, 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
基本原则。
建立镇街道党委履行“书记抓、 抓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 要坚持中央提出的“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分类指导、 整体推进; 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的基本原则, 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党建, 抓党建也是抓发展, 抓党建必须抓书记”、“农村党建, 关键在党委, 责任在书记”等观念, 真正认识到“抓发展不抓党建是空的, 抓党建不抓书记也是空的”、 “党委书记不抓党建是失职, 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 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二、 工作措施及任务目标
按照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的要求, 建立镇街道党委履行“书记抓、 抓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建立完善“书记抓”的各项制度
镇街道党委书记作为抓基层党建的直接责任人, 要真正把各项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必须靠制度来督促、 保证:
1.建立专题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制度。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目标,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委会专题研究基层组织建设。
要根据区委部署,结合各自实际, 研究制定本镇街道基层党建工作年度目标, 理清思路, 明确任务, 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
2.建立镇街道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双向述职评议制度。
一方面, 镇街道党委书记要把履行“书记抓、 抓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 每年至少向区委汇报一次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述职时要如实反映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 特别是对村(社区)
两委班子瘫痪半瘫痪或严重不协调, 以及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等情况不如实报告的, 要严肃追究镇街道党委书记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另一方面, 镇街道党委书记每年要向镇街道全体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会议或党代会报告基层党的建设工作, 接受所属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全体代表的评议。
3.建立党建联系点和调研制度。
镇街道党委书记要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 工作难度大的村(社区)
和单位建立党建联系点。
要经常深入联系点指导工作, 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
镇街道党委书记在任期内要走访完一遍所辖村(社区)。
要结合镇街道党建工作实际, 每年确定一个重点课题, 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 注意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各镇街道党委书记要积极争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党建调研文章。
4.建立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后进村整顿责任制。
镇街道党委书记要对照直接责任人的职责要求, 切实把抓好村级组织建设, 特别是后进村(社区)
的整顿转化工作作为自己首要的、 第一位的职责, 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观念,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 切实加强后进村的整顿转化。要建立后进村包保责任制, 镇街道党委书记要带头包保问题最多、 困难最大的后进村, 影响和带动其他领导成员落实后进村整顿任务。
5.建立组织部长面谈镇街道党委书记制度。
结合基层组织建设的形势任务和工作重点, 每半年由组织部长与镇街道党委书记面谈一次, 及时提醒、 调度和督促“书记抓”的有关事项,积极引导镇街道党委强化“龙头”作用。
(二)明确“抓书记”的任务目标
村(社区)
党支部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党支部书记是核心的核心,是村(社区)
的带头人。
各镇街道要把抓好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队伍作为首要任务和重中之重, 以开展“素质提升工程”为抓手, 努力建设一支守信念、 讲奉献、 有本领、 重品行的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队伍。
1.精心选好配强。
要按照“精神状态好、 思想境界高、 发展办法多、 协调能力强、 群众威信高”的“五型”标准, 选优配强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
要拓宽选人视野, 统筹城乡 人才资源, 注重从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返乡农民工党员、 区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或离岗干部中推荐选拔。要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对他们当中锻炼成长起来的优秀人才,可推荐担任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
要完善“两推一选”、 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等方式, 用民主、公开、 竞争、 择优的办法, 把“双带”能力强、 办事公道、 群众拥护的优秀党员选拔到村党支部书记岗位上来。
要对当前无支部书记村加大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
要按照党支部书记“能人化”推进工程的要求, 大力实施“双培双带”工程, 把更多青年农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干部, 每年在本镇街道至少培养一至两名在全市叫得响、 省内挂号的“能人型”支部书记。
2.扎实搞好教育培训。
以开展“素质提升工程”为抓手, 把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的培训作为干部培训的重点之一, 确保所有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区以上组织的集中培训, 累计不少于 7 天; 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体作用, 可采取“区镇联训”、 “外出集训”、 “专题轮训”、 “挂职代训”和“镇村干部讲坛”等“四训一讲坛”方式, 重点加强对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现代农业、 市场经济、 实用技术以及依法办事、 民主管理、 服务群众等知识技能的培训。
当前, 要以十七届三中全会、 科学发展观和执行力为主要内容,结合应对当前形势, 把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全部培训一遍, 镇街道党委书记要亲自讲课。
3.落实保障激励机制。
各镇街道要研究相关政策措施, 下决心解决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的报酬待遇问题, 确保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政治上有地位, 精神上有荣誉, 生活上有保障,全方位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补贴发放制度。
各镇街道要按照绩效挂钩、 优绩优酬的原则, 认真落实好村(社区)
干部补贴“一卡通”发放制度,在此基础上, 要将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重点向人均财力低和税费改革减收幅度大的村居倾斜, 保证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补贴及时足额发放, 切实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二要强化保障措施。
根据中央要求, 2011 年底前各镇街道要为现任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全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 对正常离任但没有享受养老保险的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 也要根据任职年限和贡献, 给予一定生活补助; 各镇街道要在现行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进行体检, 对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参加人身意外伤害、 大病医疗等保险的, 要给予一定补贴。
三要拓展发展空间。
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 认真做好从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中考录镇街道公务员、 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 要定期评选表彰优秀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 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 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作为各级党代表、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人选, 以激发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干事创业的内动力。
4.强化监督管理。
要按照落实待遇与强化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积极探索建立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监督管理制度。
一要建立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
要确定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 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 不断完善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实绩考核办法, 严格兑现奖惩。
二要建立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勤廉双述”制度。
村(社
区)
党支部书记每年要向镇街道党委、 向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述职述廉, 接受镇街道党委的考核和党员群众的评议。
三要建立不合格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调整制度。
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差、 作风差、 群众反映强烈的, 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 对以权谋私、 违法乱纪的,要严肃处理。
要杜绝长期不在村(社区)
居住的“走读型”支部书记, 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组织措施。
四要健全完善村级决策全程纪实制度。
要全面推行音频纪实、 视频纪实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议事决策全程纪实办法和农村会议记录“双联单”办法, 指导监督村干部科学决策、 民主决策、 依法治村。
五要建立村级财务届中审计制度。
采取镇街道审计与区里抽审相结合的方式, 每届对村级财务审计一遍, 对涉及大项目建设实行专项审计, 每次审计结果都要向党员群众公示。
六要建立与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面谈制度。
镇街道党委书记要不定期地与各村(社区)
支部书记面对面谈心交流, 对作风不实、 履职不到位、 群众有反映的苗头性问题, 要及时提醒打招呼。
七要建立村(社区)
支部书记备案管理制度。
对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要登记造册, 任用调整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时要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并备案; 对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实绩考核、 民主评议结果也要及时报组织部备案。
三、 考核评价
每年对镇街道党委履行“书记抓、 抓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考核采用自我检查与组织部考核相结合, 领导评议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等办法, 重点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一)自查。
镇街道党委书记根据年初党建工作计划, 对照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特别是基层组织建设“六个十工程”完成情况, 以及全区基层组织建设目标管理考核情况, 对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经镇街道党委会研究后, 向区委呈报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书面报告。
(二)组织考核。
结合全区基层组织建设季调度, 对党委履行“书记抓、 抓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年底, 根据镇街道基层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对镇街道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述职评议, 由其所辖村党组织书记、 机关干部、 基层站所负责人和群众代表评议打分。
同时, 深入镇村(社区), 全面了解干部群众对镇街道党委书记落实管党职责情况的意见。
(三)领导评议。
根据各镇街道党委履行基层党建述职情况和实际工作情况, 年底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评议打分。
(四)综合排位。
在自查、 组织考核、 领导评议、 群众测评的基础上, 对全区各镇街道党委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综合分析排名。
(五)结果使用。
镇街道党委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评价的重要内容, 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对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扎实、 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 予以表彰; 对工作不力, 没有达到目标要求的, 予以通报批评, 限期整改。
四、 组织领导
全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镇街道党委履行“书记抓、 抓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组织领导。
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对此项工作的落实。
各镇街道党委要按照意见要求, 制定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 明确职责分工, 落实工作责任, 扎实开展工作, 切实抓好本地党建任务目标的落实, 确保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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